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 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 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 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 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三级企业承包的范围是: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 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 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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