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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前上海入室抢劫“反杀案”最后2名嫌犯落网

 南街西巷 2019-11-29

11-29 07:52

正义迟到了25年,但最终没有缺席。

25年前,5名犯罪嫌疑人携带菜刀实施入室抢劫,被抢的铝合金加工店内老板和员工奋起反抗,结果,其中一名罪犯被当场"反杀",另外有两人被警方抓获,而其余两人则仓皇逃离,隐性埋名藏匿在外地。近日,上海警方将这两名逃亡的犯罪嫌疑人抓获,落网后,嫌犯说"终于可以睡一场好觉了"。

案件要追溯到25年前,1994年7月16日17时许,五名操江西南昌方言的男青年闯入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上的某铝合金加工店,四人各持菜刀闯入屋内,剩余一人把守大门。

该铝合金加工店铺由被害人张某开设,而张某和家人在遭到犯罪团伙威胁后,被抢走了部分现金,而罪犯发现:加工店内有保险箱,内有人民币18000元。

5人试图抢走保险箱,被害人张某认为这是他的多年的积蓄,在当年绝对是一笔巨款,张某和工人于是奋起反抗,将其中一名抢劫者用工具击倒,而其余四人则先后逃跑。经证实,被击倒的抢劫者于案发当天死亡。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韩检察官介绍说,在抢劫的过程中,被抢劫的店主张某及其小工进行了反抗,将其中的一名同案犯实施了正当防卫,当场将其打死,其余的四名犯罪嫌疑人抢得了人民币18000元逃离了现场。

“五名嫌疑人冲进去之后都拿着菜刀,先是在外间,也就是张某开设的铝合金加工的车间里找到一些钱,因为这个车间里的钱不多,张某当时也没有反抗。其中有部分被告跑到了里间,即张某和他妻子睡觉的房间,翻出了他们里间里的18000元。在1994年,18000元是个不小的数目。张某看到18000元被他们抢走了,就奋起反抗。应该说张某的行为无论在当年还是现在,都是正当防卫行为。他虽然将一名犯罪嫌疑人杀死了,但是不负刑事责任。”检察官说。

事发当天,被害人张某报案,而其中一位嫌疑人于事发五天后到案,交代了案件事实,从而明确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据调查,这五名犯罪嫌疑人同姓李,是江西南昌同乡,一人于案发当日死亡,两人后来被公安机关抓获。然而二十五年过去了,另外两人仍然处于网上追逃状态。

今年9月,警方通过先期排查、走访排摸和视频监控,并且梳理嫌疑人家属的亲属关系,明确了两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生活信息和活动轨迹。

10月16日,虹口公安局在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刑侦大队的配合下,在汕头市胪岗镇一不锈钢厂内将嫌疑人李道吉抓获。同日,虹口公安局在江西南昌青山湖区一宾馆内将嫌疑人李三县抓获。

据了解,这二十五年来,两名嫌疑人一直生活在恐惧中,既愧疚又惶惶不可终日,甚至表示,落网后终于可以如释重负了。

经认定,五名犯罪嫌疑人结伙采取暴力手段,窃取他人财物,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两名犯罪嫌疑人虽然逃逸了二十五年,但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介绍,两名当年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已经以抢劫罪判决,一名判了有期徒刑12年,一名判了有期徒刑10年。而这两名犯罪嫌疑人面临的罪名也是抢劫罪,他们将面临的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无论是谁实施了什么犯罪,依靠我们现在公安机关的侦查力量以及现代科技的侦查技术,无论你逃到天涯海角,我们的公安机关、侦查机关都有能力把你抓获归案。虽然这个案件过去25年了,但是并不代表他们可以不受刑事追究,因为在25年前他们已经被列为逃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已经被列为逃犯的人,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直到把你抓获的那一天,都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20年的追诉期是指当年你没有被侦查机关列为逃犯,或者没有接受审判机关的审判,那么就有追诉的时效。如果你犯罪以后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列为逃犯,或者审判机关在进行审判,那么无论过多少时间,都要接受刑事责任。”检察官解释道。

目前,2名落网的嫌犯已被批准逮捕,案件仍在审理中。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宣克炅编辑: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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