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爱趣税】是一家邀请制的企业家财税教育、咨询及服务平台,通过在线财税基础知识、热点政策解读、通俗易懂的财税知识科普,提升认知、赋能企业家;与专家一对一在线实时交流,收获企业必备的财税管理能力,合规避险、增值筹划。 【锦囊编号】:010 【综合星级】:★★★★☆ 【节税比例】:高 【难易指数】:困难 【风险控制】:一般 【锦囊时效】:长期有效 【适用行业】:所有行业 【关 键 字】:个人所得税,分红 自然人股东从公司(不包括个体户、个独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获得分红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1、一分钱不交的方案 目前外籍个人从中国境内企业获得的分红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以可以考虑下移民。 分红的公司是上市公司,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部分,所以可以考虑把公司做上市或买长期持有的股票。 新三板挂牌公司,自然人股东也享受上市公司股东待遇,所以,到新三板挂牌然后分红,也是一条路径,这个比上市要容易很多。 2、暂缓缴纳的方案 把个人股东变更为有限公司,分红由新股东的有限公司获得,只要这些分红不再进行分配,那么暂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3、减少缴纳金额的方案 通过股权的置换,可以利用税收洼地的税收返还政策,降低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比例(八折到九折之间)。 4、高风险不可取的避税操作 股东找发票报销,将分红以成本费用的方式处理给股东,这就是虚开。 股东借款不归还长期挂账,时间长了总归是会露馅的,这就是侥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节税效果】 三档:第一类方案100%;第二类方案要么100%要么不节税,节约的还有税金的时间成本;第三类10%-20%。 最后一类的操作,避税效果是100%的,但风险也是100%! 【注意事项】 1、如果用有限公司做股东,需要注意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不能混同。 2、股权置换有可能需要先交纳20%的财产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先分红还是先换股需要研究。 3、外籍个人分红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各地税务机关有不同解读。 【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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