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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300元瞬间增值163倍,存钱变成生财之道?银行会是那个冤大头?

 天悔大哥cqm 2019-12-15

存300元瞬间增值163倍,存钱变成生财之道?银行会是那个冤大头?

“你好,哪位?”“我们是银行的,你刚才存钱5000元被误操作成了50000元,赶紧过来处理一下。”“我现在在上班,晚点过去吧。”“不行,赶紧来,否则我们就报警抓人了”……

“你好,我刚才存了50000元,你们搞错了,只入账了5000元。”“哦,是吗,我们会核实,核实清楚了会帮你处理。”“要多久才能处理啊?”“你别着急,我们核实清楚了会联系你的!”……

一紧一松,一快一慢,这就是银行,具有双重人格的银行。

说到银行,不少人都是一脸的不满,服务态度差、霸王条款多、只会吸钱的资本家等等标签似乎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了银行的骨子里。

存10000元只到账1000元,银行不着急!

取10000元只拿到1000元,银行不着急!

取10000元有500元假钞,银行不着急!

ATM机吞了卡、不出钞,银行不着急!

但是如果反过来了呢?

一、事件

去年,一位储户去银行存钱300元,银行职员因为中午没有休息,工作了一天头脑也不太清醒,一时失误将300元存成49000元。

当这位职员发现出错后,联系储户,储户说以为钱是朋友转给他的,于是还了信用卡,没法立即偿还。但是他承诺5天偿还。

这位职员为了息事宁人,决定与储户私了,自己先把这48700元差额垫上了,但没有报警。储户也打了欠条。

谁知道,这位储户并没有按时偿还,而是一拖再拖,拖了一年多,到今年8月份一分钱都没有还。最后这变成了银行职员和这位储户的“私债”。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位储户因银行职员的失误获得48700元,银行损失和获得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经过协商,储户承诺分期偿还欠款。

这个事情其实本身也不是什么天大的事,说白了就是一位一时心软的银行职员,为自己的操作失误垫付损失后,被不诚信的储户给放了鸽子。

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事通报出来之后,却引来了群众的争议。还有相关媒体进行了调查,受访的约5000人中,竟然有超7成的人认为“不该退钱”,原因是银行自己说的“离柜概不负责”。

二、争议

我原本以为,最让老百姓反感的金融机构是保险公司,没想到银行也好不到哪里去。连这么明显的“不当得利”都能被大众无视。

我相信虽然有大部分人认为不该退还这笔钱,但我相信他们不是不懂法,而是一种对银行不满情绪的发泄。

大家的观点主要有三种。

观点一:这是银行“离柜概不负责”霸王条款的现世报。

这类观点的不少网友都列举了自己的亲身经历。有人存款被少入账,但银行处理却不紧不慢。有人跟上面这位储户一样,存款被多记账,但银行态度恶劣强硬,丝毫不肯耽搁,还威胁储户不立即去银行处理就报警抓人。

这类观点的朋友显然很多是在宣泄情绪,而并非就事论事。而且真的自己遇到了,也还是会配合银行退还款项。

所以,银行也应该看到矛盾所在,不能以简单粗暴地“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来解决问题。银行和储户的矛盾需要用正确合理的方式去化解。

观点二:银行职员也是人,偶尔出错可以理解,储户应该懂法守法。

这类观点的朋友相对是比较理智的。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人人都能做到不犯一点错,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需要法律,不需要警察了。

不过我认为,在这方面银行还是应该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管理制度,减少错误的发生。比如像是点钞入账这种事情,任何人都可能因为疲惫、疏忽等原因出错,那么是不是可以引入更先进的入账信息系统和设备,来减少误操作呢?

另外,遇到问题,不论是银行利益受损,还是储户利益受损,都应该一视同仁,积极面对,高效处理。比如储户被盗刷卡的问题,国内银行普遍是各种推脱,但一些知名的国外银行的态度却不一样,往往是以补偿客户损失为先。还有更常见的ATM机故障处理,被吞卡或者少出钞这种只涉及储户损失的情况,银行的处理效率也不如人意。

观点三:不明白那些人拿着不属于自己的钱,怎么能够心安理得地活着。

这类观点有一点上帝视角,很多被“老赖”伤害过,或者遇到过诈骗的人应该都有这种体会。

这个事情严格地说,最后变成了储户和这位银行职员的个人债务关系。受损失最大的不是银行,也不是储户,而是这位银行员工。

三、什么是不当得利

从法院的通报中可以看到,这位储户构成了实质上的不当得利。那么什么是不当得利呢?

通俗的讲,如果A获得利益的同时造成了B的利益损失,并且A获得该利益没有合法依据,那么A就属于不当得利。

按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是要归还的,而且如果拒不归还,就可能构成侵占罪被判刑。

上文讲的,你存300元,实际给你入账49000元,多得的48700元就是不当得利。别人转账错误,转到了你的账户里,这也属于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不仅是在银行,还有很多现实中的情形,严格说都属于不当得利。

之前有报道,保险公司的一位客户领取了不属于自己的保险金,这属于不当得利。

还有,如果你去超市买东西,收银员多找了钱给你,这个也属于不当得利。当然,如果是收银员少找了钱给你,对方也是不当得利。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如果是属于履行道德义务则不属于不当得利。比如,现在很多亲子鉴定后发现不是自己亲生子女,但是却帮别人养育了孩子这么多年,对于孩子和孩子的亲生父亲来说算是不当得利吗?不算!

再回到储户存钱的事情上,就算是银行工作人员有错,但是你不是上帝,你没权力惩罚他,你更没权力以此为借口,给自己的不当得利找借口。

比如上面说的这位银行员工,虽然工作中有失误,但是这不能成为你获得不当得利的借口。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钱,坚决不要拿,这是做人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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