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减值准则适用的范围 1.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2.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 5.油气资产(探明矿区权益、井及相关设施) 6.无形资产 7.商誉 【关键考点1】《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这七项资产一旦提取了减值准备,不得在其处置前转回。 二、其他资产减值的适用范围 1.存货减值适用于《存货》准则; 2.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达不到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金融工具》准则; 3.这五项资产中除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后不得冲回,其他均可反调减值准备,只不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购买的是权益工具则反冲时应贷记“资本公积”而非“资产减值损失”。 【关键考点2】存货、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可以恢复,达不到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不得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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