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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膳食分析、营养评价及营养配餐实训系统项目

 bigdealbb 2019-12-09

招标编号:SXJHCG-2019-N0192

采购单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纪检室




二○一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六部分    投标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JHCG-2019-N019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01标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膳食分析、营养评价及营养配餐实训系统项目

¥222500.00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3、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报名

1、报名:2019年8月2日 至2019年8月8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6:3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2、具有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报名资料原件现场备查)。

3、供应商必须向分散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分散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联系电话:0575-85220681。

6、提示:

(1)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9年8月22日16:30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19年8月23日14:30时整以前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3日14:30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分散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01-B1(位于二楼东南角);联系人:戴琦瑾;联系电话:0575-85220681。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王婷婷     88173085

2、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戴琦瑾     85220681

十一、供应商注册: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下同)、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或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www./)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膳食分析、营养评价及营养配餐实训系统项目

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进行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膳食分析、营养评价及营养配餐实训系统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

3

投标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单位: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响应文件送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

商务文件资料、技术文件资料必须单独封装。

5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23日14:30时整。

6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3日14:30时整。

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现场踏勘:本采购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各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供应商自负。

8

中标单位需支付以下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 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5%执行;最终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招标代理机构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准。

2.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

公司名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绍兴银行越城支行

账  号:2003968202000011

3.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9

联系方式: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王婷婷     88173085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戴琦瑾     85220681


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

注: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注:

1.为维护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①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响应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②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2.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1.2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1.3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4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法定名称的投标业务专用章。

2. 定义

2.1政府采购当事人及监管部门: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供应商,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经公告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供应商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绍兴市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2.2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或采购人/采购单位)。

2.3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集成商(供应商)。

2.4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7 “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

2.8 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产品性能指标详细材料和证明其产品与推荐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 如某一标项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3.3 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分标项预算金额。(各分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

4. 投标委托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

5.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截止前7日使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供应商。

6.3招标文件的修改

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6.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7.本项目各标段内,如出现打有“★”的指标为实质性指标,任意一条出现负偏离的均视同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打有“▲”的指标则为重要指标,出现正、负偏离按评标办法内说明执行。

8.参考品牌

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产品性能指标详细材料和证明其产品与推荐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

三、投标响应文件

1.  投标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2 投标响应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

1.3 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 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投标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资料”和“技术文件资料”二部分文件组成:

2.1 “商务文件资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

2.1.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3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商务文件资料”。供应商在“商务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2.2 “技术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

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但经营者必须本人参加开标会,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2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5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6投标设备详细配置清单(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7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8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技术培训,距招标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承诺;

2.2.9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如有)

2.2.10提供相关标段成功案例。应有需方名称及联系电话,提供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如有/格式自拟);

2.2.11供应商情况介绍;

2.2.12投标响应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13未尽事宜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细则和相对应标项相关要求制作(重要)

2.2.1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技术文件资料”。供应商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投标响应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投标报价

3.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等附表要求填写。

3.2投标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格使用产品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产品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

3.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4对于可能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服务,还应填报投标设备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的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3.5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

4.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4.1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投标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4.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响应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的份数和规定

5.1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响应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5.2投标响应文件由“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两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处明确注明“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

5.3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5.4投标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5.5投标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6投标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7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5.8投标响应文件建议采用A4幅面,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

6. 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技术文件资料”、“商务文件资料”应分二部份分别密封封装投标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并明确注明“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7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并明确注明“修改(或补充)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开标和评标

1.开标程序

1.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人本人必须到投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出席招标会议。

1.2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4 按照抽签方式确定各供应商演示顺序。演示时请自带电脑及相关演示设备(如有演示要求)。

1.5评标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询标。(询标时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评审、询标过程中保密)(如有询标需要)

1.6评标小组视情对供应商资质原件及合同原件进行最终核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到场。

1.7由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有效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成交候选人。

2.开标会由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3.投标响应文件启封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本人)应书面提出对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

4.评标内容

4.1本次评标内容为在招标文件范围内就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评标小组与供应商在技术、价格、服务、合同等问题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成交与否。

4.2评标应作书面记录,供应商并就评标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如有需要),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本人)签字后生效,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3投标文件有实质性条款不响应的,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在评审报告中)告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5.开标大会程序

5.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组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本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5.2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3启封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资料,并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本人)的身份进行核验。

5.4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视情对入围商务评审的供应商资质原件及合同原件进行最终核验)。

5.5主持人宣布技术得分(如有)及无效(废)投标情形,无效供应商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名单及其技术得分。

