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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逼迫多尔衮生母殉葬?努尔哈赤、皇太极……还是?

 昵称53281735 2019-11-13

听伊讲

天命十一年,公元1626年9月30日,一代枭雄努尔哈赤逝世了。

第二天,努尔哈赤心爱的大妃乌拉那拉·阿巴亥生殉努尔哈赤。二人同棺出殓。

所谓大妃,其实就是皇后。只是在满清未入关之前,尚未建立以皇后为首的后宫制度。所以正妻称为大妃。

以皇后之尊而为殉,中国仅此一例,世界范围也很罕见。

回到这一天——1626年10月1日,发生了什么?

仅仅三十七岁的阿巴亥必须死去么?

谁决定了她的生死?

是努尔哈赤么?

以皇太极为首的“诸王”,声称努尔哈赤有遗命要求阿巴亥殉葬。

努尔哈赤遗命阿巴亥生殉?阿巴亥不相信。

别说阿巴亥不相信,几百年来,大家都不太相信。

反正我不太相信。

阿巴亥身份高贵,是乌拉部首领满泰的女儿。格格之尊,担负部族和好使命,十二岁就嫁给了努尔哈赤。

仅仅二年,阿巴亥便升为大妃。而皇太极生母叶赫那拉·孟古格格从侧妃到大妃,用了十几年的时间。

阿巴亥还生育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子均统领八旗而为旗主。

天命五年,努尔哈赤曾经因为怀疑阿巴亥与次子代善有染而降罪阿巴亥。但那样盛怒的时候,努尔哈赤尚且不肯杀掉阿巴亥,理由是杀掉阿巴亥,年幼的孩子将无人照顾。

而且一年不到的时间,阿巴亥便恢复了本来的地位,甚至恩宠比以往更甚。

盛怒之时尚不肯杀她,旋即恢复她大妃地位,临终前特意派人将她接来与自己相会,她生的三个儿子都封为旗主,……如此种种,却说努尔哈赤遗命要阿巴亥殉葬,是不是很说不过去?

另有一种说法则是皇太极因为要夺君位,所以一定要将多尔衮的生母阿巴亥置于死地,这样才能削弱多尔衮的势力,保证多尔衮不来争夺君位。

据朝鲜的记载,努尔哈赤曾经遗命给阿巴亥,由多尔衮即位,而由代善辅政。

毕竟,阿巴亥在努尔哈赤临终前五天来到努尔哈赤身边,单独在沈阳城外有相处时间。努尔哈赤一代英杰,当此重要时刻,却不向自己的大妃交代后事,似乎也不太合理。

多年以后,多尔衮也说,皇太极这个位子,本来就是夺来的。

通俗文学往往采取了后一种说法,有关影视剧都以皇太极逼死大妃阿巴亥为基调。——可能通俗文学往往以为阴谋论更吸引人?

但我仍然有疑问:皇太极一个人,可以逼死阿巴亥么?

毕竟,阿巴亥有三个儿子:阿济格、多尔衮、多铎。皇太极可再没有同母的兄弟了。而且皇太极的生母去世多年了。两支力量相抗衡,当然应当是阿巴亥带领三个儿子胜出啊。

这种情形下,皇太极一个人,可以逼死阿巴亥么?

当年的阿济格、多尔衮、多铎都并非幼子,手中掌握着两旗半的兵力。最小的多铎也有12岁,也是一旗之主。要知道清朝皇帝14岁亲政,12岁不能算十分幼小。多尔衮当年15岁,而阿济格已经22岁了。如果三个儿子一定要保护母亲,皇太极一人可以放肆么?

所以,回到这一天,发生了什么?

按照《清太祖武皇帝实录》所记,天命十一年(1626)十月一日(农历八月十二日)议立新汗的会议成员,有如下诸人: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阿巴泰、德格类、济尔哈朗、阿济格、多尔衮、多铎、杜度、岳托、硕托、萨哈廉、豪格等15人。

十五个人,包括阿济格、多尔衮、多铎。

所以,最终有权力执行阿巴亥殉葬的人——所谓“诸王”中,有三个,是她的亲生儿子。

各位不觉得寒意凛凛么?

