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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三川口工业园区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昵称kCGTxDpp 2019-12-15
为深入贯彻《兰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按照《兰州市工业园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就三川口工业园区建设生态性工业园区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创新、绿色、安全、发展为导向,全面整治工业园区内企业环境污染、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工业园区及园内企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是有序开展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按照规划或环评要求建设,并于2019年底前完成建设工作;二是其他类别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要与园区同步建设,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到2020年底,工业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污水、固体废物等实现全收集、集中处理,从源头上杜绝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引进,园区及企业环保设施和处理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三、整治范围
省级三川口工业园区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和安排(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按照《<兰州市工业园区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逐个摸排工业园区的产业政策、环境准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环保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等情况。重点排查冶炼、电石等高污染风险行业企业的污染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制定方案(2019年7月5日前完成)。根据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存在的环境问题,石洞镇制定整治总体方案,明确污染防治的目标、重点、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改造方案并报送县生态环境局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三)开展综合整治(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严格落实整治改造方案,确保扎实平稳推进。一是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管理;二是强化环保执法督查;三是实施环境监管分级负责;
五、重点任务
(一)发挥规划环评引导作用。一是落实规划环评意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要充分吸纳规划环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二是项目布局严格执行规划及其环评要求,工业园区要严格按照规划功能、产业类型和发展布局,引入符合规划功能、规划环评、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三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二)优化产业结构严把准入条件。围绕三川口工业园区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和相关配套服务,促使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服务化、高端化转型发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园区发展要根据生态环保要求、产业政策和园区发展定位,以资源综合利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清洁生产为重点,以园区为平台,健全机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促进产业链的形成,促进园区发展向集约型、循环型和低碳型转变。
(三)健全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机制。一是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所有排污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依法排污。二是清理违法排污企业,严格执行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经环评审批的一律停止建设、限期补办,补办环评无法通过审批的一律予以关闭;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已建治理设施但通过环保验收的一律停产、限期整改;对已通过环保验收但验收时提出的整改要求未落实的一律停产、限期整改;对已通过环保验收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并限产限排或停产整顿,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一律关闭。三是限期实行污染集中治理。四是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单独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园区要做好配套管网,完善清污分流系统等工作,实现工业园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确保建成后的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扩建工程。五是要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切实加强将废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的监督管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类别、性质、数量进行调查、甄别;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园区范围鼓励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一律严禁建设35整吨以下燃煤锅炉,现有燃煤锅炉须按照国家、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相关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排查并建立完善园区无组织排放企业管理清单,制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方案并按期限完成治理任务。
(五)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规范处理固体废弃物。
(六)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依托工业园区现有平台,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节能评估、环境工程总承包服务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体系,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立再生资源产品回收、物流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信息交易平台。进一步强化资源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能源梯级利用,加快实施工业园区资源共享、污染集中防治、技术研发、统计监测等循环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园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及资源综合利用,实现要素配置集约化、资源利用最大化、污染物排放最小化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七)加强工业园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县和镇政府履行属地化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一是组织辖区内三川口工业园区在编制备案环境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二是督促企业建立环境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全面做好隐患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自查、自报、自改、自验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实施制度;三是工业园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应急演练,演练成果须报备县生态环境部门,并评估通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县和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园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深入开展园区环境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整治计划,明确整治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完成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环保部门负责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的企业进行处理;县发改委、县工信局牵头负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设备和产品;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管理职能,积极配合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三)坚决依法行政,加大查处力度。县上要认真解决当前工业园区环境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对以发文件、挂牌等方式限制、阻碍执法人员入园检查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降低生态环境保护准入门槛,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要坚决纠正;对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污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没有按时完成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采取“区域限批”措施,严格控制入园建设项目。
(四)严格目标考核,加大污染补偿。县上要采取责任单位自查、实地检查督导、会议协调解决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按计划完成任务的,要通报表彰,对不重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和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造成项目限批等严重后果的,要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要通过各种有力措施,切实形成“政府主导推动、各方密切配合、上下协同推进、业主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和氛围,确保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安全、高效推进。同时,县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县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未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积极营造氛围,加强信息报送。县和镇政府加大宣传报道,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定期发布信息,公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工业园区环境整治措施、经验做法及先进事迹。县上每季度要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一次本工业园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每年年底提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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