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申明:本文由清雅阁原创发布,图文版权归清雅阁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致谢! 书法风格的形成,是衡量书法作品艺术价值的重要砝码,只有具有鲜明独特风格的作品才称得上是艺术创作,否则只能称之为书写。点画特征,笔法特征,墨法特征,结体特征,四者是共同构成书法作品风格的基本要素。 早期草书是跟隶书平行的书体,一般称为隶草,实际上夹杂了一些篆草的形体。初期的草书,打破隶书方整规矩严谨,是一种草率的写法。称为"章草",章草是早期由草书和汉隶相融的雅化草体,波挑鲜明,笔画钩连呈"波"形,字字独立,字形扁方,笔带横势。 书法创作是在临摹基础上的前进与发挥,其中纳涵了师承关系、个人创意,主体风格三个方面的表现形态。然而,在未将真、行、草书法纳入一体化状态下创作出来的作品,则会显得含浑枝离,牵强做作,缺乏生动感和自然成熟感。只有在真、行、草书一体化状态下创作出来的作品,才能做到技法自然,气韵生动,脉络贯通,品质精雅,既能充分显现其系统的师承路径,又能娴熟而深刻地展示作者的创作思想和风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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