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院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具体要求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9〕42号)执行。 (一)专业考试 我办根据高校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本科、专科的文化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加大体育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参加专业考试的工作人员,要遵守专业考试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确保考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考试。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每个考生只允许有一个考生号,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或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统一报名。相关要求如下: 附件:1.河南省2020年体育专业统一考试相关事宜 2.河南省体育专业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艺术类专业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相关报名、体检、文化考试等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2.我省艺术专业招生分为: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和表演类共7个类别。美术、音乐、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它艺术类专业兼报,其它艺术类专业之间也可兼报。 3.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校考(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4.考生凭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核发的《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经我办同意的高校组织的校考。 5.全省统一组织7个类别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各类专业的本、专科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 6.所有报考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按艺术类填报志愿。 7.各专业类别省统考考试说明见附件1--7。 8.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须接受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照相)及金属探测器检查。参加专业个体测试时不允许化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9.美术、书法、编导制作类省统考专业成绩于2020年1月8日8:00时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公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并打印成绩单;其他专业考生于专业考试结束后现场领取成绩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还将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和分数段,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 10.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分数复核。申请笔试成绩复核的,须于2020年2月11日8:00至2月12日15:00凭身份证原件和专业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省招办不直接受理考生申请。复核结果由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通知考生。申请个体测试成绩复核的,须于参加完专业测试的次日15:00前(最后一天考试的在当天)凭身份证原件和专业准考证到考点咨询处,现场办理复核手续。 复核只检查考生试卷或考试信息与本人信息是否一致、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对复核发现错误的,予以纠正。 11. 2020年,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其它艺术类专业,如需使用校考成绩录取以及在河南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均须于2019年12月25日之前向我办提交书面材料(见附件8),经我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经我办批准校考的高校,艺术类本科在我省的计划数不得少于去年,生源不足者转入我省普通本科录取使用,原则上不得调减计划。 经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须于考试前将专业考试科目、对应省统考类别、考试时间、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文件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校考应由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高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 12.我办核准中原工学院、河南艺术职业学院、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24中学为省外高校在豫校考考点。每个考点安排校考高校原则上不超过40所。考点学校和校考高校未经批准均不得在考点以外安排考试。 13.校考原则上应安排在2020年1月5日-3月5日进行。实行网上约考,考生通过登陆考点学校或校考高校公布的网上约考网址预约考试时间。校考高校在组织校考时,要根据考点学校提供的我省艺术类考生数据库信息及证件核对身份,确保考生应试身份准确无误。 校考高校应告知考生必须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 14.校考高校须通过教育部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校考合格名单及校考成绩库。 15.对在艺术类校考中违规的考生,由组考高校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将违规事实、相关证据及处理意见按照要求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书面报送我办,由我办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由高校组考负责人或考点负责人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忽造成恶劣影响的高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我省组织校考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 16.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17.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针对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点,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规定,对标对表,全面排查整改工作薄弱点和风险点,建立和完善专业考试过程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 18.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并认真执行。 19.教育部2020年艺术类招生政策如有变化,按照教育部新的规定执行。 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投档办法以及录取有关事宜另文印发。 附件1: 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1.速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场景组合; 2.素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石膏像、静物; 3.色彩:静物组合、风景。 1.写生; 2.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3.