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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意鹏:广东社工在云南“扶贫”督导的体悟及收获

 乐康居 2019-12-02

文/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 杨意鹏

前言:2016年6月、8月,受昭通市民政局、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委托,广东社工机构派遣督导亲临镇雄,督导云福乡村中央财政项目。本次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前往支援的社工为建设街家综主任杨意鹏,这是阳光社工第二次远赴千里携手助力昭通社工发展,也是阳光社工与云福乡村再续督导前缘。

广东社工在云南“扶贫”督导的新体悟及收获

第一次去云南是在6月20日,那是我首次前往云南镇雄做社工督导。第二次去云南是在8月14日,那是我二次云南督导之旅启程的日子。两个月里酝酿出的是,我对云南镇雄社工、广东社工到云南镇雄做督导、粤滇社工互动交流的新的体悟。

(一)云南镇雄社工:他们身上,我看到的远不止是有情怀

第一次督导之旅,接触到的镇雄社工同仁们都给我留下来深刻印象。云福机构的常开兴则是其中一位。直到今天,尤记得他在云福办公室与我动情分享的情景。那一次,他和我分享了自己近10年红十字会工作及参与过的扶贫救灾公益经历。目睹过、陪伴过许多人经历生离死别后,他体悟最深的是,“生命面前人人平等”、“所有的生命,无论处于何种状态,都理应获得尊严”。同时,他在谈话中,多次透露出他对当前影响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事件、政策等其他行业动态信息的关注及敏感度,也真诚地与我们分享了他个人的看法。期间,感受到了他与家人紧密亲厚的关系,“小孩上学回来告诉我,他的同班同学很羡慕他的那种快乐与幸福的感觉,因为他可以有父母在身边,有接送也有陪伴。他的同学对小孩说,‘宁愿要父母,而不是钱’”。就在那一次,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他对云福、对镇雄社工机构的热爱与忧虑,“我们是项目化运作,有项目正在陆续结项,我们现在就很发愁到哪里去找项目、怎么给社工发工资和养活机构”。

8月15日二期督导第一天,我们组织了督导团队与当地社工一起分享加入社工行业的初衷。当地社工分享透露出的是,全都是因为受到了他人公益经历的影响。乌蒙阳光的陈东分享说,他至今仍记得他第一次长途跋涉深入某农村小学开展慰问活动,同行的大哥(后来也发展成为乌蒙阳光的社工)尽管事先准备了演讲稿但真正发言时感触到泪流满面的情景。陈东还说,做了社工开展进村走访后,发现很多“贫困”村民他们更在意,不是慰问物资,而是社工的聆听与交谈,他们只要社工去就很欢迎。净心的郎涛分享到,自己是受到了很多香港爱心人士的影响加入进来的,而云福新加入的朱东旭则分享到,他之前在云福做过志愿者,觉得很有意义,大学毕业不久留意到有空位就过来了。随后的两天时间,无论是团体督导里的理论知识和个案研讨,还是进村走访及机构个督,作为督导的我们,都感受到了他们主动好学、用心负责、踏实、虚心、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

(二)广东社工到云南镇雄做督导:“伙伴式”的督导方式可以将社工元素传达得更接地气

这是我第二次前往云南镇雄做督导最大的收获。这里的“伙伴式”,主要体现在广东督导团队的有效协作、广东社工与当地社工的信任互促、重视当地社工同辈分享的价值三个方面。与上期督导很不同的是,在这期督导中,我们开展了团体督导环节。第二天开展的团体督导,则集中体现了这种“伙伴式”。

尽管前期已经提前搜集过当地社工的督导需求,但督导第一天上午,做为“组长”的我还是组织督导团队与当地社工相互认识、并共同确定出个案及理论运用是团体督导的主题。晚上与同行的淑芬、国球督导结合第一天的观察与评估共同确定出团督的具体内容及分工,结合当地社工的具体情况对内容进行推敲及完善。

第二上午的团体督导安排是,我、淑芬、球哥相互配合,组织当地社工共同开展“个案服务的通用过程”主题的团督。期间淑芬是主讲社工,而我和球哥则通过具体例子、情景模拟、分组讨论带领等形式协助淑芬顺利完成团督工作。当地社工的分享回应是,协定目标的制定是他们收获最多的内容。

下午我、淑芬、球哥继续有效配合,组织当地社工共同开展“生态系统理论及优势视角运用”主题团督。期间球哥是主讲社工,而我和淑芬则通过图示讲解、焦点个案分析带领、总结分享带领协助他们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及运用能力,顺利推进团督工作。与上午保持一致的是,我们三个都很重视及鼓励当地社工的参与及同辈分享,所有涉及到的服务素材均由当地社工那里来。当地社工的分享回应是,此次督导很接地气,不仅知道要怎么做,也知道怎么去实际操作及运用。我们三个督导的共同回应是,全天团督下来,我们发现结合具体服务大家的参与及学习效果超出我们预期(刚开始我们担心,他们很少甚至没有接触过相关知识,是很难理解到这些知识、并准备了应对方法),结果是这些应对方法基本上没怎么运用到。我们还带领当地社工体会到同辈讨论及分析对服务开展的推动作用,鼓励大家在我们广东督导实地撤离后,多创造这种讨论及交流的平台。

(三)粤滇社工的互动交流:两地的社工发展之间并没有巨大鸿沟,合作交流的程度可加深

原定督导协议内容重点放在服务计划、方法、文书规范方面,但通过两期实地督导,我留意到当地机构在管理方面也有突出的需求。在一些先行机构,完善机构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配套制度、带领及培育员工、财务规范等方面也已经是他们组织负责人关心的核心主题。而这与广东社工机构也在关心的核心主题很相似。两地都有各自在地的做法及思考,我个人认为,两地合作交流的加深,可以碰撞出新的火花,而这火花能够对两地社工的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如在督导的过程,我留意到当地社工在开展个案跟进时,就很注重“社会层面”发挥的影响,在服务设计时,会有所回应。在提升贫困家庭生计能力的过程中,还会因地制宜思考如何影响和带动周边的村民改善生计,如何能将这个过程变成组织性、并回应当地“扶贫攻坚”的发展主题。这个发现,也令我对广东的社工服务有新的反思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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