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男女双方缔结婚姻时,男方往往在办理结婚登记前给付女方彩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彩礼给付女方后,女方用该彩礼款购买家电、家具等作为陪嫁; 二、双方协商由女方直接存入银行卡或存折以陪嫁形式带回; 三、双方协商由女方用于购买家电、家具等结婚用品作为陪嫁带回;四、结婚当日女方父母以见面礼的形式给付女方。 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婚前给付女方的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即便女方使用彩礼购买家电、家具等作为陪嫁,也只是财产形式的转化,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并没有实际结婚的;如果双方订婚后由于一方反悔而没有结婚,或者只是按老家的规矩摆了酒席但是并没有拿结婚证这些情况,在分开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结婚后未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双方拿了结婚证,但是结婚以后不管是因为主观原因(比如感情不好)还是客观原因(比如因工作导致分居)致使双方从结婚开始就没有一起生活过的,双方离婚时,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来源:网络。 雅荷淡香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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