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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一签,公司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吗?想多了

 俯瞰星河 2019-11-12

前言:无论是离职证明也好,还是解除劳动合同协议,都是离职员工最常见的,是不是一旦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公司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员工也无法追究公司责任了呢?

离职是一段劳动关系的结束,而这个结束的体现,除了离职申请书外,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也是非常的重要,因为就只有这些书面材料才能证明劳动关系正式结束。而在这样的材料中,我们也经常能看到类似“双方无任何其他纠纷”“双方无任何劳动纠纷”之类的免责条款,这样的字眼真的可以免除公司对员工的一切责任吗?

当然签订这些书面材料的最基本前提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而且不存欺诈、胁迫等情形才能算有效,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其中的内容是否具有效力!

解除劳动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的,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并没有注明详细的免责内容,那么对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公司的确可以免责,但对于没有约定的,那就不一定的了。实际上劳动纠纷的范围很广,比如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手续的办理、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等。所以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类似的免责条款,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形来看!

类似”公司一次性支付一笔费用,包括经济补偿金、工资、加班费等一切赔偿、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费用,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

这样的条款一定说明了,公司与员工之间不存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经济补偿金等纠纷了,所以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员工就别想着其他的了。但这其中没有包含的,比如离职证明的开具、配合办理社保转移、补缴社保等争议,员工仍然可以通过对应的部门来请求相应的权益。

类似“公司一次性支付一笔费用后,员工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费用,双方无任何其他纠纷

这种基本上和费用相关的争议,员工就无法进行仲裁了,即便申请劳动仲裁了,也不会得到支持,因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要对自己签字进行负责,而且写明了是任何费用。但对于费用之外的劳动关系争议还是可以继续去申请劳动仲裁。

此处如果公司没有写“员工自愿放弃任何费用”,那么这中间还是会有争议的,比如支付的费用究竟包含哪些?如果公司无法证明,员工还是可以请求的,比如说公司只能证明该笔费用是经济补偿金,那么对公司拖欠的加班费、克扣的工资等还是可以追诉的。所以文字的魅力就在这里!

一个完整的免责条款是怎样的?

实际上,公司一个完整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的免责条款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劳动关系的解除。

针对这一块应当要写明,员工的入职时间、劳动合同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间,解除的是什么劳动合同,并写明:双方经充分协商,此后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方面的争议,同时员工的一切行为与公司无关。

二、关于支付费用以免责的部分。

正常来说,这种协议相当于一次性支付费用来打包所有的争议。所以此处还是要写上“公司一次性支付员工XX元,包括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劳动报酬、加班费、福利待遇、经济补偿金、XX费用等等,双方所有费用已结清,员工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费用,同时放弃追究公司一些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约束员工的条款

因为很多员工可能会掌握公司一定的保密资料或其他对公司不利的事项,所以此处应该约定:员工应该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掌握的任何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为了避免后续双方耍赖,还需要对签订协议作一个申明:在签订本协议时,双方已完全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知晓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完全同意各项条款。

该类协议中可能存在哪些漏洞?

大部分解除劳动核协议中申明的”无争议“都是针对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来进行的,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其他项目,员工可以另行进行劳动仲裁。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笔费用,如果员工能证明该费用未包括的项目,哪些针对这些项目,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针对公司未缴纳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在协议里是无法约束的,因为目前这个是两个体系,所以即便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员工还是可以另外去社保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主张相应的权益。

总的来说,签字的权利一定要慎重,这是作为员工最后的防线,因为在劳动争议中,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员工签了字,就会非常被动,所以在签字之前一定要记得多咨询自己的朋友,不能一心急就草率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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