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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以后注改前误

 明日大雪飘 2019-12-09

最近读到两位学者对自己文字中曾经出现错误加注说明以示纠正的旧事,觉得记录下来,对今天的编辑不无启发。

王伯祥是一位今天被严重忽视了的老出版人。从1920年代进入商务印书馆做编辑,到30年代加盟开明书店,再到新中国成立后进入中国青年出版社,编著相长,王伯祥点校了一大批惠及读者的古籍。其主编的《二十五史》及其《补编》,郑振铎与茅盾称为“扛鼎之作”。说王伯祥是一代名编辑、名学者,丝毫不过分。其藏书题识的结集《庋藏偶识》,既见学术价值,又有文人趣味,笔者以为尤其值得文史编辑细读学习,从中体会编辑藏书读书、爱书知书的情怀。但与同辈朋友叶圣陶、顾颉刚、俞平伯、郑振铎、夏丏尊等先生的影响相比,王伯祥的知名度今天似乎低了太多。以传记而论,仅见其哲嗣王湜华著有一册《王伯祥传》(中华书局,2008)。抗战中,蛰居上海敌伪治下的王伯祥,像很多传统读书人一样,闭户抄书自娱,排遣内心苦闷。《王伯祥传》中记录了一件王伯祥抄书时发生的事情:1938年冬天,郑振铎先生从陈乃乾先生处购得清代李雨村撰《弄谱》。王伯祥即向郑借来抄录一份,装订好后并作简短题记:“清绵州李雨村撰。雨村有《诗话》、《赋话》、《词话》、《曲话》,见所刻《函海》中,别有《剧话》及此谱单刊印行,传本极希。著雍摄提格(戊寅)之冬,振铎得自乃乾,因假钞一通,以为玩赏。”此题记见于其《庋藏偶识》。次年正月十三上灯日,王伯祥偶然读到清代翟灏《通俗编》,见其中十九、二十卷即《剧话》,廿一、廿二卷即《弄谱》。翟灏与李雨村皆为乾隆进士,但李晚于翟,因此显系李抄袭翟。王伯祥发现这桩公案后,深悔当初抄书作题记之孟浪草率。但他发现错误,决不掩饰。他并不将此看来是浪费笔墨的抄本粗暴撕毁以掩藏一己之失察,而是立此存照,在抄本后再加一跋,承认自己之失检,并指出李抄袭翟之事实。跋文说:“己卯(1939)上元前三夕,偶翻仁和翟晴江(灏)《通俗编》,见其十九、二十两卷即《剧话》,廿一、廿二两卷即《弄谱》。予大讶,岂访贾震雨村之名,故从所刻《函海》中割取此四卷,抚其版式,窜名刻印以射利耶?然再检《童山文集》,则《剧话》、《弄谱》二序赫然在焉。予据钞之本,亦正冠此序。因疑雨村或先得翟稿,即窜己名刻之。其后刻《通俗编》入《函海》,遂寝此不行。故《函海》收雨村四话外,无此二种,唯集中两序,刊除未尽,致留此话柄耳。呜呼!读书考订之难如此!复何敢摇唇鼓舌于版本目录,忘肆雌黄哉!粗心失检,浪费笔墨,不禁哑然。弃之可惜,爰抒所见,藉以见年来好事之一斑,并以识吾过尔。容翁记于书巢。”小小一则抄书题识,既见学术考据之功力,又有反躬省思的自觉,老辈读书人的严谨与可敬,跃然纸上。

