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这两项文件对注册计量师的相关职业要求做出了规定。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的大部分内容已不再适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如下: 为加强对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注册计量师管理权责,促进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拟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废止《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的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2月9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