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领取者注意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 不用再集中时间认证了 现在认证周期扩展为一年 从每年的2月至次年的2月, 都可以进行领取资格认证 同时也要注意 参保人员在 每个认证周期内 进行至少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未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 否则暂停发放养老金 为全面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江西政务服务“赣服通”,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太重要啦!! 影响着参保人员下一年的养老金发放 目前, 我省的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有以下几种方式 参保居民可通过“江西人社”APP(小程序)、“赣服通”支付宝生活号,都足不出户可以进行认证。 (网络图)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真是太方便了! 不用出门, 随时随地, “刷刷脸、眨眨眼” 一次都不用跑,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就搞定了! 而对于一些高龄、孤寡、 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 江西省人社部门 还提供了预约上门服务。 申请也非常简单 预约申请 只需要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预约,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将为辖区内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建立服务台账,及时安排上门服务。 一定要注意! 虽然现在认证周期延长了 但一定要在时间内通过认证! 未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 是会暂停发放养老金。 如果实在错过了时间呢? 看过来!! 据介绍,从2020年开始,每个自然年度的3月份,县级经办机构对上年度未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并将上年度未通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且尚未注销保险关系的人员名单提供给乡镇事务所、村(居)协办员,由村(居)委会在所在村(居)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公示人员尚健在的,待其补办待遇领取资格手续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公示人员经核实已经死亡的,及时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县、乡(镇)、村三级经办机构应公布联系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群众举报已经死亡的待遇领取人员,应立即组织稽核,核实后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对虚报、冒领养老金情况和欺诈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养老金认证可是大事 赶紧点亮小花 转发给家里的老人看看吧!! 来源:南昌人社、南昌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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