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恶劣行为和影响 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倡导“多缴多得”是在用“多缴”的谎言掩盖“多得”的事实。有人认为自己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多缴”了,是在自欺欺人,是在美化自己为基本养老保险多作贡献了,其实却是在为“多得”寻找借口。 什么是“多缴多得”,是个人“多缴”?还是社会统筹“多缴”?而个人“多缴”受个人工资薪金收入限制,社会统筹“多缴”受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个人“多缴”只是个人“多得”个人帐户养老金,而不是“多得”基础养老金。社会统筹让有的单位“多缴”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社会保障对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单位都应当是一律公平的。 在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在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已经被领取走了,怎么会是“多缴”了呢?其实没有多缴。而就“基础养老金的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来说,由于“多缴”获得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就高,是“多得”了的。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全国社会统筹后,为什么还要以个人缴费的“个人缴费工资指数”进行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分配?还是在继续的“多得”。而“多缴多得”的反义是“少缴少得”,在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也是领取走了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怎么是“少缴”了呢。但是,在基础养老金的计发中,由于“少缴”,获得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低,却是“少得”了。所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中不存在“多缴”、“少缴”的问题,但却存在着“多得”、“少得”的问题。证明这个“多缴多得”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多缴多得”不能促进社会进步,不但不能确保参保人的权益,而且参保人权益的公平性也受到了损害。 从整个社会来讲,中低收入的劳动者占大多数,广大中低工资收入劳动者不可能做到“多缴”,所以也不会多得。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也要公平,不能以个人工资薪金收入的“多缴多得”为思想观念,“多缴多补”不可取,不可以将“多缴多得”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将其纳入深化“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之中,必定对一些人员有较大的影响,但这种改革是合理的,在定性分析、量化处理方面也有利于大多数人员的利益,若获得大多数人员的认可,少数人就应接受。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计发,并且与“多缴多得”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建议放弃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多缴多得”做法。 二、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建立对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 1. 基本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 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全方案设计》制定对参加社会劳动和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及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这是鼓励和提高人们积极参加社会劳动的热情,让参加社会劳动的劳动者领取较高的劳动退休金,提倡“多劳多得”的领取,改变以”多缴多得”激励机制主导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观点,树立基本养老保险是在劳动意义之上的基本养老保险思想:愿意去积极努力寻找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未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高。这才能对今后的基本养老保险事业有所积极的影响,对个人“推迟退休”产生激励,提高“平均退休年龄”,以参加社会劳动推动公民积极参加社会保险。 2.对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 ①对参加社会劳动的公民给以劳动补贴 建议制定领取老年养老金除标定老年养老金百分率和享有年龄补贴外,对参加社会劳动的公民给以劳动补贴。这样区分公民参加社会劳动和不参加社会劳动的不同。 ②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劳动者给以参加社会劳动年限补贴 建议制定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个人累计参加社会劳动年限超过标准社会劳动年限的劳动者给以参加社会劳动年限补贴。这样使得个人累计参加社会劳动年限与领取劳动退休金水平的高低紧密联系,给劳动者以充足的肯定和鼓励,不至于工龄长的不如工龄短的领取劳动退休金数额多,解除后顾之忧。 ③对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的劳动者给以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补贴 建议除标定劳动退休金百分率外,对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的劳动者给以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补贴。这样使得在“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后继续参加社会劳动的劳动者领取到较高的劳动退休金。提倡“多劳多得”就要“多劳多补”,而不是目前的“多缴多补”和“多者多调”。 ④“达到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后用人单位、无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进行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 上述是“多劳多得”激励机制,不同于“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投资理财。鼓励劳动年龄段和老年年龄段的人口积极参加社会劳动,转为劳动力人口,可以解决劳动力不足和人口老龄化问题,老年人延长自己的工作年龄再就业,发挥老年人的特点和潜能,增加个人累计参加社会劳动年限。同时,这对延缓“人口老龄化”、减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压力都是有深远意义的。 提前领取劳动退休金是因为从事过有损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使人的寿命缩短,所以提前领取。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是因为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使人体寿命减短,所以领取基本养老金数额要高。上述两个原因从概率方面考虑,人的生命都可能会发生早逝,所以制定对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 3.参数及参数值: ①参加社会劳动年限补贴、参加社会劳动年限补贴率:对劳动者个人累计参加社会劳动年限超过标准社会劳动年限的一种补贴,每超过1年,个人累计参加社会劳动年限补贴2年(例),即参加社会劳动年限补贴率=2年/每年。 参加社会劳动年限补贴=(个人累计参加社会劳动年限-标准社会劳动年限)×参加社会劳动年限补贴率 ②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补贴、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补贴率:对劳动者个人年龄达到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后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获得的一种补贴,每推迟1年,劳动退休金百分率补贴增加0.1%(例),即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补贴率=0.1%/每年。 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补贴=(个人年龄-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补贴率。 三、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对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后,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只有月劳动退休金与初级计算公式不同,如下: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劳动工资水平×个人参加社会劳动年限×(劳动退休金百分率+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补贴)×个人统筹比+当地劳动工资水平×参加社会劳动年限补贴×(劳动退休金百分率+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补贴) 注①公民的基本养老金在公式计算中享有各种补贴,其中激励机制的参数有:劳动补贴率、参加社会劳动年限补贴率、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补贴率、最终利率补贴等。 注②月劳动退休金计算公式中的∑是“对公民的月劳动退休金用参加社会劳动时个人参加社会劳动年限的时间段内的社会统筹比率对应不同的个人统筹比分段计算”之和,即各分段参加社会劳动时间与各分段个人统筹比对应,个人统筹比是确定劳动者领取劳动退休金多少的重要参数。 注③个人参加社会劳动年限是指个人累计参加社会劳动年限和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限。 注④劳动退休金百分率和劳动补贴率是按参加社会劳动时间均等分配的单位值,劳动退休金和老年养老金都以当地劳动工资水平为计算基数。 注⑤“劳动退休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这是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责任。 《全方案设计》在相同参加社会劳动时间情况下,无论个人何时领取劳动退休金,到了人口预期寿命时,领取的劳动退休金总额是一样的。而目前领取基本养老金,在相同缴费、相同参加社会劳动年限情况下,只因为早晚相差一年领取基本养老金就不同,造成基本养老金待遇差,并且,在以后历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中差距继续拉大。所以,这个“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国发[2005]38号和国发〔2015〕2号)是不能再用了的,因为它在不断的产生、造成不合理的“养老金待遇差”。 从社会保险方面必须正确认识基本养老保险的性质和作用,将工资薪金于社会保障分开,将工资薪金于福利分开,将工资薪金于劳动保护分开。领取(基本)养老金数额不合理的超过当地劳动工资水平这不是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金数额是别人的二、三倍,出现“养老金贵族”,这也是造成“养老金缺口”的一个原因,而有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元收入的人还需要基本养老保险吗? 2019-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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