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另一个人在经济困难时向你求助,你可以毫不犹豫地付钱给他或她。这是一件好事,但很容易借钱,也很难支付。 在现代社会,当我们不幸地遇到拖欠债务的人时,我们通常认为偿还债务是合理的,这是正确的。 但是,去债务人的房子收债是违法的吗?面对这样的欠款,我们该怎么办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件事吧。 1.有一天,李借给朋友王某5万元,他知道自己已到了还债期,但王某仍未还清债务,没有接听收债电话,也没有回复收回债务的短信,甚至找不到任何人。李决定到王家去找人。 结果,他们开始来收债,每天呆在王家,不还清钱就不走;几天之内,王的父母会报警,李认为王先生欠债先不还清,他是合理的一方。 二、从一年的某一天起,孙三次向罗借了400000元。贷款到期后,他多次向孙索要不结出果实。一年零一个月一天,罗逼孙以留在孙家的方式还清贷款。 直到一个月零一天,孙和罗在家里协商还款事宜,徒劳无功地跳楼而死。公安机关对罗某涉嫌入室犯罪进行了调查。那么,罗某进入债务人家中收债,是否构成非法入户罪?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债务并没有错,但这种门到门的收债方式是非法的。根据我国宪法第39条,公民的住所是不可侵犯的,禁止任何人或单位非法搜查或侵入公民的住所。 那么,闯入房子是什么罪呢? 非法闯入房屋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应要求拒不退出的行为。 此处的非法一词是指未经住宅所有人同意或没有法律依据的犯罪人。 入侵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未经房主许可擅自闯入;二是房屋权利人在进入时不提出异议,但当房主要求撤走时,仍被困住,不愿退出。 事实上,任何闯入房屋的人(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其他身份)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并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45条的规定,任何人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或房屋,或侵入他人的房屋,都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监禁或刑事拘留。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住房权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侵犯,但在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往中探访他人或在他人家中行事也是一种正常现象,不得非法进入住宅。 债权人上门追偿债务,也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债权人应把握追偿的尺度,避免触碰法律。在追偿时,债权人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如果有债务担保人,则将担保人带到债务人的家中追偿;通过录音、录像、取证等方式予以保留。 因此,在涉及债务人的帐户时,应特别注意其不应采取过份行为的方式,也不应给那些企图依赖其债务的人一些不偿还债务的借口。 总之,债权人没有司法执行权,但胜诉后,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必要的条件下,债权人可以及时主张权利,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实现应有的债权,可以依法追偿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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