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教案和查教案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很多地方基层管理者要求老师写教案像要求学生写作业一样,必须书写工整,卷面干净,格式规范,条条款款缺一不可,甚至还把达到这些要求的教案作为“优秀教案”大肆宣传表彰推广。 如果作为小学低年级老师,这样要求也无可厚非,如果硬性要求初高中老师也这样做,是不是有点太呆板、太教条、太过吹毛求疵了呢?是不是说明你们作为一个基层领导者太幼稚,太无知,太无聊,太缺乏应该具备的水准了呢? “教案”写的好坏跟教学没有必然联系,教案写得好,只是个形式,可以应付的了检查,但未必能教得好学生,难道不写写这本“教案”,就不会上课吗?就教不出优秀学生吗?事实恰恰相反。 当前的“教案”,条条项项一大堆,尽是些无用的东西,耗费了大量“备课”的时间。“备课”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硬性要求写教案是一种极其荒唐,愚蠢,无知的做法;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在作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