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的困难常常使配偶感到惊异 主要原因是两性之间在思想、生活方式上天然是冲突的。 在我们这时代,大家太容易漠视这些根本的异点。女子差不多和男子做同样工作;她们做男人的职业,往往成绩很好;在许多国家,她们同样拥有选举权,这是很公道的。 这种男女间的平等,虽然会产生好的效果,可是男人们不应当因此而忘记女人终究是女人。孔德(AugusteComte)对于女性所下的定义,说她是感情的动物,男子则是行动的动物。在此我们应该明白,对于女人,“思想与肉体的关联要密切得多。” 女人的思想远不及男人的抽象。 男人爱构造种种制度,想象实际所没有的世界,在思想上改造世界,有机会时还想付诸行动。女子在行动方面的天赋便有些逊了,因为她们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潜心于她的主要任务,先是爱情,继而是母性。女人更保守,更受种族天性的感应。 男子如黄蜂,因为他没有多大的任务,却有相当的余力,所以发明了文明,艺术与战争。男人心绪的转变,是随着他对外事业之成败而定的。女人心绪的转变,却是和生理的动作关联着的。 浑浑噩噩的青年男子,则其心绪的变化,常有荒诞、怪异、支离、拗执的神气;巴尔扎克尝言,年轻的丈夫令人想到沐猴而冠的样子。 女人亦不懂得行动对于男子的需要。 男子真正的机能是动,是狩猎,是建造,做工程师,泥水匠,战士。在婚后最初几星期中,因为他动了爱情,所以很愿相信爱情将充满他整个的生命。他不愿承认他自己固有的烦闷。烦闷来时,他寻求原因。 年轻的男子,烦躁地走进一家旅馆:这便是蜜月旅行的定型了。我很知道,在大半情形中,这些冲突并不严重,加以少许情感的调剂,很快便会平复。但这还得心目中时常存着挽救这结合的意志,不断地互相更新盟誓才行。 因为什么也消灭不了性格上的深切的歧异,即是最长久最美满的婚姻也不可能。这些异点可被接受,甚至可被爱,但始终存在。 我是说两性之中一性较优么?绝对不是。我相信若是一个社会缺少了女人的影响,定会堕入抽象,堕入组织的疯狂,随后是需要专制的现象。因为既没有一种组织是真的,势必至以武力行专制了,至少在一时期内要如此。这种例子,多至不胜枚举。 没有两性的合作,决没有真正的文明。但两性之间没有对于异点的互相接受,对于不同的天性的互相尊重,也便没有真正的两性合作。 初婚的时期,被称为“蜜月”。那时候,如果两人之间获得性生活方面的和谐,一切困难最初是在沉迷陶醉中遗忘的。这是男子牺牲他的朋友,女子牺牲她的嗜好的时期,在《约翰·克利斯朵夫》(Jean-Christophe)中,有一段关于婚期的女子的很真实的描写, 说这女子“毫不费力地对付抽象的读物,为她在一生任何别的时期中所难于做到的。仿佛一个梦游病者,在屋顶上散步而丝毫不觉得这是可怕的梦。随后她看见屋顶,可也并未使她不安,她只自问在屋顶上做些什么,于是她回到屋子里去了。” 不少女人在几个月或几年之后回到自己屋子里去了。她们努力使自己不要成为自己,可是这努力使她支持不住。她们想着:“我想跟随他,但我错误了。我原是不能这样做的。” 男子方面,觉得充满着幸福,幻想着危险的行动。 拜伦所说在蜜月之后的“不幸之月”,便是如此造成的;这是狂热过度后的颓丧。怨偶形成了。有时夫妇间并不完全失和,虽然相互间已并不了解,但大家在相当距离内还有感情。 奚特曾言:“两个人尽可过着同样的生活,而且相爱,但大家竟互相觉得谜样的不可测!” 有时候这情形更严重,从相互间的不了解中产生了敌意。你们应该能看到,有时在饭店里,一个男人,一个女子,坐在一张桌子前面,静悄悄的,含着敌意,互相用批评的目光注视着。试想这种幽密的仇恨,因为没有一种共同的言语而不能倾诉,晚上亦是同床异梦,一声不响地,男子只听着女子呻吟。 