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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篆隶

 朝歌淇水悠悠 2019-11-30
元人郝经在《叙书》中非常明确地说:
“凡学书须学篆隶,识其笔意,然后为楷,则字画自高古不凡矣。”



明末清初的傅山也不满书坛俗媚的风气:“后世楷法标致,摆列而已。故楷书妙者,亦须悟得隶法,方免俗气。”“不作篆隶,虽学书三万六千日,终不到是处,昧所从来也。”“楷书不自篆隶八分来,即是奴态,不足观矣。 ”“楷书不知篆隶之变,任写到妙境,终是俗格。钟王之不可测处,全得自阿堵。”






包世臣在回答吴熙载“真书以不失篆分遗意为上”时说:“篆书之圆劲满足,以锋直行于画中也;分书之骏发满足,以毫平铺于纸上也。真书能敛墨入毫,使锋不侧者,篆意也;能以锋摄墨,使毫不裹者,分意也。有涨墨而篆意湮,有侧笔而分意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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