5.6启封商务标,由唱读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5.7唱读结束后,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本人)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

5.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响应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核准商务报价及计算商务分,汇总技术分、商务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5.9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6.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资格的最终审定。

6.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响应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6.6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响应文件。

7.投标响应文件的初审鉴定

7.1资格性审查

7.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7.2符合性审查

7.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7.3如果投标响应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8. 投标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8.1投标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8.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9.投标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9.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9.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投标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

9.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供应商,并可对其进行书面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9.5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书面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确认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书面形式回复分散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未复视为同意。

10.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并要求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书面澄清;供应商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本人)签字,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1. 评标过程保密

11.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及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1.2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2.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封装、签署、盖章、装订的;

12.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的;

12.3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

1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符的;

12.5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12.6参加开标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

12.7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12.8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2.9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本人)签字或盖章的;

12.10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12.11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12.12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12.13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12.14投标响应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12.1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16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上限价的;

12.17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

12.18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所投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的;

12.19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2.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定标

1.定标原则

1.1评标委员会的对结果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1.1投标产品的技术含量、质量水平;

1.1.2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

1.1.3最终审查工作如需供应商配合,供应商必须接受。

1.1.4招标领导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后,决定中标单位。

2.中标方式

2.1采用综合评分法。

2.2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进行招标。

六、授予合同

1.中标条件

1.1投标响应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1.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4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

1.5由评标小组评审并按规定推荐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实质性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1.6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响应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

2.中标通知

2.1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或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b./)发布成交公告。

2.2在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2.3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3.履约保证金(注:如标段内有说明的,则按标段内要求执行)

3.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缴纳不高于中标额的10%比例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在货物、工程或服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合同备案

4.1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不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签订。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

4.2未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双方自行签订的合同不予备案。

5.验收

5.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5.3 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6. 售后服务考核

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七、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质疑

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供应商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7) 质疑人因故不能自行办理质疑事项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但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8)质疑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4.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1.招标项目设备(或服务)名称及数量:

01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膳食分析、营养评价及营养配餐实训系统项目 

预算价格:22.25万元

序号

软件名称

功能

系统描述

数量

1

膳食分析与营养评价系统

膳食分析与营养评价系统(营养师专用版)是营养教学的标准软件,包括膳食分析、营养分析、营养测算、营养监测等功能模块

1、要求软件的主要功能窗口采用递进操作流程。

2、★软件具有“营养监测”功能,要求监测流程与营养教学中的膳食调查流程完全一致,包括从调查对象信息采集、膳食信息采集和录入、每人日营养成分的计算、到膳食调查结果的营养评价完整的膳食调查流程。

3、★要求软件可以实时分析不同分析周期内的膳食结构和营养状况,发现营养偏差,给予科学的营养推荐,监测结果为详细的营养监测报告书,包括营养成分的计算表、营养摄入量与摄入标准对比表、热能来源分布表、营养成分评价表和营养成分推荐表。

4、▲要求软件具有“营养测算”功能,可利用营养测算工具为个体或群体进行全方位的营养测算,计算分析对象单位周期内的合理膳食,为分析对象确定合理的营养目标,科学地指导膳食。

5、▲要求软件提供智能化的食物配平工具,食物摄入量的计算采用智能化方式,完全由系统根据配餐者的摄入量标准自动计算生成,也可辅以少量的手工微调。同时可提供“各种食物对营养素的贡献比例”。

6、要求软件的用户数据库采取开放模式,数据存储无上限限制,可以视硬件条件存储海量数据。

7、要求系统包含可升级的营养食物列表数据库,可帮助用户查询所有食物成分,修改完善基础数据,数据记录无上限限制。

8、要求可以同时安装运行于50台电脑。

9、数据来源要求:

1)、基础数据源自国家标准CDC《食物成分列表》。

2)、膳食指南基础数据源自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10、★所投软件必须有软件著作权证书。

1套

2

智能营养配餐系统

智能营养配餐系统是营养配餐教学的标准软件,要求包括食谱分析、食谱设计、营养配餐等功能模块

1、要求软件的主要功能窗口采用递进操作流程。

2、★要求具有智能配餐功能,实行一键自动配餐,同时兼具手动配餐模式。

3、要求具有手工微调模块,用于对食谱的手工修改。

4、★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营养目标设定模式,包括计算标准、DRIs标准、自定标准;可以生成营养标准对比表、供能物质摄入分析表、重要营养来源分布表等营养分析报告,并可通过数据导入导出功能与膳食分析与营养评价系统进行对接。