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要求构图完整、饱满、合理、协调,技法熟练,线条疏密适当、流畅,具有较好的质感、量感与空间感,色感良好,色调鲜明,色彩关系准确,谐调生动,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考试地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具体由市(县区)招办通知。 1.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和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照相)。 2.开考前30分钟(首场考试开考前40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5分钟内入场完毕。考生入场后不得离开考场,直至本场考试结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 4.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必备的画板或画夹、小画凳或小马扎(长宽高均不得大于35cm)及相关的绘画工具和文具,不得携带画架、书报、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5.速写、素描两科为同场考试,中间不休息。 6.考生必须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答题纸;速写、素描只能使用铅笔、炭笔作为表现工具,色彩只能使用水粉或水彩颜料。 7.速写、素描、色彩三科答题纸答题部分规格:32cm×30cm。 8.考生须在题目所指示的答题卡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的答案无效,严禁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或在卷面上喷洒定画液体。 9.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作答,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作答,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题纸、试题带出考场。 10.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题、答题纸,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1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12.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附件2: 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50分、20分、10分,总分为200分。考试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专业主科(声乐、器乐)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组织测试。 声乐主科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可自备伴奏音乐U盘,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钢琴伴奏)。 要求思想内容健康,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头稳定,富有共鸣,有气息支撑),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音准节奏正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表现能力强,形象佳。 器乐主科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可自选乐器种类,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要求音准、节奏均好,演奏姿势、方法正确,基本功扎实,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佳。 视唱即看谱即唱,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使用考场准备的Ipad现场抽题,视唱试题分为A、B、C三个等级。 A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50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B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40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一升一降调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C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30分。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规整节奏为主,辅以一定难度的节奏类型,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 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的听辨和记写能力。要求考生能够准确听记双音音高,能够分辨根音和冠音,音高和节拍节奏划分准确。 听音记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两种记谱法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辨记写单音、双音、旋律片段等,8—16小节的旋律或每句长度不超过6小节的二至三个旋律短句。 乐理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考生可参考李重光的《基本乐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基础知识考试指南》(河南省教育学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委员会编)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了解音乐基本理论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确地表达与运用。 2019年12月15日8:30--10:30 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具体由市(县区)招办通知。 考试时间:从2020年2月13日开始,分别按器乐、声乐两个主科分批集中进行考试。考生应于2020年2月5日8:00至2月9日18:00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预约具体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地址:登封市崇高路8号)。 1.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和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照相)。 2.开考前40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5分钟内入场完毕。考生入场后不得离开考场,直至本场考试结束。开考前15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 4.先听录音后答题。使用答题卡答题,考生应提前准备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等文具。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报、资料、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5.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卷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考生必须按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完成答题,超出答题区域答题无效,严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7.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题卡、试题带出考场。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和个体测试准考证按网上约定的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备考室,准备考试。 2.考生不得化妆,不得穿演出服,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3.考生进入备考室时,应携带乐器(除钢琴外)、钢伴曲谱(五线谱)或考试伴奏音乐U盘(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等。 4.考生应在备考室做好考前准备,调好乐器。进入备考区域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5.