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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破解养老难题,金台将这样做......

 乐康居 2019-12-11

15分钟

“圈”出美好生活

让幸福感在家门口升级

7月16日上午,我区召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代区长薛建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金台区是承担全市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的主城区。在这次改革试点工作中,我区将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5个,其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8个,养老服务中心24个,养老服务站3个,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强调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作为我区承接的一项事关民生的国家级改革任务,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担的重要任务亲自研究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工作亲自督办,把试点作为一件大事和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

会议要求

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带着感情和责任,用心用力把试点工作做好。要抓住关键、全力推进,注重工作资源、政策、力量统筹;要秉承开放理念,注重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同时发力,取得经济社会双重效益;要坚持融合发展,注重设施建设与规范管理统筹推进,分类管理与资金拨付直接挂钩,集中部门、镇街力量,发挥辖区企事业单位协作作用,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融合发展。

区委副书记朱小强主持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袁军平安排部署工作,西关街道办事处、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作了表态发言。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成员单位分别签订了《金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各镇街、相关部门、养老服务机构法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

什么是“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让我们一起先认识一下

“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以老年人家庭为中心,步行15分钟即可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那么面对

养老服务的“痛点”“堵点”

今天小金带大家看看

我们金台是怎么做的!

01
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设目标,在万人以上城市社区规划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00—10000人城市社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000人以下城市社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承接建设任务的各镇街可以综合考虑社区老年人口数、服务半径等因素,在保证总体任务不变的前提下,科学规划。

依据《宝鸡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

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小区统一规划、统一配建,多期建设的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在首期进行建设。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标的,应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设施。

支持对全区现有闲置的厂房、学校、招待所、办公场所、社区用房等进行适老化改造,对符合要求的场所采取划拨、租赁、购买等形式优先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以国企办医改革和企业社区移交地方为契机,将剥离后符合条件的企办医院和物业用房等转型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统筹整合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活动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等资源,做到互通共享,发挥综合效益。

制定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建设标准,依据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床位设置、服务功能及项目建设进度等分类别、分阶段给予建设补助。对已建成并持续运营一年(含)以上的养老服务设施,通过绩效考评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资金。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为700平方米以上(活动室、阅览室等与社区共享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张(含)以上,省、市补助70万元,我区配套不低于10万元;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300—7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张(含)以上,市级补助30万元,我区配套不低于5万元;
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为100—300平方米,设置床位6张(含)以上,市级补助20万元,我区配套不低于5万元。

项目建成后,为确保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正常运行,对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星级评定的办法进行管理,同时区上成立考核工作机构,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运行补助经费。

02
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管理

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登记备案管理,对采取市场化方式运行的,运营主体需为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组织。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基本服务目录,服务管理、收费价格、服务内容“三公开”和相关制度上墙。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在做好老年人日常服务的同时,结合老年人特点,拓展服务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会化低偿服务,以优质的服务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全区统一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识牌,悬挂或嵌入醒目位置,属于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应同时悬挂福彩公益金资助标识牌。探索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机制,逐步将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03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行

要根据金台区域特点,积极筹划、包装、推介一批养老服务项目,通过加大对外招商宣传力度,鼓励有实力的社会资本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在我区投资发展中高端养老服务设施,从而带动我区养老产业发展,力争到试点期末,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管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低于50%。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与评星定级、政府补助等相结合,强化养老服务监管。

着力培育打造3—5家专业服务能力强、综合效益明显、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支持他们通过兼并重组、连锁经营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内知名企业或机构落户金台区,参与改革试点工作。

04
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

依托市区已建成的大数据中心、政务交换平台等基础设施,通过12345(紧急呼叫12349)服务热线,整合线下服务商资源,以社区为单元开展工作,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提升养老服务效率和品质。

以全市养老信息服务平台为核心,在我区设立二级信息化养老服务站点。依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条件成熟的社区设立三级信息化养老服务站点,并进一步向老年人住户延伸,最终实现市、区、社区、用户四级信息化“智慧养老”立体网络。

05
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引进养老服务优秀管理人才和专业服务人员,参与居家和社区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奖惩机制,提升养老护理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评估、考核、转介等完整的培训及就业引导机制。

充分利用宝鸡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依托管理经验、专业人才、资源优势开展养老护理培训,依据培训结果提供符合其技能的相关就业信息。

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扩大养老护理员培训范围,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城镇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及特殊困难老年人亲属等有养老护理培训需求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分类统计在册,分批次组织参与各类养老护理培训。

06
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结合发展

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约定的定制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试点期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全覆盖。

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等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提供基本医疗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开展健康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卫生和养老服务深度结合。试点期末,投入运营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按照个人缴纳一部分、医保统筹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的方式,解决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基本生活照料和长期护理等所需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个人缴费部分,特困、重残老年人由政府全额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由政府定额资助,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由政府适当补助。

07
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

充分整合各类资源,通过改造利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闲置的物业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实现机构养老专业化与居家养老亲情化的结合。

打破机构养老与居家社区养老的界限,利用专业优势为服务辐射区域内的老年人,尤其是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切实帮助解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及“五助”(助餐、助浴、助医、助急、助洁)等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机构资源的最大效益。

支持嵌入式养老机构开展“喘息服务”,向老年人提供月托、周托、日托等短期托养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通过引进餐饮连锁企业等方式统一设立配餐点,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开展配送餐服务。

08
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

全面筛查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空巢(留守)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数据库,社区与老年人签订关爱服务协议,定期探望联系,帮助或协调解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对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或30%增发保障金;对低保家庭中重病患者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增发保障金。进一步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确保老年人高龄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对各部门现行政策文件中涉及的重度残疾老年人护理补助、特困供养老年人基本生活和照料服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养老服务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列出为老服务项目清单,扩大政府为老服务知晓率,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规范化。

09
提升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农村幸福院“县区指导、镇(街)监督、村级管理、社会参与”的运行管理体制。鼓励和支持农村幸福院通过社会化运营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等基本需求,推动农村幸福院规范管理。

根据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突出农村幸福院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服务功能、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实行星级评定,动态管理。建立起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绩效评估与补助、奖励资金挂钩机制。

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及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每季度上门走访、探望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发挥农村老年协会、老年人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以“一帮一”“多帮一”“一帮多”等形式,广泛开展低龄健康老人扶助高龄、失能老人的互助关爱活动。

10
推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综合责任险

将已登记备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综合责任险的办理范围,由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负责承保,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主体进行投保,对已签订服务协议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给予相应赔偿,提升抗风险能力。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是全社会共同的目标

在老龄化社会的当下

金台将不断探索,迎难而上

为形成更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作出努力

END
编辑:张佳伟
 |  初审:袁松
复审:周文军 |  终审:杨敏辉
金台发布整理
素材来源于区民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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