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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司机手放副驾驶大腿上会被拍?上海交警说…

 昵称21399464 2019-12-01

好多人发来

这样的信息来求证

⬇️ ⬇️ ⬇️

小坊了解后得知

原来最近这段时间

不少微信群都在

疯转这条违法告知短信

⬇️ ⬇️ ⬇️

“右手放置副驾驶女子大腿处”

(图片来自网络,与内容无关

那么,这条通知短信

到底是真是假呢?

小坊来告诉大家

      这!是!谣!言!!!

交警蜀黍很专业规范  

 而这则谣言漏洞百出

- 首先,交通违法地点表述不当。短信通知里,一般涉及的交通违法地点表述应为“某市某区某路某路段”或者“某市某区某路某路口”,比如:丽水市莲都区文进路丽水学院门口路段。而仅丽水学院周围至少有5条路,短信中所描述的“丽水学院路段”到底指的是哪条路?

- 其次,交通违法行为表述不当。短信通知的交通违法行为表述规范准确,除了告知该项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以外,不会附带其他信息。假设真的是抓拍到了“单手开车,右手放在副驾驶女子大腿上”的行为,应该属于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但是法律没有对这类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具体列举,所以属于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如“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的违法行为(记2分)”,而并非“被交通技术监控抓拍『单手驾驶汽车,右手放置副驾驶女子大腿处』有损丽水市文明形象和影响驾驶机动车注意力的违法行为(罚款150元、记6分)”,交通法律法规无此违法说明,也不会附加罚款信息。

- 最后,抬头和落款错误。交通违法短信通知的抬头应为【丽水交警支队】,没有落款。而这则谣言短信中抬头是【丽水交警】,同时又落款【莲都交警中队】,这都是错的。

 短信的真伪搞清楚了

那么,另外一个问题来了!

“右手放在副驾驶大腿上”

真的会被拍吗?

⬇️ ⬇️ ⬇️

小坊特意找上海的交警小哥哥确认过了:监控探头拍摄区域,你经过的话,无论做什么事,当然都会被拍!

但是!!!

目前上海实际操作中

考虑到行车时

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情况

并不会单单对

“单手抓方向盘”这个行为

进行处罚

而是要结合是否妨碍安全行车的

实际情况来处理

至于,另一只手摸大腿这种行为

目前在实例中也未有进行过处罚

其实,类似谣言网上也有其他版本,福建、广西……各地交警都做出过辟谣。

此前,有位泰州女性朱某,在网上看到其他地方流传开的这则短信截图,用图片合成技术,把图片上消息的发布者改成了“泰州交警”,发布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就凭这一条视频,一夜爆火。

最终,朱某因在网络上散播谣言,触犯法律,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小坊提醒:

融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发声!

大家在面对各种网络信息时

一定要擦亮眼睛、辨明真假

同时,虽然“手摸大腿”不会被罚

但是如果你当时的情况

危害到安全行车了

一样会被警察蜀黍找上门哦~!

有关驾驶的其它问题

欢迎大家来留言区讨论分享!

编辑 | 金莹莹

来源 | 综合丽水交警、泰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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