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修订意见稿中显示,石化化工产业鼓励20大类,限制13大类,淘汰12大类!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正式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目录(2019年本)),其中,石化化工产业鼓励类由征求意见稿的20大类,减少为17大类,限制类13大类不变,淘汰类由征求意见稿的12大类减少为10大类。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2019年本)》共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不属于以上三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与上一版相比,从行业看,鼓励类新增“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服务业”、“人工智能”、“养老与托育服务”、“家政”等4个行业,将上一版“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拆分并分别独立设置,限制类删除“消防”行业,淘汰类新增“采矿”行业的相关条目;从条目数量看,总条目增加69条,其中鼓励类增加60条、限制类减少8条、淘汰类增加17条;从修订面看,共修订(包括新增、修改、删除)822条,修订面超过50%。 石化化工行业鼓励类有17大类 石化化工行业限制类有13大类 ▲淘汰类需注意: 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是指应于 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石化化工行业淘汰类有10大类 据悉,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目录(2005年本)》,2011年和2013年,分别对《目录》进行了修订和修正。《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中国化工报 化工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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