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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全面管理心得(上篇)

 yc_11fi 2019-11-18

作者:天心问海

问题一

什么样的公司需要建立法律部?

以民营企业为例,如果一个人下海开始经商,开始时规模都不大,人少本小,要么倒商品赚价差,要么开小店作加工,要么开个小公司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其日常业务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是非常零星的,本身业务不够稳定并存在随时转行的可能性。必要时,顶多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就可以了,建法律部显然在经济上不划算。

往往当公司经营上了一定规模,业务量也比较稳定增长时,由于面对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特别是诉讼越来越多时,公司老板(或管理层)会觉得纯粹依靠外聘律师事务所处理公司的法律问题一是在经济成本核算上不划算,二是在管理上存在诸多不便和不到位,需要有专职律师帮助处理公司法律工作。此时,正是建设一个良好的法律部(或法律顾问室)的契机。

由于成功的商人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必然要以公司的形式组织开展商事活动,又由于成功的公司随着业务的扩大必然要面对越来越多的法律事务。所以成功的公司在发展到某个阶段必然要建立法律部(开始时可能仅是专职法律顾问室)。公司法律顾问(或称公司律师)工作是否能作为一个职业是不存在疑问的了。其职业的独立性取绝于其工作的独立范围,其独立于外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范围和性质看完下文后也会有清晰的感知。

对于一个成功的商务集团在异地或异国投资设立新公司开展新业务,也许开始新的公司比较小,法律业务不多。但由于这些投资往往是具有战略性的,集团从长远发展考虑并结合其历史经验,一开始就要求建立法律部(或法律室)应该是非常合理的。

问题二

什么样的法律部在公司将无法生存?

正是由于不少的公司都是出于处理日常诉讼业务增多的需要而建立法律部(或法律室)的,法律部(或法律室)建立之初往往把主要力量都用于处理诉讼。不及时地调整法律部的工作重点将使法律部陷于困境,最后可能将无法继续存在。

按照自然演进方式发展的公司(如果一个成熟的商务集团投资建立一个大公司,则其将援用其经验直接建立起一个常规的法律部)一开始建立法律部往往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处理诉讼或其他法律事务(此点较明显);二是内部管理的需要(此点开始时比较朦胧不清)。如果法律部的负责人只是注意满足第一个需要,而不考虑法律部的未来发展的话(满足第二个需要)。逐渐地他迟早就会发现:

(1)诉讼愈来愈多,防不胜防;

(2)法律部的工作越来越熟练的律师由于不如在律师事务所做诉讼提成挣钱,向律师事务所流失,导致法律部的能力越来越弱;

(3)公司将法律部的工作能力、成本与外聘律师事务所一对比,可能觉得法律部没有竞争力或者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性,可有可无。

(4)为了办案需要,法律部律师往往希望将开业执照外挂在某家律师事务所,同时,这家律师事务所也自然希望多接受公司的委托法律事务,造成律师实际兼职的情况,产生利益冲突。如果按照目前的律师职业道德水平,此种利益冲突要么不向公司披露,要么不认为有什么不妥。但实际上,公司老板或管理层对此却是很有戒心的,而且也不符合律师职业道德的国际化标准。法律部的诚信度弱化,随之而来的将是法律部的生存危机。

问题三

法律部的发展壮大之路何在?

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是法律部发展壮大的前提。在此前提下,法律部负责人对于法律部的发展壮大有重大作用。对于自然演进的公司在建立法律部之后,总法律顾问不要满足于目前的好日子(诉讼案子多,业务忙,法律部可以多招人手,找上门来拉案源的律师事务所也多),而应当居安思危。如果公司的诉讼有增无减那么公司商务也就难以发展壮大,最后覆巢之下岂容完卵?如果法律部按照诉讼案件高峰的时候招兵买马,一到低谷,法律部就需要裁员,等于是自己给自己出了难题。更重要的是,法律部的未来在哪里?找不到未来,最终还是会陷入上文所述的困境。

总法律顾问要首先通过自己的专业工作能力取得公司老板或管理层的认可(也只有有专业能力的总法律顾问才能在未来的公司法治化进程中敢于坚持必要的原则而不怕失业危险)。其次,要带领法律部分析诉讼案件所表现出来的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及时地将法律工作的重点转向为公司实现规范化管理服务上去。启动一次公司业务运转流程制度的变革势在必行。在这一过程中,法律部要看准要害生命线,而不要四面出击,全面开花,以免导致自己涉入过多的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于事有害,还减损已有的信誉反而导致基本的生命线都守不住。这个要害的生命线就是业务合同法律审核和公司印章使用法律审核,建立起法律部这两个审核权,是掌握法律部生命线的入门关。

这两个审核权既相联系又相分离。由于中国常规是认印章不认签字,所以合同需要盖公章。不建立印章使用法律审核的话,那么有的合同性的文件或者非合同性的其他重大文件就可能未经过法律部审核也盖了章生了效,导致法律审核落空。不建立合同法律审核的话,由于公司的经济行为几乎都以签订合同的形式进行,因不规范的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就可能层出不穷,法律部就可能永远停留在应付诉讼的初级阶段,最后随公司的衰败而消亡。签订和履行合同是公司开展业务的主要形式,对于签订合同建立起法律审核把关,就等于是法律部有机地介入了公司的日常业务运行;公司一般在文件上盖章后才能表示代表公司意志,对于公司印章使用建立起法律审核把关,就等于是法律部有途径去影响公司的权力。

这两项审核权建立后,法律部将重点面临如下一些挑战:(1)法律部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及时审核完所有的合同或其他文件;(2)法律部和业务部对合同的审核意见不同甚至尖锐对立时,怎么办?第一个问题,总法律顾问应努力去招聘和培训自己的团队。第二个问题,则应该在制订合同和印章审核制度时,最好增加一个总裁(或公司一把手)特批制度(法律管理极严的公司可以不设此制度,但中国目前环境下宜设),在法律部不同意签合同或盖章时,由总裁(一把手)参阅法律审核意见后作最后定夺。此制度自有其奥秘之处,法律人应当细细去体会。

由于公司不可能将自己的所有合同和印章使用事宜都交由外聘律师事务所代为审核,这在管理上既不方便又不可行。但是公司却可以将所有的诉讼和其他法律事务委托给外聘律师事务所代为办理。所以,建立起合同和印章审核权的公司,法律部才取得了区别于外聘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范围,有了自己独立的职业角色和独立存在的理由,有了自己的生命线。

但是,法律部有了自己的生命线后,公司并不因此就实现法治化了,这只是公司法治化的正式开始。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深化,法律部将持续地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法律部除了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团队的专业能力外(诉讼、合同审核、印章审核、知识产权管理、项目投融资、公司并购、国际业务、外聘律所的管理等几大重点领域),还需要越来越多地介入公司日常管理和其他业务活动的法律审核,在法律部内部研究学习新法律法规并开展法律职业道德培训,对公司其他部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甚至对外参与行业法律交流和立法活动。如果法律部完全做到并做好了这些工作,那么这就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法律部,而且对公司来说是个很有价值并受人尊敬的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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