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三期项目(第二阶段锂锰圆柱电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部分)前公示
根据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三期项目(第二阶段锂锰圆柱电池)(固废部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固废部分)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1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惠州市环保局仲恺高新区分局规划环评科 通讯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控股大厦2楼行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传真:0752-3232987 电子邮箱:zkhbghk@163.com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三期项目(第二阶段锂锰圆柱电池)(固废部分) 2.建设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71号小区ZKA-071-01 3.建设单位: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惠州市中科华研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71号小区ZKA-071-01,项目总投资7745万元,占地面积2767平方米,建筑面积13761.7平方米,年产锂锰圆柱电池1500万颗(2100万Ah),员工252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两班制,工作20小时。主体工程包括——B8栋(一、二、五层),依托工程——B11栋(危化品仓库)、动力设备房、废水处理站、固废贮存场所及事故应急池。废气排气筒设置在B8栋楼顶,废水排放口设置在动力设备房,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经现场核查,项目已按《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三期项目(第二阶段锂锰圆柱电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要求落实了废气监测,固体废物需统一收集,定期处理。项目危险废物须统一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