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面积测算分类:房屋用地面积测算(房屋占地面积测算和用地面积测算)和房屋面积测算(产权面积测算、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共有建筑面积测算和房屋使用面积测算)。 按照测量方式和数据来源的不同可分为房屋面积实测和房屋面积预测。 (1)房屋面积实测:用于房屋交易、产权登记、办理土地及规划手续、征地拆迁、房屋评估等用途。 (2)房屋面积预测:根据经规划部门审核的设计图纸,对房屋进行图纸数据采集,获取房屋面积数据的过程。用于房屋预售,内部管理。 二、测绘方法:主要有坐标解析法、实地量距法和图解法。 (1)坐标解析法:根据界址点或房角点的坐标计算房屋面积的方法。 (2)实地量距法:实地量取图形边长而计算面积的方法。是目前房产测量中最普遍的面积测算方法,也可使用于房屋用地测量。 三、面积测量的要求:(1)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应具备条件
(2)距离单位为 m,取至 0.01m;面积单位为以 m 2 ,取至 0.01m 2 ;分摊系数取自小数后 6 位; (3)面积测算要求:各类面积测算须独立测算两次,较差应在限差内,取中数为结果。 四、房屋特征部位的测量:(1)室内边长及墙体厚度应取未进行装饰贴面的墙体为准量测。 (2)屋顶为斜面结构的按层高 2.20m 以上的部位为准量测。 (3)独立柱的门廊以顶盖投影为准量测。(不是柱外围。) (4)柱廊以柱外围为准量测。 (5)挑廊以外轮廓投影为准量测。 (6)阳台以维护结构为准量测。 (7)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为准量测。 (8)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按 2.20m 以上的部位为准量测,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为准监测。 (9)门顶以顶盖水平投影为准量测。 (10)房屋外围建筑面积应取勒脚以上外墙最外围为准量测。 (11)檐廊以外轮廓水平投影、架空通廊以外轮廓水平投影为准量测。 (12)门墩以墩外围为准量测。 (13)室外楼梯和台阶以外围水平投影为准量测。 五、面积计算原则:(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六、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 3 个等级,如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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