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大家好! 1、请问口头合同有效吗?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 特别提醒:口头合同的效力基于双方信赖的程度,一旦一方否认合同内容,另一方很难举证。为慎重起见,房屋买卖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2、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特别提醒: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3、合同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主要内容有四点,分别如下: 1、合同签订主体是自然人的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可以以签字为准,也可以以盖章为准,签字优先。 合同签订主体是公司的话,小探建议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经公司授权的人签字后生效。因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2、能签字的人:自然人、法人的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有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3、合同大于2页的,要盖骑缝章或在骑缝处摁手印。 4、如果对方的签字人是法定代表人,要求对方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特别提醒:如果对方的签字人是员工,则需提供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和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大多数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应按规定,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生效。 另外,当事人如果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条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 5、订金、定金、押金、保证金的区别? 假如,定金约定30万,支付25万,合同100万,甲方到期未履约,则返还45万(双倍返还定金40万+退还预付款5万),为什么返还呢? 1、订金是预付款,可以退; 2、押金、保证金可以退; 3、订金、押金、保证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4、定金是一种担保款,付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定金不退;收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双倍返还定金; 5、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算预付款; 6、定金以交付数额为准,不以约定的定金数额为准。 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如果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已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 特别提醒: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7、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特别提醒:如果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法律实务中,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8、合同中打印的部分和手写的部分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 如果打印的部分是事先制定好的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的),那么手写的部分与打印的格式条款相冲突的,应当以手写的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更能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9、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以上五种情况,双方签署的合同是无效的。 小伙伴们,看完以上内容,相信你对房屋签订的常见问题也都有所了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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