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偏远地区的“典妻”陋习,穷人租老婆生孩子,契约内容让女人为难

 零壹贰012 2019-11-19

参考资料:《中国历朝通俗演义》《夷坚志》《清稗类钞》 《资治通鉴》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产生了很多的陋习,这些陋习之中,大多数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对古代女性并不友好,这与古代女性的社会低有直接关系。

偏远地区的“典妻”陋习,穷人租老婆生孩子,契约内容让女人为难

▲民国时期的“典妻”契约

在古代,有一些家境殷实的人,因为自己的妻子一直无法生育,他们就开始动了歪心思,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缘由,进行“典妻”陋习。这些人一般会找到一些贫困得吃不上饭的家庭,因为只有这样的家庭,男主人才会为了钱,将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有钱人付钱给穷困的人,然后签订契约,契约之上一般都会写明典当金额、典当时间,还有更过分的要求,就是在典当期间女人必须配合生子,回到原来的家庭与丈夫同居不可以,甚至看一眼自己的亲生孩子也不行。契约日内容让女人非常为难,毕竟亲生骨肉分离,哪一个女人都不愿如此,但是一旦签订就要遵守,相当于一个有时限的卖身契。

偏远地区的“典妻”陋习,穷人租老婆生孩子,契约内容让女人为难

“ 典质妻子, 衣不蔽体 , 侮日求乞得百钱,仅能菜粥度日。”

这是在《夷坚志》中对典妻比较直接的记载,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南宋当时穷人的情况,为了度日,舍弃妻子,最终方才可以“菜粥度日”。

被典当的妻子到了新家之后,虽然是暂时的“典当”,未来还要回到原来家庭,但也并非绝对,因为典当来的“妻子”一般都是要承担新家的生育责任,所以有肌肤之亲,如此一来二去,日久生情之后,到了典当的期限,有的女人竟然有了不舍得,于是就出现了有钱人再给一些钱给原家庭,从此他们夫妻再无瓜葛,也不再是夫妻关系,解除了典当关系后,女人一般顺其自然的称为小妾,或者婢女。

偏远地区的“典妻”陋习,穷人租老婆生孩子,契约内容让女人为难

出此之外,还有许多复杂的纠葛产生,例如典主贪恋妇人的姿色,想买断关系,但是原来的丈夫不同意,因此而发生的械斗或者命案,也时有发生。反之,妇人贪恋典主的财富和殷实的生活,过了几年好日子之后,不愿意被“打回原形”,就想放弃原有丈夫,这也不在少数。所以,在古代“典妻”陋俗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许多麻烦,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

在元朝的时候,这种“典妻”盛行于世,面对如此不堪的陋俗,当时的浙东海右道 副使王朝非常不理解,为什么如此陋俗竟然风行至此呢?带着这样的想法,他写了一份请牒上请朝廷,王朝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他认为,“典妻”陋俗对百姓生活产生巨大的危害,威胁了社会安全和稳定,应当制止。

偏远地区的“典妻”陋习,穷人租老婆生孩子,契约内容让女人为难

其妻既入 典雇之家, 公然得为夫 妇, 或 为 脾妾, 往往 又 有所 出, 三 年五 年 限期满之 日, 虽 日归还 本主, 或典主贪爱妇之姿色, 再 舍银财 ; 或妇人 恋慕 主之 丰足, 弃嫌夫主, 久 则相恋 , 其势不 得 不然 也。 轻则 添财再典, 甚则偕 以 逃亡 , 或 有情不 能相 舍, 因而 杀伤 人命者之。 ”

在王朝上请之后,朝廷对此做了禁止。其实历朝历代对这样的“典妻”陋俗一直都是禁止的态度,也有明文规定,却效果不佳,在偏远地区,皇权不及的地方,依然是屡禁不止。

到了清朝和民国这段时期,典妻陋俗不禁没绝,反而更加猖獗起来了。原来还是有钱人找人“典妻”生子。到了清朝的时候,很多穷人娶不上媳妇儿了,他们也开始存钱,依靠“典妻”来繁育后代。区域也从原来的南方,发展到了北方,成为了大范围的一种陋俗。

偏远地区的“典妻”陋习,穷人租老婆生孩子,契约内容让女人为难

“ 男 子妻亡 , 无力续妻 , 或妻久不 育 , 常在 外 别谋一妻, 订 立契 约, 限以 岁月 时期, 久者称 ‘典妻, ,暂 者称 ‘租妻夕 , 期 至则 各离。 所生 子女则 归男子 , 其被租典 之妇 , 大抵为铺, 亦有 因家贫夫存, 而 出典, 出租者。 ” ——《 清稗类钞》

清朝时的除了“典妻”外,还有“租妻”,本质都差不多,只是时间长短不一样。出租者一般都是寡妇,或者穷人的媳妇儿,这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娶不到媳妇的穷人是典主,养不起媳妇的也是穷人,基本上成为了穷人与穷人直接的典当关系,与最早期的“典妻”,富人做典主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其实到80年代,依然有这样的案例。在浙江省宁海县凤谭公社凤谭大队就曾经发生过“借妇生子”的事情 。

偏远地区的“典妻”陋习,穷人租老婆生孩子,契约内容让女人为难

当时的一位姓仇的人,就是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理由,做了比较过分的事情,让自己的妻子去给自己当“媒人”,找同村的一位寡妇,签订了“借妇生子”的契约。令人感觉匪夷所思的是,仇某还为这件事儿摆下了宴席,招待了村里的人一同贺喜,搞的和新婚似的。在这件事中仇某的妻子被伤透了心,甚至寻死抗争,可以没用。

不过,新中国可不是什么古代清朝,这样的陋习自然是触犯了法律,最终仇某因为重婚罪锒铛入狱。“典妻”陋习的禁绝,也正是因为我国法律的健全,最根本的原因还是随着我国高速发展,女性地位逐渐提升,这样的事情自然也就不再发生了,正如毛主席提出的那句口号“妇女能顶半边天”,现在看来,他老人家真是高瞻远瞩啊!

偏远地区的“典妻”陋习,穷人租老婆生孩子,契约内容让女人为难

中国的历史悠悠5000年,在历朝历代中发生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了解这些历史文化,从历史中学古鉴今,对我们人生大有裨益。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