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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的《狱中杂记》,记叙刑部所见所闻,反映了清朝司法黑暗

 思明居士 2019-11-13

方苞(16681749),清朝散文家。字凤九,又字灵皋,晚年自号望溪,桐城(今安徽省桐城市)人。康熙进士,官至内阁学士、礼部右侍郎。他是桐城派的创始人。桐城派是清朝散文的一个重要流派,由方苞开创,经过刘大、姚鼐等人的努力,得到发展和巩固。他们主张学习《左传》史记》等先秦两汉的散文和唐宋古文家韩愈欧阳修等人的文章,论文讲究“义法”,用词要求雅洁”,以“阴阳刚柔”分析文章风格。在总结前人积累的经验,使散文技法理论化、系统化这一点上,他们有卓越的贡献。

方苞的《狱中杂记》,记叙刑部所见所闻,反映了清朝司法黑暗

方苞

康熙五十年(1711)冬,他因《南山集》一案株连下狱。《南山集》是桐城著名文士戴名世的著作,其中引用了同乡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关于桂王抗清的事实,因此触犯了清王朝。戴名世及其九族皆被杀。方苞是戴名世的好友,曾为《南山集》作序,《南山集》的木版又藏在他的家中,所以受牵连。这是清朝两大文字狱之一。康熙五十二年,此案了结,方苞始出狱。《狱中杂记》就是记他在刑部狱中的见闻的。著有《望溪集》仪礼析疑》《左传义法举要》《离骚正义》等书。

方苞的《狱中杂记》,记叙刑部所见所闻,反映了清朝司法黑暗

方苞

《狱中杂记》是一篇记事性的散文,记述了作者在刑部狱中看到和听到的种种惨痛事实,通过这许多确凿的事实,反映了清朝政府司法制度和整个政治制度的罪恶,暴露了封建社会黑暗残暴的真实面貌。文章所用的材料极为丰富复杂,有各式各样的人物,有种种骇人听闻的事例。在时间方面,有作者在狱中时的事,也有此前三四年的事。在地点方面,既有发生在狱中的事,也有监外的事。总之是头绪纷繁,种类复杂。作者却做了很好的安排,以记狱中黑暗为中心,选择典型的事件加以叙述,组织得有条不紊,层次井然。全文四段文字,都可独立成篇,但又相互联系,成为一个整体,其中贯穿了一条明显的线索——揭露司法机构的流弊。所以篇虽叫“杂记”,却是杂而有序,散而神聚,在我国古代散文中可算是一篇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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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集》

文章从作者亲见囚犯惨死的现状写起,通过与洪洞令杜君的问答,引出囚犯染疫骈死的情况及其原因。完整地勾勒出一幅人间地狱的惨图。“见死而由窦出者,日三四人”,为状已惨;“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这就更惨了。怎么会弄到这个地步呢?一是此疾“易传染”;二是室狭陋;三是“系囚常二百余”,拥挤不堪;四是成法之谬,空气恶浊,以及“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五是“染者众”,传染得就快。这五个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囚室的设备差和管理制度的不合理。但真正的原因则是在于主宰这刑部大牢的统治者,只不过作者没有明白地说出来罢了。

方苞的《狱中杂记》,记叙刑部所见所闻,反映了清朝司法黑暗

方苞

文章接着用“又可怪者”一转,从大盗、积贼、杀人犯很少染疫致死,丧生的反是“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这一怪现象出发,笔锋直指大大小小主管刑法的官吏。“系囚之多”是因为有利可图。对囚犯的态度也是从钱的角度来判定。从缉捕直到入狱后采用的手段,都是为了牟利。作者集中了笔墨,淋漓酣畅地描绘出官吏们的卑鄙嘴脸。举同狱朱翁、余生、僧某“遘疫死”和某氏左右邻“号呼达旦”为例,再一次以作者目睹的悲惨事实和耳闻的惨痛呼声唤起读者的同情。“于是乎书”四个字,点明了写这篇文章的深刻用意。

方苞的《狱中杂记》,记叙刑部所见所闻,反映了清朝司法黑暗

清朝监狱

官吏皂隶为了勒索财钱,“多方钩致”犯人,复以械监作为敲榨的手段,连受刑的痛苦程度也是以贿赂的多寡来决定。作者详尽地分别记述了行刑者、主缚者、主梏扑者是怎样变着花样折磨囚犯、榨取钱财的。受极刑、绞缢,出钱可以使你死得干脆,无钱叫你多受痛苦。大辟虽“无可要”,但可“质其首”。打板子,出钱多的打得轻,出钱少的打得重,量钱下板。连捆绑犯人的人都有一套勒索的办法。无怪乎作者要哀叹“术不可不慎了”。这充分表达了作者对官吏皂隶的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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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监狱

正因为封建统治者的法律只能成为压迫剥削人民的工具,因而巧文舞弊、上下相蒙的情形就成为当时司法界应有的现象和必然的结果。部中老吏可以潜移文书上案末囚犯的姓名,玩弄李代桃僵的手法拿人命当作买卖,而主谳者“终不敢诘。作者通过对某姓兄弟把持公仓这一典型案例的记叙,揭露了胥吏贪婪、狡猾与主谳者自私、卑怯的心理。接着又通过对四次杀人的犯郭四在狱中花天酒地的情状的叙述,进一步斥责了两种办案官吏:一种是“巧法”、“鬻狱”的卑劣恶吏,另一种是“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的糊涂“良吏”。不管是恶吏,还是“良吏”,都是“枉民”的官吏。作者观察和分析现实是极为深入细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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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监狱

文章的最后,作者通过李姓奸民代人坐牢的记叙,进一步补充揭露了吏卒营私舞弊的卑劣行为。李姓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赦出不久,又代人承担杀人的罪名来坐牢。被判为充军后,他又一再要求暂留刑部监狱。这岂非咄咄怪事!原来对李姓和吏卒都是有利可图的。在这里,作者生动地刻画了一个为一般人所意想不到的,“与胥卒表里”,以坐牢为职业的奸民。通过对李姓奸民的描述,深刻地批判了狱中管理制度的流弊。这一段,文章首段所写的狱中凄怆情境相对照,更明显地突出了清王朝司法制度的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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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监狱

从全文来看,方苞所反对的是任意株连造成冤狱,并不主张无原则的宽容。这样的看法,无疑是正确的。作者从自己的不幸遭遇体验到别人痛苦无告的悲哀,采取毫无掩饰的态度去描写生活的真实,因而作品在客观上就起了暴露现实、批判现实的作用。但是,作者所揭露和鞭笞的对象仅仅是一些贪官污吏和凶残贪婪的皂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康熙皇帝反而感恩戴德。也就是说,在方苞看来,只是下面的人不好,皇帝却是圣明的。这个观点是不足取的,也损害了本文的思想性。

方苞的《狱中杂记》,记叙刑部所见所闻,反映了清朝司法黑暗

清朝监狱

桐城派要求写文章时文笔雅洁严谨,方苞的这篇散文就是根据这一理论来写的,写得明畅通达,简劲有力,来似乎平淡无华,却是从千锤百炼中得来的,汰去了一切杂质,洗尽了一切铅华,达到了质而不俚、淡而不枯的境地。作者的写作态度十分严肃,事事都有着落,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组织材料,没有夸张和虚构,用事实说话,所以能真实地反映出清朝封建统治的黑暗面貌。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参考资料

《狱中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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