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实行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领导轮流担任。每天中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校长、教导主任、后勤主任轮流陪餐。 二、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三、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食堂伙食。 四、陪餐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陪餐工作。 五、陪餐领导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六、陪餐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七、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带领学生进入食堂,做到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再让学生用餐,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八、陪餐人员检查食品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由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九、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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