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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张破纸就想糊弄我?”律师:就“糊弄”你了,老人房子你没份

 大白兔ai胡萝卜 2019-11-18

【1】女儿为老人养老送终,儿子不闻不问

齐大爷的晚年生活并不是很舒心。

齐大爷和老伴儿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当老大的儿子从小就没让家里人省心过,小时候调皮经常给家里闯祸,大了该好好找个工作过日子了,还是到处浪荡天天不着家,还离了婚。对这种情况,两位老人挺无奈。

齐大爷和老伴儿也反思过:是不是小时候管孩子管的太严,让孩子逆反心理太重?但是相比较,小女儿既懂事又能干,小时候也没少管,成家之后对自己的小家、对爸妈都照顾的特别好。女婿人也很厚道,对女儿好,懂得孝敬老人。

不管怎样,孩子们的日子还得是自己过,过好过坏老人总不能管一辈子。年纪大了,能平平淡淡过好自己的日子,别给孩子们添麻烦就行了。

老两口平平安安过了大半辈子了,也都退休十几年了。这些年下来,一直过的都还算可以。但是人一过七十,真是长一岁身体一个样,变化很明显。但儿子这块“心病”一直让老人比较头疼。

自打儿子三十多岁那年闹离婚,老两口狠狠发了一顿脾气之后,儿子就很少回来看望。心病归心病,齐大爷对儿子也不抱什么大的希望。

随着年纪渐渐增大,二老也开始琢磨家里的财产怎么分的事儿。住的这套房子是零几年老两口买的,已经涨了差不多10倍,是老人最大的财产。为这事老两口琢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毕竟都是自己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儿子这种长期的态度,让老人慢慢心冷了下来。

齐大爷和老伴儿没有跟孩子商量,二人做了决定:自己年纪大了,有需要花钱的地方,尽量自己解决,不给孩子添麻烦。俩人过世之后,把房子全留给女儿。关于如何给,二老也咨询了很多专业的人,最终,俩人分别写了一份遗嘱,说明在两位老人都去世之后,房子继承人是自己的女儿。

齐大爷和老伴儿在2014年、2017年分别去世了。卧病期间,女儿和女婿一直忙前忙后照顾老人,从来不敢断一天。那几年下来,女儿女婿累瘦了好几圈,老人看着眼里,疼在心里。跟孩子们说过不用天天来,但是孩子不放心。

齐大爷先走的。临走之前,叮嘱了女儿一句:我和你妈留了点东西,在抽屉里面锁着,你妈拿着钥匙,到时候跟妈妈知会一声,我怕忘了。齐大爷老伴儿临走之前也跟女儿说了同样的话,并且把钥匙交给了女儿……

【2】虽然是一张“破纸”,但是承载的是老人对女儿的亲情和尊重!

处理完后事,女儿按照老人的指示,收拾家务的时候,从抽屉里面找到二老生前留下的那两份遗嘱。遗嘱是用普通信纸写的,但是字迹清楚,二老的意思表示的也非常明确,可以看出,老人写遗嘱的时候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大概的意思是:

老两口万一谁先走了,所有财产都归另外一方。等到俩人全过世了,剩余的财产都给到女儿。

儿子起初并不知道遗嘱这个事儿。老人后事办理完之后,可能才突然意识到爸妈那儿还留了一大笔财产,就找到妹妹商量着怎么分。女儿也没瞒着,把老人的想法、遗嘱的事儿都告诉了哥哥。

儿子一听勃然大怒:你天天腻歪着爸妈,他们肯定听你的!别以为你有什么想法我不知道,还不是惦记着房子?什么遗嘱不遗嘱的,少来糊弄我!再怎么着我是家里的老大,怎么分家我说了算!

对于这种近似“无赖”的行为,其实女儿早已习以为常。哥哥这种反应根本就在意料之中。在看到遗嘱之后女儿就咨询过朋友,找过律师,了解清楚了最后的结果。女儿知道,为这事儿肯定会大闹一场,只能在法庭上见。

最终的结果毫无意外,从情从法上,儿子都没有任何继承权:

遗嘱合法有效,是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遗产继承,按照遗嘱执行。

这场官司经过了两轮的诉讼。儿子仍然妄图分得一部分,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很明确。在诉讼过程中,女儿律师的一段话说的很到位:

与其说两位老人写的遗嘱是一份法律文书,不如说是老人对女儿付出的尊重。女儿一家人对老人的付出,既是血脉的亲情,更是孝道的传承。老人把财产留给女儿,天经地义,无可厚非。

【3】遗嘱并不“冰冷”

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对“遗嘱”这个词普遍存在忌讳心理,毕竟人还活着,说到“遗”字太不吉利,少有人接受提前安排后事。

但是,随着现在老年人“家底儿”的丰厚,大笔财产未来肯定会涉及到继承的问题,继承的结果,无非是公平或者不公平,牵扯的是继承人的利益和相互之间的亲疏关系。

家家户户都有不同情况。在齐大爷这个家庭中,因为子女二人的迥然不同,才会让两位老人产生了订立遗嘱、提前安排后事的想法和动作。虽然在继承的时候走到了“打官司”这条路上,但是,有无遗嘱的差别,非常明显。

正如前文所述,遗嘱表达的,是对女儿的亲情和尊重

顺带说一句:在二老的遗嘱内容中,并没有指明给到女儿自己。也就意味着,女儿继承下来的房子,是女儿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也是因为女婿本身也是一个非常懂事和孝敬的人,让二老能够放心。

【4】结语

通过上面这个事情,希望给到两点提示:

1.老人遗嘱中,“相互保障”的意思表示值得借鉴

前面我们提到过,齐大爷和老伴儿均表示了同样的意思:在一个人先走之后,另外在世的一方获得全部财产。这是对相互晚年生活的保障。

之前的很多文章我提到过:一方去世之后,别拖延、抓紧办理继承。但是如果没有上述的意思,继承的结果就是,老两口的财产不再完全属于在世一方!

2.为什么不提前把房子过户给女儿?

我认为齐大爷老两口想的很明白。

他们知道,应该把对自己晚年生活的保障放在第一位。不错,可能提前过户是省钱,但是一旦需要花大钱的时候,要么靠孩子、要么靠借钱,最坏的结果就是把房子卖了筹钱。但是无论哪种方式,我们都会发现,没有一分钱是老人自己的,老人没有一点自主权。

至于什么继承费用之类的问题,跟老人有什么关系?如果连自己生活都保障不了,谈费用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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