5、▲要求配餐功能支持食物原料的重量配平,同时能支持食谱库中菜谱重量的配平,提供完整的配平结果及食谱中分类营养素的占比情况。

6、要求系统采用安全的食谱管理,系统提供的食谱备份和装入功能能够确保食谱信息的安全,以便多套食谱的并行处理和远程食谱的传递。

7、▲要求系统涵盖多套专业菜谱库,采用完全开放的食谱库结构,可以建立多套菜谱库,视对象不同装入相应菜谱库,达到科学配餐的效果。并且支持自建菜谱,自建菜谱库套数和数据记录无上限限制。

8、食谱分析功能要求:食谱分析报告包括可以精确到克的营养素含量表、三类物质供能比图表、三餐供能比图表、摄入量与营养标准对比表、营养素来源分布表。

9、食谱设计功能要求具有自定义食谱库的功能,在设计食谱时能实时计算食谱中各种营养素的含量,在计算食谱摄入量时能够选择食谱的摄入量是否参与计算,配平食谱摄入量时需要明确显示哪种食物对营养素的占比最大。

10、要求可以同时安装运行于50台电脑。

11、数据来源要求:

1)、基础数据源自国家标准CDC《食物成分列表》

2)、膳食指南基础数据源自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12、★所投软件必须有软件著作权证书。

1套

三、工期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招标软件的完整供货,并安装、调试和培训完毕。

2、为今后售后服务方便、安全、及时、迅速,中标人提供的软件必须是厂商正版的最新的版本,型号、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3、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复印件和软件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服务要求:

为用户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支持,软件出现故障时,供货或服务商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用软件供采购人使用。

五、货款结算:

1、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方支付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给招标方,招标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的同时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2、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100%的货款,上款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月内一次付清(不计息)。

3、招标方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账号: 33001653542053017908,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绍兴市鉴湖支行。

第四部分 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被招标人接受的技术商务规范偏离表相一致。合同范围和双方的职责在 “投标文件”明确。

2.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约定,凭中标通知书和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2.1.1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1.2到货期: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2.2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负责运至现场安装调试,在整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保险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付款方式: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4.合同修改

4.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4.2除非招标人对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提出修改,中标供应商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5.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

5.2中标供应商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3验收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进行。

5.4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违约责任

6.1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招标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6.2由于招标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中标供应商协助招标人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7.违约赔偿

7.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供应商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招标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

7.2 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逾期每推迟一天,扣中标价0.1%的滞纳金给采购人。

7.3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供应商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9.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9.2仲裁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9.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9.4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注:在正式签约时,根据上述精神应拟就更为详尽的合同书)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技术分60分,价格分4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本次评标评委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计算技术分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

2.1.技术分(60分)

考核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基本技术参数

20

完全达到招标方要求的得20分。

含“★”为必须项,如有负偏离, 作无效标处理;含▲项负偏离每项扣4分;一般项有小量技术偏离,每项扣2分;最多扣分不超过20分。

案例业绩

6

3年(自201611日—至今)同类项目的实施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有一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6分。(携原件参加投标,无法提供的按不得分处理)

演示得分

30

投标人须自行携带设备进行现场演示,单个投标人的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无软件使用演示(含仅提供PPT演示的)不得分。

1、“营养监测”功能(该条适用于膳食分析与营养评价系统),从功能是否全面,操作是否方便,结论是否科学等方面评审。4.1-5.0分,良2.1-4.0分,一般1.0-2.0,差不得分。

2、“营养测算”工具(该条适用于膳食分析与营养评价系统),从测算流程的完整性、测算结果的准确性等等方面评审,4.1-5.0分,良2.1-4.0分,一般1.0-2.0,差不得分。

3、食物配平工具(该条适用于膳食分析与营养评价系统):根据智能化程度和能否提供配平结果及营养素贡献比例表的完整性进行评分,4.1-5.0分,良2.1-4.0分,一般1.0-2.0,差不得分。

4、根据数据库的开放程度以及用户自行扩充数据的可能性及便捷性进行评分(该条适用于膳食分析与营养评价系统和智能营养配餐系统);2.1-3.0分,良1.1-2.0分,一般0.1-1.0,差不得分。

5、根据软件能否自行计算营养目标的营养标准,以及设定包括计算标准、DRIs标准、自定标准等不同营养标准的流程完整程度进行评分(该条适用于膳食分析与营养评价系统和智能营养配餐系统);2.1-3.0分,良1.1-2.0分,一般0.1-1.0,差不得分。

6、根据软件的智能配餐功能中实行一键自动配餐的可能性及便捷性进行评分(该条适用于智能营养配餐系统);2.1-3.0分,良1.1-2.0分,一般0.1-1.0,差不得分。

