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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凉山州木里河固增水电站项 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崤函墨客 2019-12-19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木里河固增水电站项目获得重新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4月,木里县木里河固增水电站项目获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
核准批复(详见公司于2012年5月4日披露的《关于木里河固增水电站项目进展的
公告》临2012-15号)。由于该项目主体工程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
根据《四川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川发改投资[2014]932号),项目
继续建设需重新核准。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凉山州木里河固增水电站项
目重新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17〕87号),同意建设凉山州木里县木里
河固增水电站。
    木里河固增水电站位于凉山州木里县境内,为木里河干流“一库六级”开发
方案中的第五级水电站,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开发任务为发电,兼顾下游减水
河段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7.2万千瓦,单台装机4.3万千瓦,
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21.60亿元。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由本公司、木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州国有投资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按64%、21%和15%的比例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将根据核准文件,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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