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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板管理制度,大家收藏备用

 Koujianchaosin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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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xxxxx公司盲板管理规定》修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装置的盲板抽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目的是防止扫线、试压、气密、开停车及其它生产运行过程中物料互窜,保证检修、生产及人身安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所属区域设备管道的盲板抽堵作业。

第二条 盲板的定义
盲板主要是指用于将生产物料、介质在设备出入口与管道之间或管道与管道之间完全隔离,防止由于阀门内漏等造成物料、介质互串引发各类事故,而用于临时封堵或永久性封堵管道、设备出入口的实心法兰或实心板。
第二章 职责要求
第三条 机械动力部是公司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或因生产需要开停车前后)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检维修(或因生产需要开停车前后)的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生产运行部是公司所属生产装置、设备、管线等盲板抽堵作业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安全条件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盲板抽堵作业防火、防爆、防中毒和盲板抽堵作业的装置、设备、管线安全条件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装置对本装置范围内的盲板抽堵作业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坠落和对盲板抽堵作业装置、设备、管线提供可靠的安全条件实施责任管理。

第六条 装置管理人员职责要求 
(一)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人员做好“三讲一落实”,按风险辨识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二)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三)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第七条 监护人职责要求 
(一)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装置管理人员采取措施。
(二)装置应指派熟悉现场工艺状况人员担任监护人,在进行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高压设备等危险性大、作业复杂作业时,应由当班班长或技术人员担任监护人,确保盲板抽堵作业安全。 
(三)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四)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五)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八条 施工单位负责人职责要求 
(一)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第九条 作业人职责要求 
(一)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二)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四)作业完成后,会同工艺装置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条 审批人职责要求 
(一)申请盲板抽堵作业当班班长负责现场工艺状况确认,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符合要求。
(二)装置管理人员(装置长、装置主管、装置副主管)负责审查盲板抽堵作业现场工艺状况确认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三)工艺工程师负责审查《盲板抽堵安全盲板抽堵安全作
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第三章 盲板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 盲板设置的要求
(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前,在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处加盲板。不得以关闭阀门、水封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示。
(二)在进行管道的强度试验或严密性试验时,不能和所相连的各种设备(如各类泵、压缩机、气化炉、反应器等)同时进行,需在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处设置盲板。
(三)界区外连接到界区内的各种工艺物料管道,当装置停车时,若该管道仍在运行之中,在切断阀处设置盲板。
(四)装置为多工序(单元)时,从界区外来的总管道分为若干分管道进入每一工序(单元)或各工序(单元)之间连接管道,在不同生产阶段按需要在各分管道的切断阀处设置盲板。
(五)装置在检修、维修、检查或互相切换时,所涉及到的设备需完全隔离时,在切断阀处设置盲板。
(六)充压、置换的气体、煤尘管道(如氧及液态氧、其它易燃气体、与氧气生产相关联的氮气、稀有气体、煤尘等管道)与设备相连时,在切断阀处设置盲板。
(七)装置分期建设时,有互相联系的管道在切断阀处设置盲板,以便后续工程施工。
(八)装置正常生产时,需完全切断的一些辅助管道,按需要设置盲板。
(九)进、出装置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粉尘的管道,在装置的边界处应设隔断阀和8字盲板。
(十)公用工程管道与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粉尘的管道或设备连接时,连续操作的可燃介质管道的低点,应设两道排放阀(管道、工艺设备、机械及动力设备的低点设置的排液阀、排凝阀、排污阀等的统称),排出的液体应排放至密闭系统;仅在开停工时使用的排放阀,可设一道阀门并加螺纹堵头或盲板。
(十一)其他工艺要求需设置盲板的场合。 