7、根据软件提供多套食谱的并行处理程度和远程食谱的传递的便捷性进行评分(该条适用于智能营养配餐系统);2.1-3.0分,良1.1-2.0分,一般0.1-1.0,差不得分。

8、根据软件食谱库备份和装入功能的完整程度进行评分(该条适用于智能营养配餐系统);2.1-3.0分,良1.1-2.0分,一般0.1-1.0,差不得分。

售后服务

4

1、技术培训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优2.1-3.0分,良1.1-2.0分,一般0.1-1.0分,差不得分。

2、承诺免费提供一学期至少两次的跟踪维护得1分。

注:1. 所有证书都在有效期内,逾期的不得分;2.上述评分标准中提到的证书均需携原件参加投标,无法提供的按不得分处理。

2、演示所需设备由投标单位自行准备。

2.2商务分40分

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2.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2.3本项目各标段内,如出现打有“★”的指标为实质性指标,任意一条出现负偏离的均视同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打有“▲”的指标则为重要指标,出现正、负偏离按评标办法内说明执行。

第六部分 投标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附件1:投标函(格式,放入商务资料部分内)

致: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单位、职务)代表供应商                     (单位、地址)提交以下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按标书和合同的规定执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而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力。

3.我方中标后拟在中标后将 / 工作分包,分包承担主体是 / ,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下划线处填写“/”。)

4.同意向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5.我单位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响应文件的约束;

7.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8.我方承诺完全遵守和满足招标文件供货日期(完工日期)和所投产品(服务)的质保期(免费保修期)要求。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放入“商务资料部分”)

供应商名称:                                   

标    项:                                     

招标编号: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总价

1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膳食分析、营养评价及营养配餐实训系统项目

1项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供应商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

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标    项:                                     

招标编号:                                     

单位:元

序号

设备或服务

名称

品牌

(如有)

型号和规格(或具体服务)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注:以表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按产品和服务内容细分项目及报价。本表所填内容必须与 “投标产品(或服务)详细配置清单”对应内容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放入技术资料部分内)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组织的                         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5: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放入技术资料部分内)

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授权代表社保证明(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格式自拟。(如投标响应文件内为复印件的,则必须携带上述相关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未提供上述证明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放入技术资料部分内)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7:技术偏离表(格式,放入“技术资料部分”)

供应商名称:                                   

标    项: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备注

1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根据标内要求复制)

请填写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对应详细描述



可自行添加行



详细参数可自行加行



2

请填写售后服务要求



3

请填写保修期要求



4

请填写安装要求(如有)



5

请填写验收方式要求(如有)



6

请填写付款方式要求



7

请填写到货期要求



8



9



注:1.此表须与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

2、供应商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投标产品(或服务)详细配置清单(格式,放入“技术资料部分”)

供应商名称:                                   

标    项:                                     

招标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以表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按产品和服务内容细分项目及报价。本表所填内容必须与 “投标报价明细表”对应内容相一致(不得包含商务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消耗品、维修零配件购买价格清单(如有)

供应商名称:                                   

标    项:                                     

招标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市场价

报价

对应的投标响应设备名称

1.








2.








3.








4.








5.








6.








7.








注:消耗品和零配件必须是常用的主要部件类品目,此报价的优惠度将作为综合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合同范本(放入“技术资料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签订时间: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号采购文件要求,经公开采购,上列双方就中标物品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标物品名称、型号、价格

标物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数量

单 价

总 价

备  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中标物品免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

乙方保证提供的中标物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执行,并免费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货到安装完毕后3天内验收,7天内提出质量异议。

四、付款方式

中标物品验收合格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同时退还     履约保证金。剩余的           元,三年全部付清均不计利息。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对提供的中标物品保修方式按国家和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按招标文件规定叁年进行售后服务并负责维修。

2、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电话后应尽快派维修人员到场,最长不得超过24个工作小时。24个工作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甲方使用。

六、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提供的物品如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延迟交货经催告后15天内仍未履行,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将中标权转让给其他厂商,否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经双方协商一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每超过一天,扣合同价0.05%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额在合同款中扣除。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过一天,处以合同价0.05%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管理部门先予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

1、向绍兴市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载。

2、向绍兴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十、采购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双方各二份,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二份。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附件11:投标响应承诺书(放入“技术资料部分”)

投标承诺书

针对本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 本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的投标。

1.本公司承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公司所投标项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

4.本公司保证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5.本公司保证绝不向招标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6.同意此次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7.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8.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小组对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的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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