考生在备考室内由计算机随机生成入场顺序,每组10人,随机抽取本组的考场号。超过半个小时未到场者视为弃考。 6.考生应按要求分别进入两个考场考试,并进行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照相)。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做自我介绍,立即应试,考完迅速退场。 7.声乐考试不允许用录音伴奏(除通俗唱法),不准自带伴奏人员入场,如需钢琴伴奏,由考场提供钢琴伴奏服务。 通俗唱法考生自备考试伴奏音乐U盘,若临场考试时因格式等问题不能播放,可以清唱,不影响评分。 8.器乐考试只允许演奏一种乐器。 9.视唱考试考生使用考场准备的Ipad现场抽题,不得将Ipad带离考场。 10.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考试结束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发放考试成绩单并带领考生统一离场。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2.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3.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附件3: 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读(1分钟左右); 2.新闻播报(1分钟左右); 3.主持人话题评述或材料(或图片)评述(依据给定的材料或图片,完成完整的口语表达,时间为2分钟左右); 4.回答评委问题(评委依据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提出问题,考生当场回答)。 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考试时间:从2020年1月8日开始,考生应于2019年12月31日8:00至2020年1月4日18:00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预约具体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设在郑州轻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和个体测试准考证按网上约定的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备考室,准备考试。 2.考生不得化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3.考生进入备考区域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考生在备考室内由计算机随机生成入场顺序,每组10人,随机抽取本组的考场号。超过半个小时未到场者视为弃考。 5.考生应按照要求进入两个考场考试,并进行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照相)。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做自我介绍,立即应试,考完迅速退场。 6.所有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考试结束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发放考试成绩单并带领考生统一离场。 7.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8.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仅取消其艺术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附件4: 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1.文学、文艺常识(40分); 2.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80分)。 3.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和评述)(80分); 三部分内容为两份试卷,采用笔试的形式,满分20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 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文艺文学常识知识的掌握;对给定素材的思维构思,写作、编创的能力;对影视作品的结构把握,主题分析和艺术分析的能力。 2019年12月15日8:30-11:30 考试地点:设在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具体由各市(县区)招办通知。 四、考场规则 1.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和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照相)。 2.开考前40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5分钟内入场完毕。考生入场后不得离开考场,直至本场考试结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 4.考生入场只能携带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等必备的文具,考场统一提供草稿纸。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报、资料、草稿纸、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 5.编导制作类专业实行分卷分时考试,按考试内容分两部分,其中文学、文艺常识为Ⅰ卷,材料作文、影视作品分析为Ⅱ卷,两卷分别密封。考生先考Ⅰ卷,时间25分钟,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收回Ⅰ卷,考生不离场;随后,考生观看影视作品,观影结束后,监考老师发放Ⅱ卷,考生作答,时间共155分钟(含观影时间)。 6.开始看片时,后排考生若看不清可在本序列适当前移,放片结束后回到原座位答题。答题一律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选择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严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7.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答题卡,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8.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试题、答题卡带出考场。 9.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10.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附件5: 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为朗诵、表演、才艺、形体四科,每科满分50分,总分200分。 1.朗诵:由考生自选台词片段、散文、小说片段、念白片段、故事、诗歌或寓言任选其一,限时1分钟以内。要求普通话标准,朗诵自然真实,咬字吐词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 2.表演:命题集体小品表演,限时3分钟以内。要求思想内容健康,表演状态松弛、生动活泼,在特定情境中组织行为动作的能力强、理解和感受作品能力强。 3.才艺:由考生自选歌曲、戏曲、器乐等任选其一,无伴奏,限时1分钟以内。要求音色优美,节奏、乐感强,演奏技巧高,对歌曲、戏曲、演奏曲目的理解及表达能力强;形象佳。 4.形体:由考生自选舞蹈、行走表现、健美体操、艺术体操、武术、身段组合任选其一,无伴奏,限时1分钟以内。要求肢体无缺陷,形象端庄、仪态优美,协调性、灵活度好;步态自然大方,有节奏感,富有朝气,有亲和力;有良好的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和肢体语言表现力;作品程度较难,表现力强。 才艺表演应避免与朗诵、形体所展示的形式和内容相似或雷同,否则降低评分分值。 2020年1月4日开始。考生应于2019年12月27日8:00至2019年12月31日18:00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预约具体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设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平安大道210号中国中原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和个体测试准考证按网上约定的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备考室,准备考试。 2.考生不得化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3.考生进入备考区域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考生在备考室内由计算机随机生成入场顺序,每组9人,随机抽取本组的考场号。