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几部“名家”的“新作”,实在想说几句,不指名道姓了。 我以为,一个作家是有自己定数的,换句话说,一个作家一生的积累其实只能写一部作品。 我记得福克纳就说过这样的话。 当然,我知道,现代的作家写出几卷文集来是很平常的事,全集几十卷的也有。 巴金的全集是26卷,应该是中国作家之最了吧,不过还不能算琼瑶的。 但是,一个好作品,应该是作家一生精华的结晶。 古人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往往是年轻时游历,到老了,思想成熟了再闭门著书。 因此,很多古代的作家都是一部书,曹雪芹甚至只写了半本《红楼梦》。 作家在写这一本书时,需要动用自己的全部的对生活的积累。 其中的积累我以为有两个,一个是生活阅历,所谓文学实际上反映的无非是作者对生活的理解。 还有一个就是文学技巧的积累,即怎样用文学的方法把你的生活阅历表现出来。 有的作家只写了一本书,是一次性把这个工作完成了。 有的作家写了很多书,是分批完成了这个工作——写完了一本书,又一想还需要补充,只好再写一本。就效率来说,显然是前者更经济。 说了半天,我的意思是,就像人只有一辈子一样,作家只能有一本书。 有的作家是很聪明的,把自己的这本书写出来就算了。也就是说,他们知道自己到什么时候停止。 比如鲁迅,他在写完《呐喊》和《彷徨》之后,就不写了。 我们说是鲁迅为了“战斗”才写杂文的,那是替鲁迅着想,似乎鲁迅能写,就是没有时间了。 其实鲁迅自己说过这件事,他说自己由于每天在书房里,不到下面去,就做不出小说了。 作家可能都不愿接受这样的命运,鲁迅晚年还有写知识分子的计划,可是也没有写出来。 实际上,鲁迅关注的是个体在中西思想碰撞中状况,他的小说就是对“立人”思想的阐释,用的是李欧梵所说的将“独异个人”与“庸众”并置这一原型形态。 鲁迅完成《呐喊》后,这个思想基本表达出来了。这是他深有体会的东西,后来思想虽然有变化,但是不及《呐喊》时深刻。 虽然谁也不情愿承认,可是规律就是很残酷。 没有一个作家可以写一辈子,严格来说,作家根本不能算一个职业。如果已经把自己的东西说出来了,但还是想强写,也只能是重复自己。如果不想重复自己的话,可能会自找没趣。 阿城、马原、王朔,哪个没有领过风骚,现在都找到自己应该干的事了。 这没有什么不好,鲁迅放弃小说后,写了十年杂文。当然,关键的一点是,确定什么时候放弃。 一个作家有一个作家的个性,鲁迅的沉郁深刻、沈从文的原生鲜活、巴金的青春激情都是磨练出来的。 开始学习写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个性是什么,悟性高的作家总有一天会找到,一旦形成了自己的个性,拿出了代表作,可能如同爬山到了山顶,就没有发展空间了。这就到了放弃的时候了。 有时候不放弃也不行,因为你写不出什么东西了。 最怕强写,跟自己过不去,可能也能写出来,还可以利用自己以前的名气发表,但是实在太勉强自己和读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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