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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卫权:中医犯罪学──(1)丧心病狂和身心健康

 多成文享 2019-12-16

中医犯罪学(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Criminology,2012-1-3由龙卫权医师正式命名)是一门研究预防犯罪的全新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将犯罪问题视为疾病,以防病治病的态度和方式来研究解决犯罪问题,将犯罪制止于萌芽状态,防范未然,前瞻性、整体性、主动性、全面性地彻底解决犯罪问题。犯罪中医防治属中医心理学和中医精神医学范畴,是全新的理论、崭新的学说、另一层次的生命科学。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犯罪行为是:身心失衡以致愿望与欲求旺盛的病态表现。当人的愿望和欲求长期得不满足就会产生深刻负面的情绪问题,长期存在不满情绪就会导致采用犯罪行为求得代偿性的病态满足。所以,中医犯罪学是一门必然性学科。

犯罪本身属于疾病,或是疾病的一部份,身心失衡。既然是疾病,就属于中医范畴,也理所当然能予以治疗和预防。犯罪之前的怀疑、苦闷、不安、厌世、邪痴之念(心已起,心态已失衡)时的中医介入是预防,防止违反法令的行为,防止丧心病狂丧失人性,防止犯罪,社会应该在他们成为罪犯之前,就给予他们及其家庭支持和援助;犯罪之后就是治疗,即常说的罪犯改造,治疗犯罪潜质,以免破罐破摔、多病多灾,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连带痴心妄想、恣意妄为、肆无忌惮、为非作歹,运气不好,灾难自然也多;亡命之徒常带暴戾之气(残酷凶恶的气质)。化戾气为祥和,和气致祥,乖气致异(平和融洽的气氛可招致吉祥,不和谐的气氛则招致灾祸)。

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等暴力犯罪者的身体多为严重失衡,在发生暴力罪行时达到最严重,从而挺而走险,作奸犯科;一些罪犯有着天生容易进行暴力犯罪的潜质,这属于先天性疾病;有很多暴力罪犯受不良环境的影响而走上了不归路,这属于后天性疾病;其实一些罪犯从幼儿园开始,其身心就已出现异常。

德国精神病学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他发现易于导致犯罪的异常人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⑴意志薄弱型,这种人对外界的诱惑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诱而去犯罪。⑵情感缺乏型,这种人缺乏羞耻、怜悯、同情、名誉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无耻的人格特征。⑶爆发型,这种人稍受外界刺激,便会暴怒,用暴力手段攻击他人。⑷激奋型,这种人很容易激动兴奋,做事不谨慎、无耐心,很容易与人发生纠纷。⑸自我显示型,这种人有强烈的虚荣心,处处想表现自己,不顾场合和方法。⑹偏执型,这种人顽固地坚持违背社会规范的错误观点和信仰,并付之于行动。⑺情绪易变型,这种人喜怒无常,情绪一日多变,难以捉摸。⑻软弱型,这种人缺乏人格的尊严,经受不了外界的压力,常违心地屈服于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该做的事情。⑼自卑型,这种人极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经验,认为自己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只能依靠他人,或采取非法手段来谋生。⑽忧郁型,这种人整日情緒低沈消极,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于自己的事,并以此支配自己的行动。

英国科学家发现,精神变态者的大脑结构与正常人有明显差异,且大脑异常的程度和精神变态的程度有明显关系。对干下谋杀、屠杀、多次强奸、勒杀和非法禁锢的精神变态者进行研究发现,他们大脑中两个重要部分——负责情感记忆的杏仁核区域(amygdala)、以及处理冲动及做决定的眶額皮质(orbitofrontal cortex)区域之间的连接渠道“坑坑洼洼”,而正常人的连接渠道形状良好(此前已发现,精神变态者的杏仁核区域和眶額皮质区域在结构和功能上与正常人有差异)。

德国不来梅(Bremen)的科学家罗思(GerhardRoth)受德国政府委托,研究暴力罪犯多年,进而发现罪犯脑部扫描都有团黑块。他表示,「邪恶内存块」就在脑中叶,在X光片中呈一团黑块。他说:「我们给这些人观看短片,测量他们的脑波。片中出现残暴或下流场景时,受试者毫无情绪波动。他们大脑中产生同情心和悲伤的区域完全没有活动。」他说:「当你看这些冷酷罪犯的脑部扫描图时,会发现他们几乎大脑前端都严重不健全。」不过脑部有补偿机制弥补暴力倾向,运作方式至今依然成谜。罗思又说,大脑前端下方有发展障碍的年轻人,「有66%的可能性会成为罪犯」。罗思把罪犯分为三类:①心理上健全的罪犯,但成长过程身处在「打人、偷窃与杀人是没关系」的环境中。②心理不健全的罪犯,这些人认为外界一切都是威胁,「只要有一个不对劲,他就很可能爆发,成为杀人凶手」。③纯粹的精神变态,就像希特勒那样的极端分子。

美国犯罪心理学家提特斯说:“社会应当承认,如果我们希望树立这样一种对待犯罪心理的态度,这种态度既有社会科学的根据,又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与当代最新的生理学、医学科学、心理学的成就相结合,那么我们的犯罪心理学就能以崭新的姿态,在20世纪末之前出现”。

我国古代的史书上早就有探讨犯罪心理问题的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曾对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关于人性善恶的论战,其实就是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讨。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做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师法”,即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才不会作恶。西汉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恶;“中民”则既可为恶,也可为善,关键在于对其是否进行教化和以刑罚威胁。

中医犯罪学(请留意这里没有“心理”二字)是直接用中医介入治疗,跳过心理揣摩,乾脆利落,用效果说话,以实践检验真理。空对空的理论都是乏味和空洞的!现代犯罪心理学理论完美但实效缺如,长篇大论洋洋洒洒近百年,除了狭义还有广义,但也仅仅局限于说。一个人犯罪,往往是因为他身体健康失衡,当某个相应区域出现病变或损伤,出现能借助现有设备见到的病灶时,事实上此阶段已病入膏肓,为时已晚。更大的机会是以目前科技手段根本无法窥探,就如同经络和穴位一样,或如不是所有精神病都可以提前诊断出来般,但事实上疾病或恶念已在潜伏或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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