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证监会发布了13份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答复的函,同时,发布了20份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的答复。这33份答复聚焦了资本市场的热点问题,同时也透露了资本市场下一步改革的重点。 证监会在答复《关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支持环保产业规范良性发展的提案》提出的关于资本市场支持环保企业融资问题时表示,目前,IPO审核周期明显缩短,同一时间受理的企业在审核进度上的差异逐步消解,已基本实现所有在审企业的“即报即审、审过即发”。今后,证监会将继续提高审核效率、优化审核流程。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申请IPO的,证监会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予以支持,尽快完成审核工作,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 全面推进新三板改革 近年来,新三板的改革聚焦了众多业内人士的目光,因此,新三板的改革问题也是提案和建议里提及最多的问题。 此外,证监会还透露将持续研究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同时,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优化机构投资制度,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丰富投资者种类,扩大投资者队伍,推动更多机构投资者入市。 其次,关于完善新三板股权激励机制设计问题。 为民企融资提供便利 一直以来,民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全社会都非常关注的焦点话题,资本市场也在为民企提供融资便利来缓解民企的融资难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融资家数方面,2016年至2019年一季度,民营企业首发家数669家,民营企业再融资家数576家,显著超过同期国有企业首发家数(80家)及再融资家数(242家)。在融资金额方面,2016年至2019年一季度,民营企业首发及再融资金额合计1.32万亿元,也超过同期国有企业首发及再融资金额(1.29万亿元)。 为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压力,提高服务能力,证监会在首发及再融资审核中,通过主动管理、分类推进的方式,进一步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 一是提高审核效率,为民营企业提供稳定明确的时间预期。截至目前,首发平均审核周期已由2016年以前的3年以上下降到2018年的9个月左右,再融资则已实现即报即审,平均审核周期在3个月左右。上述审核周期已基本与成熟市场接近。 二是提高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缩短再融资时间间隔。在资金使用方面,放宽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限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再融资降低债务杠杆,提高日常经营周转能力,增进风险防范水平。同时,实质性缩短再融资时间间隔限制,明确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融资间隔由18个月缩短至6个月,且对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三类支持品种不设融资间隔。 与此同时,2018年下半年以来,证监会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在提供流动性、改善基本面的同时,提升了民营上市公司及大股东的信心。允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切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畅通民营“中概股”企业回归A股市场渠道。将IPO被否企业筹划重组上市间隔期从3年缩短至6个月,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加快登陆资本市场。 科创板上市不区分所有制 今年以来,科创板的推出为众多创新型企业多元化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 证监会表示,经认真研究并商国资委和发展改革委,现就此问题答复如下: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则对科创板定位、重点支持行业等进行了明确,并做了相应的机制安排。上交所根据《实施意见》,就科创板申报企业的行业范围制定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根据现有规则要求,上交所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形成审核意见,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文件作出同意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科创板的注册审核周期明显缩短。 “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不区分所有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都可以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证监会及上交所将依法依规履行审核和注册程序。”证监会强调。 “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不区分所有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都可以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证监会及上交所将依法依规履行审核和注册程序。”证监会强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