第十二条 盲板的选用要求
(一)盲板应按设备、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
(二)要依据管道、设备介质的压力对盲板所用材料进行强度计算后确定盲板的厚度,但盲板的厚度不得对设备、管道造成应力、变形等影响;
(三)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
(四)盲板面要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要经过探伤等方法检测确定内部无缺陷,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五)盲板应设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六)应考虑管道、设备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等因素,选择盲板垫片的材料和类型;
(七)盲板在管道、设备上使用时必须标明管道、设备导通或封闭的状态;
(八)禁止使用铁皮或石棉板等代替盲板,但在管道及设备进行爆破吹扫时,可在排放泄压口处用石棉板作密封档板;
(九)相关设计、制造标准有规定的盲板,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和制造。 
第四章 盲板抽堵的管理
第十三条 生产运行部对各装置之间互供物料的盲板有审批权,各装置抽堵界区盲板或与装置外界有关联的盲板要经过生产运行部审批同意,相关人员在《盲板抽堵安全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格式按照附件1模板执行)上进行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第十四条 抽堵作业要求:
(一)盲板安装作业前设备应与系统隔离,并采取泄压、冲洗、吹扫、置换、冷却等手段,排净内部介质,并使温度、压力达到安全抽堵条件。
(二)安装盲板时在抽堵任一侧介质为酸性气、粗煤气及其它含有有毒有害气体的设备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作业。酸碱及腐蚀性介质管道盲板作业应戴防护面罩、防化衣、橡胶手套作业
(三)安装盲板时在抽堵内部为有毒有害介质且经过处理仍可能积存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如过滤器及内部结构复杂易吸附有害介质的设备)时,应配戴适用的防毒器具,当不清楚内部有毒有害介质含量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四)由工艺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共同确认作业管道是否需要进行安全分析,如有必要联系质量技术部进行现场分析,设备所属装置人员做好配合,分析合格后由质量技术部出具报告,设备所属装置人员在盲板抽堵安全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上对分析数据进行记录,满足作业条件要求时方可作业。
(五)抽堵作业人员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业时要站在上风向,设备松动前切记不要把螺栓全部拆下,防止内部余压和介质突然喷出伤人。
(六)作业过程中,要设作业监护人负责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护。设备所属装置工艺工程师和设备技术员负责现场技术配合、技术交底。
(七)间断作业必须由作业申请人和作业队长对安全措施重新确认后方可作业。
(八)安装好的盲板,必须在盲板上挂好标识牌,牌上标注好盲板的编号,同时要在本装置的《盲板台账》(记录表格式按照附件2模板执行)上做好记录。
(九)在抽堵盲板前,工艺工程师组织班组对需要作业管道采取必要的吹扫、置换、泄压等措施,具备作业条件后,施工装置和安全工程师到场,共同确认作业前的安全条件,在确保抽堵设备、管线内无压力、介质后,在“盲板抽堵安全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签字确认后方可以作业。
(十)所有抽堵的盲板要挂标识牌,专人管理,防止丢失和混用。
(十一)盲板抽堵安全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和记录由当班班组负责填写,相关安全措施落实人签字,作业完毕后由工艺工程师保存。
(十二)界区盲板的安装位置要根据管网带压情况以及本装置方便检查内漏和方便作业为前提。
(十三)各装置界区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向调度汇报,以便调度掌握情况,并作为交接班的内容进行交接,统一协调避免出现事故。
(十四)临时盲板必须充分考虑系统工况情况下的承压能力。 
(十五)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十六)工艺工程师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建立盲板抽堵记录台帐,盲板抽堵作业装置应按图作业,工艺工程师为装置盲板司令。 
(十七)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十八)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十九)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二十)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同时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 
(二十一)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二十二)作业结束,由当班班长对盲板作业进行确认和验收。
第五章 《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第十五条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装置当班班长组织办理。  
第十六条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方式,禁止多处盲板抽堵作业填写一张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第十七条 严禁任何人随意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第十八条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装置管理人员、作业单位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调度和工艺工程师审批。 

第十九条 经审批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中控室主操(第一联)、工艺工程师(第二联)、设备技术员(第三联)各一份存档,《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为3年。 
第六章 盲板台账管理
第二十条 工艺工程师应组织建立所属装置盲板台帐,负责所属装置盲板的管理,并建立盲板台帐和盲板状态表。

第二十一条 工艺工程师要绘制盲板图,并进行盲板编号;对新增或撤销的盲板在盲板台帐中要及时更新,对盲板台帐进行变更,界区盲板需要增加或撤销的必须经过生产运行部主任审批;盲板状态表要进行定期更新,及时反映出现场盲板的状态。
(一)盲板台帐主要包括序号、盲板编号、盲板位置、介质、盲板尺寸、盲板类型(是否为“8”字盲板)等。
(二)盲板状态表主要包括序号、盲板编号、盲板位置、介质、盲板尺寸、盲板状态、盲板类型(是否为“8”字盲板)等。非“8”字盲板应有明显的标识或挂盲板牌标明盲板状态,以防止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
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装置必须按规定填写盲板作业票、并做好工艺确认及监护工作,若出现不办理作业证或者票证填写不齐全,发现一次考核当班班长50元。

第二十三条 工艺工程师应认真记录盲板台账,并保存《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备查,保存期均为3年,若不及时更新台账或保存《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发现一处考核工艺工程师50元。

第二十四条 生产运行部工艺组将对盲板作业过程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装置及个人将按照《生产运行管理制度》考核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签字需用力,确保三联全部显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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