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加载图片 近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简称“《纲要》”),《纲要》明确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规划范围、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为这一国家战略实施提供了纲要指南。 《纲要》明确,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 中心区包括27个城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面积22.5万平方公里。 《纲要》对轨道交通也做了安排,明确将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加快建设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于一体的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构建高品质快速轨道交通网 将以都市圈同城化通勤为目标,加快推进城际铁路网建设,推动市域铁路向周边中小城市延伸,率先在都市圈实现公交化客运服务。支持高铁快递、电商快递班列发展。 围绕打通沿海、沿江和省际通道,加快沪通铁路一期、商合杭铁路等在建项目建设。 推动北沿江高铁、沿江高铁武合宁通道、沪通铁路二期、沪苏湖、通苏嘉甬、杭临绩、沪乍杭、合新、镇宣、宁宣黄、宁扬宁马等规划项目开工建设。 推进沿淮、黄山-金华、温武吉铁路、安康(襄阳)-合肥、沪甬、甬台温福、宁杭二通道的规划对接和前期工作。 积极审慎开展沪杭等磁悬浮项目规划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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