王伯祥先生抄书失察而加补注更正的做法,让笔者想起著名学者王元化先生。2001年,笔者有机会为元化先生编辑其三卷本文集《清园文存》(江西教育出版社),其中第二册收录有先生1992年写的《太炎与鲁迅》一文。其原稿中有这样的文字:“秦代无文,鲁迅在《汉文学史纲要》为李斯独立一篇,称他尚有华辞,而在划一文字上则有殊勋。其第七篇合贾谊和晁错为一章。其中谈到《吊屈原赋》、《鵩鸟赋》、《治安策》,而未及《过秦论》,不知这是否受到太炎所说‘短识’的影响?鲁迅曾明言,自己有庄周的‘随便’与韩非的‘峻急’。他说‘背了这些古老的鬼魂,摆脱不开,时常感到使人气闷的沉重’。我认为从以上所揭示的一些资料,可以进一步发掘鲁迅与太炎在学术思想上的关系。”当时在读书人群体中评价极高并曾获得国家图书奖的《思辨随笔》(上海文艺出版社,1994)亦收录了此节,文字相同。我在编校过程中,想起自己读过鲁迅的《汉文学史纲要》,其中明显提及《过秦论》:“惟谊尤有文采,而沉实则稍逊,如其《治安策》,《过秦论》,与晁错之《贤良对策》,《言兵事疏》,《守边劝农疏》,皆为西汉鸿文,沾溉后人,其泽甚远;然以二人之论匈奴者相较,则可见贾生之言,乃颇疏阔,不能与晁错之深识为伦比矣。”鲁讯事实上提及了贾谊《过秦论》,仅指出其言“疏阔”而已。我当即向元化先生提出自己的疑惑与异议。先生当时正在住院,初闻我电话中所言,不信如此,说该文被收录于此前自己的多种选本,从未有编辑提出过质疑,因此失误的可能性很小。但先生谨慎,因此令弟子带鲁迅著作到医院核对。结果发现,确系误记。考虑《太炎与鲁迅》一文,白纸黑字,流传多年,几经斟酌,先生将该段文字改为:“其第七篇合贾谊和晁错为一章,文中强调贾谊的法家色彩(司马迁是以屈原、贾生合传的)。而文中称贾不如晁‘深识’、‘沉实’,则似乎多少受到太炎所谓‘短识’的影响。鲁迅曾明言……”并在文末加附记说:“本文原称《汉文学史纲要》第七篇论贾谊部分‘未及《过秦论》’,经编辑张国功同志指出有误。现已作了改正,并向他致谢。”查先生2006年出版的《人物·书话·纪事》(人民文学出版社),即改作更正后的文字。

与王元化先生处理旧误做法类似的,还有费孝通先生。费先生在为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费孝通文集》所写“前记”中,特意说明自己对原刊错误文字的态度:“最后我应当感谢这本文集的编者,他们不仅费了大力去搜集我散失的写作,而且又费了大力去校核所搜到的文章的复印件和原刊里的错字和失误。我嘱咐他们的一条原则是凡不属于显而易见排印上的错失,一律存旧。因为在这段虽则不算长的时间里,一般通行语文的用辞也有相当的变化。近时已不常见的辞汇,在几十年前会是常见的,而各人所用辞也存在着个人的习性,所以现在看来不太顺眼的辞汇不宜改动。但在校核过程中确是发现不少出于作者的错失或疏忽,以致文章内容中有实质的错误,使前后所提的事实对不上口,甚至有矛盾,在数字上又有出入。这些错误应当由作者来负责的。我十分感激编者对我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能发现这些错误,使我在有生之年还能有机会把这些错误予以公开纠正。所以我请求编者凡逢到这类情形,应当按照原文不加修饰地予以付印,并加注说明错误所在,千万不可掩盖。已经公开发表的文章,一言既出,驰马难追。人生不可能无过,有过则改,坦白不讳,就对得起读者了。如果文章中还有错失没有揭露之处,祈望今后读者继续纠正。我即在九天之上,也将表示感激。”这段文字有些长,但不惮烦杂抄录如上,以为确是值得编辑细读遵循的辅文。与王元化对旧误文字作出修改而加注说明修改过程不同的是,费孝通坚持“按照原文不加修饰地予以付印”,更为客观存史。

常有所谓的知名作者,对自己的文字深信不疑,反对任何修改,甚至有人对编辑诅咒说“动一字如辱我父母”。而平庸、不负责任的编辑呢,容易对名作者匍匐拜倒,迷信崇拜,言听计从,丝毫不敢质疑,一字亦不作改正;或者干脆以作者“知名”、“可靠”为借口,省事不作为,放弃自己作为“把关人”的责任。说起来,编著双方皆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前者欺人,后者欺世。最终的恶果,是误了读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学者亦是如此,总是难免文字上的错误,甚至是他人一望而知的低级错误。一味掩盖否认,显为不智;以“深悔少作”而随意修改,让后人看来是“从来如此”“一贯正确”,亦非历史主义的态度。见己之过,服人之善,不仅不会影响学人声誉,而只会增加读者对学人的钦佩之情。以笔者看来,坦陈错误,并以加注的方式进行说明更正,是一种最为理想、最见学人胸襟的做法:一来不回避早已流传多年的文字;二来可以促人改正,甚至可以看出作者由偶犯错误到不惮改正的求索之路、严谨作风、真诚人格。编辑不以作者系“名人”而完全盲从,作者亦不以旧错而固执己见。编著双方,皆以编好书服务读者为追求,这样人情通达而做事认真的态度,才能构建起编著之间良性的关系,才是出版界、学术界应该培育的好作风。

(刊《出版广角》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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