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 奋斗正青春 01 1.爱党爱国,品德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个人及企业(社团)无任何不良记录(包括违法违纪记录、不良信用记录)。3.籍贯在福建省内,年龄在18周岁(含)至45周岁(含)之间,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并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籍贯在外省,但在福建省内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法人或社团并担任主要负责人。4.所创办的法人单位已存续三年以上,经营管理正常,劳动关系和谐,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5.创业领域符合国家产业发展鼓励方向,取得优异成绩。6.创业过程具有示范性或创办企业具有可展示性,愿意将成功的商业模式、企业经营理念进行分享和传授。02 1.爱党爱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秉持理想信念,具备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3.投身创业实践,在本领域或行业处于领跑者地位,企业利税在本地区、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4.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公益事业,支持青年创业就业。5.福建省各类规模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以及特别优秀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现职三年以上。03 1.爱党爱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宣扬创业精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帮助青年树立创业意识。3.帮助创业青年熟悉市场规则,规避创业风险,增强创业实效。4.为创业青年提供创业辅导帮扶,帮助其提高创业本领。04 1.爱党爱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把握青年创业工作规律,加强理论研究,为青年创业工作建言献策。3.积极协调或参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出台扶持青年创业政策,并推动政策落实。4.组织或参与政府职能部门、企业、新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为创业青年提供资金、场地、信息、技术等各方面支持。05 1.爱党爱国,品德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个人及企业(社团)无任何不良记录(包括违法违纪记录、不良信用记录)。3.籍贯在福建省内,年龄在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之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但创业项目的代表性、标志性成就必须在35周岁(含)前取得;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并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籍贯在外省,但在福建省内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并担任主要负责人。4.所创办的法人单位存续时间在三年以内,经营管理正常,劳动关系和谐,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5.注重自主创新,在技术进步、商业模式等方面有较大突破,对推动全省性或区域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6.发展潜力较大,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1)参与脱贫攻坚和公益事业,扎根重点县创业; (2)帮助和支持青年就业,招收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4)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显著,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 (5)创业经历具有较强示范效应,获得过省级以上相关表彰优先考虑。 1.年龄等相关时限认定以2019年12月31日为界。 2.候选人个人及其创办法人的违法违纪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核查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来源:福建共青团(ID:fj-gqt 编辑:宝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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