已经深受人权思想影响的我们,会觉得寒意凛凛。

但阿巴亥的三个儿子,在当时当地,恐怕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妥,也不觉得应该有所反抗。

因为这一切,是按照制度来的,是集体决定的,……所以是公正的。

八王共治,是努尔哈赤时期确立的制度。

殉葬,在当时也是正当的制度。

是十五人的高层会议,最终决定了皇太极即位,也最终执行了对阿巴亥的殉葬——不管阿巴亥的殉葬是出于努尔哈赤的遗旨还是出于皇太极的动议——最终执行者是这十五位“诸王”,而不是皇太极,或者说不仅仅是皇太极。

阿巴亥本人,是曾经试图反抗的。

史书上留下了四个字“支吾不从”。

但反抗是无力的。

“诸王”对阿巴亥说,“汗父是命母亲从殉来着”。母亲你说拒绝,我们就按“不留”裁断了。因为这样说,大福晋于是以礼服金珠妆扮其身从殉了。

殉葬这种制度,官方史书是少有记载的。

一般讨论到清朝的殉葬制度,多半引用安徽桐城人方拱乾的《宁古塔记》中“风俗”条。

 “男子死,必以一妾殉,当殉者必于主前定之,不容辞不容僭也。当殉不哭,艳妆坐炕上,主妇率皆下拜而享之。及时,以弓弦扣弦而陨之,当不肯殉,则群起而扼之死矣。”

这条史料所指是满族民间的殉葬习俗。男主人死去,必用一个小妾殉葬。殉葬者是死者事先指定的,不容推辞也不容僭越。被殉葬的人不能哭,应当艳妆坐于炕上,从女主人以下都要下拜。到了殉葬时间,以弓弦殒命。如果应当殉葬的人不肯殉葬,则大家上去把她掐死。

所以一个弱女子的反抗是没有用的。

据《满洲实录》、《清实录》、《清史稿》、王先谦《东华录》等史书记载,清太祖努尔哈赤、太祖孝慈高皇后(皇太极生母)、太宗皇太极、世祖福临,以及贝勒岳托、睿亲王多尔衮等高级贵族,都曾用宫妃或兼用男性奴仆殉葬。

太祖孝慈高皇后叶赫纳喇氏癸卯年(1603年)死,四婢从殉,宰牛马一百致祭。

太祖努尔哈赤天命十年(1625年)死,大妃乌拉那拉氏以身殉。又有二庶妃阿吉根、代因札也殉葬。

崇德四年(1639年),扬武大将军贝勒岳托死,妻福晋殉焉。

太宗皇太极崇德八年(1643年)死,章京敦达里、安达里从殉。

顺治八年(1651年),睿亲王多尔衮死,侍女吴尔库尼殉。

世祖福临顺治十八年(1661年)死,妃栋鄂氏殉,一等阿达哈哈番侍卫傅达里随殉,谧忠烈。

这么多殉葬事例中,甚至不乏自愿从殉者,比如皇太极死时,敦达里和安达里的从殉,这两人还是男的。

所以,我想说什么呢?

我想说制度的力量多么可怕。

一项制度,将那么残暴的事情,正当化。亲生儿子可以毫不内疚地和其他兄弟一起逼迫自己的母亲去死。

——不,不仅仅是正当化,还有荣誉化。荣誉到有人愿意为此付出生命。比如皇太极的两位殉葬者,敦达里和安达里,这两位殉葬者并非宫妃,而是男性的臣子。

不仅仅在制度有效的时候置人于死地,还能够在制度废止之后促动人跟随这制度的幽灵。

康熙十二年(1673年),殉葬作为制度正式被废止。但终清之世,人殉并没有真正被根除。你看《红楼梦》,秦可卿死时,瑞珠姑娘还自愿触柱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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