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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到底有多重要?

 童保探险 2019-12-19

(图片来自于pixabay)

客户的保险意识都在觉醒,不单是具备很强的保险意识,甚至还知道从哪些方面去判断一款保险是否该购买,有一小部分客户还知道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数据了。

其实除了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之前被下发了监管函,最近百年人寿的偿付数据也不是太好看。

查了下,百年人寿2018年第四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88.1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100.65%,不太高。

那什么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呢?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高,产品还能买吗?

这是之前被邀请回答过的一个问题,那借着这个问题,把和偿付能力相关的东西都一起聊聊。

偿付能力是个什么鬼?

偿付能力说白了就是一家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时必须考虑的基本指标。

通常有两个指标来衡量它。

一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它等于实际资本除以监管要求的最低资本,实际资本是怎么计算的呢?实际资本指的是保险公司所有的资产总和再扣除调债务的那部分。

拿天安人寿举个栗子吧,假如银保监会对天安人寿的最低资本要求是一个亿,而天安人寿的资产是3个亿,另外,还负债1个亿。

那么天安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就是:总资产3个亿减去负债1个亿,最后再除以保监会要求的最低资本1个亿,那么天安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就是200%。

换算成公式是这样哒: 天安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天安资产3亿—负债1亿)÷  最低资本要求1亿= 200%。

从这个公式不难看出,一个公司的实际资本越多,资本越充足,偿付能力肯定就越高。

二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它等于核心资本除以监管要求的最低资本, 其中,核心资本指的是一个公司可以永久使用和支配的优质资产。

这个是天安人寿2018年第四季度真正的偿付能力,以上只是为了方便计算,举了个栗子。

(天安2018年第四季度的偿付能力)

买保险只用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吗?

答案是不一定。

偿付能力确实是保险公司理赔能力的一种体现,在一定程度上肯定是高点好,但并不一定是越高越好。

因为保险公司经营的是概率,一切只能根据经验假设来计算。

一旦出现大规模的天灾人祸,导致风险的真实发生率超过了预计,哪怕很高偿付能力的公司也不一定就能赔的出钱来,很多保险公司都自己上了再保,不是没有理由的。

而过高的偿付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也能说明一些问题,有可能意味着公司发展速度慢或者公司不那么擅长投资,也有可能说明,这公司是一家新公司,新公司的偿付能力一般都非常高。

但随着业务的逐步开展,指标会逐步下降,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偿付数据其实是处于波动的水平的,并不是当下越高就越牛叉。

比如瑞华健康保险,2018年5月4日成立的,成立的时间较短,业务量也没有那么多,保监会对它的最低资本要求也低,偿付数据可以说是很好看了。

下图是瑞华人寿2018年第四季度的偿付能力数据。

(瑞华保险18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

图中显示瑞华健康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达1518%,既然这么高的偿付能力是不是意味着可以放心买了呢?

相信大多数的客户投保瑞华健康保险公司的产品肯定是因为一款名叫瑞华小佩奇的少儿定期重疾险。

这款重疾确实很牛,连所有保险产品都不保的先天性疾病(投保时候确实不知道,后期查出也会给赔付),它给保,而且等孩子长大了,保单保障到期了,还可以使用忠诚客户协议,意思是无需健康告知,就可以直接对接该公司的重疾险,这是铁了心的要当一个好备胎。

如果不是因为一款好产品的铺垫,相信很多客户在选择产品的时候还是会犹豫一下,哪怕它偿付能力这么高。

所以说只看偿付能力也不足以判断这个产品到底该不该买的。

偿付能力不高的公司,它家的产品就真的不敢买了吗?

从上面的计算和偿付能力扒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偿付能力作为购买产品的其中一个参考数据还是可以的。

但也并不是说偿付能力越高公司就越牛,比如瑞华健康保险,偿付能力比平安健康险还要高,那平安健康险一定比它弱吗?

