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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安全生产检查最大的误区,当前安全生产检查通病分析

 鹰击长空186 2019-12-18

专家解读:安全生产检查最大的误区,当前安全生产检查通病分析

当前安全生产检查通病分析

当前,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这样一个通病,这就是上上下下都在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所用的检查方法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如从国家开展的全国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到省市县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再到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分公司或区域公司,或建设工程的甲方建设单位、开发公司,都是围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检查,与企业或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没有区别,全部变成了企业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施工现场安全员了,那些本应由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和施工现场安全员履行的安全生产检查职责都由以上这些单位、机构及其人员承担了或代替了,这样一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能应付或坐等上面的检查,难以履行本应由施工现场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职责。这是当前极为普遍的通病,是当前施工现场不能够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检查重要原因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是有其规律的,同样具有管理的“四大基本要素”,即主体、对象、方法和目的,在安全生产检查中表现为安全生产检查主体、检查的对象、检查的方法及检查的目的(参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实战操作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年6月1日第一章内容)。

对照安全生产检查的“四大基本要素”,你就会发现当前的许多安全生产检查存在同样的问题,职责不清、对象不明、方法雷同,最终其安全生产检查难以达到应有的目的,甚至连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都是不明确的。

安全生产检查规律表现在各个安全生产管理主体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由于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不同,其检查的对象、方法和目的都是不尽相同的,那种未能厘清安全生产检查的“四大基本要素”上上下下都在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规律必然使得安全生产检查走入歧途。

从上而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分公司或区域公司以及建设工程的甲方建设单位,按照同样的方式方法开展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既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时间,又不能真正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留死角、地毯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只能是口号而已,这样的安全生产检查最终是走马观花式的以形式主义检查,有可能带来的严重问题是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以上这些上级部门和机构有关人员将由此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

专家解读:安全生产检查最大的误区,当前安全生产检查通病分析

例如,某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常说,施工现场出了事故为什么不把我们同交警一样看待呢?他们对那些事故案例中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被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刑事责任感到不满,但是他们从没考虑过交警在日常监督中是否检查汽车的性能或参与汽车的检车和修理以及直接参与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呢?交警执法只是在指定的时间里对本路段上路的车辆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交通警察各管一段”,执法及罚款是越来越正规了,其职责是非常清晰的,“四大基本要素”是很明确的。而我们现在的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四大基本要素”是不清晰或明确的,实际上就是企业或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翻版,很难分得清各自安全生产检查方式方法有什么不同,也就是说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分,从上而下的检查都是一个样!

再从安全生产检查方法上来看,似乎现在大家都用一个JGJ59检查标准或是JGJ59检查标准的翻版,即使是其他检查标准,其标准缺乏科学性和逻辑性,经不起推敲,且标准之间相互矛盾。如某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多次事故发生情形下,不得不向社会道歉,并提出所有的在建工地提供复查,严格按照JGJ59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但是他们根本没有弄清楚JGJ59检查标准的适用性和存在的缺陷。实际上,各个检查主体不同,其选用的安全检查标准不同,即使是同一个标准其使用方法和评判角度不同,所以当前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单一地使用一种标准,或检查标准制定的思路和方法还是大同小异,就不可能真正达到检查的目的,更不能履行好各自的责任。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还表现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方面,如目前上上下下都在围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开展检查或提出隐患统计上报的要求,实际上严重偏离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质性要求,将安全生产管理带入死胡同。现在明显出现的问题是,要求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和隐患的统计上报并有隐患排查的排名,这样一来企业或施工现场不报隐患不好,隐患报多不好,多大隐患需要上报,重大隐患要不要报,报上去谁来整改或谁来督促整改,未能及时整改谁来承担责任,......等等隐患排查整治的要求已经给上上下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困惑:隐患排查特别是隐患统计上报的目的究竟是为什么?当前围绕隐患排查的方法有隐患随手拍、人人都当安全员和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陆续出台,但这样的隐患排查方法为了什么?如果不搞清楚这些问题,再多的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也很难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我们不得不正视这样的现实:现在是隐患越查似乎越多,隐患不见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还是不断地发生。

所以,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必须要遵循其规律,依法科学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这就要求抛弃传统的不合理的安全生产检查方式方法,转变观念和思路,用创新的方法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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