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有一刑罚,对于女子是一种“羞辱”,有些男人却乐于受刑 要说古代的刑罚啊,那可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车裂、凌迟、宫刑、腰斩、炮烙等等,每一项都惨无人道,令人发指。虽然当代社会文明程度高,刑罚也很人道,对人贩也都尽量减少肉体上的折磨,但是在古代,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掌权者都更加注重刑罚对犯人肉体上的折磨。中国古代的每个朝代,刑罚都各不相同,但是基本都保留了最轻的“杖刑”。 其实大家通过古装题材的影视剧,对于杖型都并不陌生。通常情况下,就像电影电视里面播放的画面那样,把受刑的人按到板凳上,由行刑人给他打板子。不过电影电视碍于传播需要,并没有如实地把行刑的整个过程呈现给观众。事实上在过去行刑,一般都会打犯罪之人的臀部,最关键的是要脱去犯人的衣服,这种画面在电影电视中,既不太雅观又暴力血腥,是根本无法播出的。对于古代的那些女子来说,原本连抛头露面都会受到约束,要把她们的裤子脱掉打板子,对于她们来说肯定是莫大的羞辱了,为此有些贞节观念强烈的女子,甚至选择一死了之。 如果是实刑的次数越多的话,那么实行者就会赢得很多的经验,那么这一个经验是什么呢?就是在拷打时候当竹板敲下来,他们会控制好很好的力度,虽然在表面看上去的话是非常的用力,但是呢实际上打到身上的话那么力量是有所减小的。如果是想要得到这种的事情,那么这些人他肯定会受了很多的恩惠。 在古代的时期,有人受杖一百或者是越多,真有可能受丈者,还有可能会丢掉性命。这就因为有很多的人都想办法掏一些好处。特别是对于宫里的一些太监,在明朝的时期,杖刑使用是非常多的,在宫里的时候只要是惹皇帝不高兴的话,那就很有可能被拖出去杖刑。在明朝太监他们是有一个规定的,那就是在太监监督实行,施行者他们要时刻观察的太监站姿,如果是太监他站立的时候双脚呈八字形,也就是双腿合并的话,脚尖朝外,那么就是暗示着不要用力打,实行者他在这是要高高的举起板子,然后呢轻轻的放下,这样打的一点都不痛。 在清代方苞《狱中杂记》中,记载着这样儿的一件事:有仨犯人,都被判了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都事先行了贿。第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稍微伤了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六十两银子,只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的就更多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呢,比前两位给的贿赂翻了几倍!结果这人呢,受刑当晚,步履如常,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是不是令人惊奇? 还有一种就是那些所谓的直臣。他们在朝堂上如果让皇帝生气的话,免不了是会挨一顿板子的。但是皇帝的气一会就消了,肯定不会让下面的奴才把大臣给打死。为此那些行刑的人,也多半都是做做样子。对于这些直臣来说,他们倒乐于受罚,他们还能留下一个敢于直言上谏的好名声,真是何乐而不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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