单从数据上看,瑞华的数据比平安的要好看多了,那么瑞华就比平安的产品值得购买?平安的就不敢买了吗?显然不能这样判断。

把平安健康第三季度的偿付能力扒了出来,公开信息披露里面没有找到第四季度的数据。

(平安健康2018年第三季度数据)

只能说偿付能力是其中一个指标,一款产品能不能买,光看偿付能力也是不足以判断的,偿付能力再高,数据再漂亮,保障不充足,没有诚意,同样不值得购买,反正我是不会买。

一款重疾产品中,除了保监会统一规定的25种疾病外,其对应的高发轻症是否包含,如果给孩子投保,是否可以附加投保人豁免功能,价格跟同类型的产品对比,是否高出很多,免责条款好不好,理赔条件会不会比同类产品苛刻,合同里有没有大坑儿等等,都是判断产品是否可以购买的标准,而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偿付能力这一块。

那银保监会从哪些方面来衡量一个保险公司是否靠谱呢?

银保监会发布的经营评价体系、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类监管评价体系分别从经营效果、服务水平和风险状况三个不同的角度对保险公司来进行评价。

经营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三个方面评价保险公司的经营效果。

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销售、承保、理赔等保险消费者直接感知的服务环节评价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

分类监管评价体系则是从保险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拥有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来评价公司的风险状况。

这三个体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一起构成了三位一体的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共同促进保险业防范风险、科学发展、提升服务质量。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银保监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是非常大,广度是非常宽的,而偿付能力,只是银保监对保险公司众多要求中的其中一个。

所以某个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在一段时期内虽然低点, 但是好的产品还是可以下手的,毕竟最终监管爸爸会出手,还轮不到我们操心,当然,长期踩红线的保险公司还是需要慎重考虑的。

什么是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呢?

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分为A、B、C、D四类。

A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

B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

C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D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

A类评级是最好的结果,稍差的也得是个B类,C和D就不太光荣了。

对于C类,银保监会采取风险提示、监管谈话、或者下发监管函、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等措施,并禁止开展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等措施。

而对于D类,银保监会采取责令调整业务结构、限制业务范围或增长速度、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产品等措施。

那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才算达标呢?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同时符合以下三项监管要求的,可以判断其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

(一)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一般来说,经营比较稳健的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通常会维持在150%至200%之间。

如果偿付能力低于上述标准,保险公司必须采取各种可行方法,最终将其偿付能力恢复到最低安全线之上。

如果某个公司的偿付能力高于70%但又低于100%,银保监会要求公司引进投资或者是降低成本,甚至是做资产的变卖,强行使其回到安全线以上。

如果偿付能力高于30%而低于70%,保险公司连开展新业务的资格都会被剥夺的,奔着上安全线这一点,保险公司也得好好经营,不敢瞎造的。

一旦偿付能力长时间低于30%,那对不起,银保监爸爸要来接手了。

所以,不管保险公司是什么情况,其实一切尽在银保监的掌控之中,关键时刻,银保监爸爸就是最粗的大腿。

对偿付能力较低的公司,银保监老爹会做出哪些举措呢?

最基本的,银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作出一系列有利于往红线上奔的动作。

比如股东增资,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大额商业广告,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资金的运用渠道,并且要求暂停发行新产品等等。

其实,说来说去,我们消费者是最不需要操心的了,后面多少双眼睛盯着呢,多少层监管体系瞅着呢!

有关偿付能力的总结:

当客户购买一份保险的时候,肯定会综合考虑保险公司的品牌,售前售后服务,包含偿付能力等因素,当然,最大的可能还是会考虑产品性价比。

所以对于投保人而言,单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这一个因素去判断产品的好坏,其实还是有失偏颇的,因为上面也说了,偿付数据不是一直静止的。

公司的大小和偿付能力只能作为其中一个判断依据,具体什么产品适合自己,还得自己去衡量。

喜欢合资保险公司的,中意人寿,中英人寿都是不错的选择,喜欢所谓大品牌的,那无疑平安,国寿更适合你,追求性价比极致,不在乎公司的,那无疑这些网红产品更适合你。

讲真,还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一个产品是否适合某个人,千人千面,保险的配置也一样,不同的人群一定适合不同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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