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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纪委监委制定 《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

 大刘9148 2019-11-19

为强化纪委监委监督职能,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现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零距离,武强县纪委监委制定了《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对监督原则、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工作体系等作出具体规定。

监督对象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党员、监察对象,重点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

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县委政府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加强作风建设,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等情况;重要制度规则执行情况,重点是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党委(党组)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情况;加强对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了解监督对象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情况;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监督方式主要采取日常工作报告、听取汇报、列席民主生活会、抽查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规定各单位、部门每月5日前向监督检查部门报告《部门日常报告月报表》,包括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重一大”、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每季度报告《部门党内监督报告季报表》,包括党委(党组)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建立党员干部廉洁档案、运用“第一种形态”、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落实等情况。纪委监委报请或者会同县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下级党委(党组)加强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列席被监督部门民主生活会。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按照规定通过个别走访、座谈、查阅相关文件、档案、卷宗、会议记录、财务账目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根据纪委监委安排,对上级党委纪委重大工作部署及重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规范了工作体系,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监督联系单位部门的日常监督工作,纪委书记负总责,副书记、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包联监督工作。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根据县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制定监督工作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按照程序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并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按程序分办处置;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每月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县纪委监委分管班子成员,每季度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负责汇总分析,协调督导日常监督工作;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档案资料整理留存,备案备查。同时,《办法》对工作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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