超过半个小时未到场者视为弃考。 5.考生在候考室阅题备考,不得将手机等违禁用品作为表演道具,不得将试题带离考场。 6.考生应按照要求进入两个考场考试,并进行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照相)。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进入考场后不得做自我介绍,立即应试,考完迅速退场。 7.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考试结束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发放考试成绩单并带领考生统一离场。 8.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9.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附件6: 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考试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 1.古代碑帖临摹:楷书和隶书各1幅; 2.书法创作:历代经典诗词(40字以下,自选书体); 要求:无论是古代碑帖临摹还是书法创作,皆竖式书写,充分利用纸面,章法完整协调、字体大小合适、字序准确、不漏字错字。临摹要求形神兼备,点画生动,考生基本功扎实;创作除上述要求外,要求布白合理,有较高的笔墨把控能力,能充分反映考生的艺术个性与审美追求。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字,落款不得书写与规定内容无关的字,不得钤盖印章。
考试地点:设在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具体由各市(县区)招办通知。 1.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和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照相)。 2.开考前30分钟(首场考试开考前40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5分钟内入场完毕。考生入场后不得离开考场,直至本场考试结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将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 4.考生自备书写工具、毡布、字典(限一本)等必要文具。试墨纸统一发放,严禁携带草稿纸、试墨纸、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字帖、书报、资料、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5.古代碑帖临摹考试时,楷书和隶书为同场分卷进行,中间不休息。 6.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答题。答题纸规格:古代碑帖临摹为四尺三开;书法创作为四尺对开或四尺斗方。 7.严格按照试题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完成答题,严禁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或画格子。 8.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题纸、试题带出考场。 9.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题、答题纸,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10.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1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附件7: 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舞蹈类省统考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考试科目均为剧目表演和基本功,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80分,总分200分。 剧目表演要求考生自备音乐伴奏U盘,剧目片段自选。剧目体裁包括有: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剧目表演时间控制在2-3分钟以内。 基本功包括集体测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集体测试内容主要有软开度(两边的竖叉、横叉;下腰)、搬腿(面向一点分别搬前、旁、后腿);点翻、四位转。个体测试由考生个人完成舞蹈跳、转、翻的基本技术技巧动作组合,女生的动作如:大跳、平转、倒踢紫金冠、串翻等;男生的动作如:双飞燕、大跳、旋子等。技术技巧的组合展示可以是单一技术技巧的连接。 艺术舞蹈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软开度的能力、技术技巧动作的数量和质量、选跳剧目片段的难度以及作品表现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1.形体条件好:身高、五官、胖瘦以及上下肢比例等条件具备学习舞蹈的基本要求。 2.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能够完成一定程度的软开度测试,体现舞蹈对形体柔韧性的基本要求。 3.能够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跳、转、翻技术技巧动作的测试,体现自身舞蹈肢体的稳定性、协调性和灵活性。 4.选跳的作品编排合理,有风格性,作品的表演能够体现舞蹈的律动性。 5.作品剧目片段的表演动作熟练准确、节奏清晰、表演到位、舞韵协和。 剧目表演:主要是国际标准舞基本动作测试及作品表演测试。 基本动作测试为考察考生对标准舞(摩登舞)系或拉丁舞系的指定基本步法的掌握。指定基本步法由评委在考生所选舞系中非所选舞种的基本步伐随机选择两个,考生做出评委要求动作的同时应说出基本步伐的名称、喊出动作节奏。要求考生对国际标准舞的基本动作(步伐)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正确的掌握其技术技巧和节奏。国际标准舞基本动作测试的指定步伐见附件。 作品表演测试为标准舞(摩登舞)系或拉丁舞系任意一支具备一定编排性、艺术性及难度的单人舞蹈(考生不准带舞伴)。 1.考生独立完成自选舞种作品,舞曲由考场根据舞种随机抽取。 2.肢体语言表现力强,对选跳作品的风格特点把握较为准确,作品具备一定的技术难度和艺术感。 3.选跳的作品编排合理,不拘泥单一动作与简单动作的重复,各种技巧动作的表现和风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难度。 4.选跳的作品动作熟练准确、协调,动作与音乐节奏配合较好,对音乐节奏有一定的处理。 5.自选舞作品为标准舞(摩登舞)系或拉丁舞系任意一支舞蹈,时间在2分钟内。 基本功测试:主要是形体观察、芭蕾基训(基本功) 1.形体观察主要包括形体比例、身高、五官、形体等。要求形体条件好,身体素质和身高、五官、体形等条件具备学习国际标准舞的要求。体型匀称、上下肢比例协调;五官端正、相貌端庄。 2.芭蕾基训(基本功)测试为软开度(左右腿下横叉、竖叉、下腰)、控制(面向一点搬前、旁、后腿并控制)、旋转(四位转,两圈以上)、连续平转。通过考试要求的动作内容,体现自身的柔韧性、稳定性、协调性和肌肉控制能力。 考试从2020年2月10日开始进行,考生应于2020年2月2日8:00至2月6日18:00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预约具体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和个体测试准考证按网上约定的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备考室,准备考试。 2.考生不得化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3.进入备考区域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形体和基本功测试考生必须身着芭蕾基训服或紧身舞蹈服,剧目表演测试考生可身着舞蹈练习服或表演服。 5.考生在备考室内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决定自己的入场顺序,每组10人,随机抽取本组的考场号。超过半个小时未到场者视为弃考。 6.考生应按要求分别进入两个考场考试, 并进行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照相)。对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做自我介绍,立即应试,考完迅速退场。 7.考生只能报名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考试结束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发放考试成绩单并带领考生统一离场。 8.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9.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附: 国际标准舞基本动作测试的指定步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