这是不必要的悲剧吗?此外不是有许多幸福的配偶吗?当然。但若除了若干先天构成的奇迹般的和谐之外,幸福的夫妇,只因为他们不愿任凭性情支配自己而立意要求幸福之故。我们时常遇到青年或老年,在将要结婚的时候,因怀疑踌躇而来咨询我们: “我应当结婚吗?”访问者问。 “你对于你所选择的他(或她)爱不爱呢?” “爱的,我极欢喜见到他(或她);我少不了他(或她)。” “那么,你结婚便是。” “无疑的,但我对于缔结终生这事有些踌躇……因此而要放弃多少可能的幸福真是可怕。” “那么你不要结婚。” “是啊,可是这老年的孤寂……” “天啊,那么你结婚就是!” 这种讨论是没有结果的。为什么?因为婚姻本身(除了少数幸或不幸的例外)是无所谓好坏的。成败全在于你。只有你自己才能答复你的问句,因为你在何种精神状态中预备结婚,只有你自己知道。“婚姻不是一件定局的事,而是待你去做的事。” 如果你对于结婚抱着像买什么奖券的念头:“谁知道?我也许会赢得头彩,独得幸运……”那是白费的。实在倒应该像艺术家创作一件作品时那样的思想才对。丈夫与妻子都当对自己说:“这是一部并非要写作而是要生活其中的小说。我知道我将接受两种性格的异点,但我要成功,我也定会成功。” 假如在结婚之初没有这种意志,便不成为真正的婚姻。基督旧教的教训说,结婚的誓约在于当事人双方的约束,而并非在于教士的祝福;这是很好的思想。如果一个男人或女人和你说:“我要结婚了……什么?才得试一试……如果失败,也就算了,总可有安慰的办法或者是离婚,” 那你切勿迟疑,应得劝他不必结婚。因为这不是一件婚姻啊。即使具有坚强的意志,热烈的情绪,小心翼翼的谨慎,还是谁也不敢确有成功的把握,尤其因为这件事业的成功不只关系一人。但如果开始的时候没有信心,则必失败无疑。 婚姻不但是待你去做,且应继续不断把它重造的一件事。无论何时,一对夫妇不能懒散地说:“这一局是赢得了,且休息罢。”人生的偶然,常有掀动波澜的可能。且看大战曾破坏掉多少太平无事的夫妇。且看两性在成年期间所能遭遇的危险。所以要每天重造才能成就最美满的婚姻。 当然,这里所谓每天的重造,并不是指无穷的解释,互相的分析与忏悔。关于这种危险,梅瑞狄斯(Meredith)与夏杜纳(Chardonne)说得很对:“过分深刻的互相分析,会引致无穷尽的争论。” 故“重造”当是更简单更幽密的事。一个真正的女子不一定能懂得但能猜透这些区别,这些危险,这种烦闷。她本能地加以补救。男子也知道,在某些情形中,一瞥,一笑,比冗长的说明更为有益。但不论用什么方法,总得永远重造。 人间没有一样东西能在遗忘弃置中久存的,房屋被弃置时会坍毁,布帛被弃置时会腐朽,友谊被弃置时会淡薄,快乐被弃置时会消散,爱情被弃置时亦会溶解。应当随时葺理屋顶,解释误会才好。 否则仇恨会慢慢积聚起来,蕴藏在心魂深处的情操,会变成毒害夫妇生活的恶薮。一旦因了细微的口角,脓肠便会溃发。 因此,应当真诚,但也得有礼。在幸福的婚姻中,每个人应尊重对方的趣味与爱好。以为两个人可有同样的思想,同样的判断,同样的欲愿,是最荒唐的念头。这是不可能的,也是要不得的。 我们说过,在蜜月时期,爱人们往往因为幻想的热情而觉得幸福。 相信两个人一切都相似,终于各人的天性无可避免地显露出来。 阿兰曾言:“如果要婚姻成为夫妇的安乐窝,必得要使友谊慢慢代替爱情。” 代替么?不,比这更复杂。在真正幸福的婚姻中,友谊必须与爱情融和一起。友谊的坦白在此会发生一种宽恕和温柔的区别。两个人得承认他们在精神上,灵魂上是不相似的,但他们愉快地接受这一点,而且两人都觉得这倒是使心灵上互相得益的良机。 所谓欲望,虽然是爱情的根源,在此却不能成为问题。在这等结合中,低级的需要升华了。肉体的快乐,因为精神而变成超过肉体快乐远甚的某种境界的维持者。对于真正结合一致的夫妇,青春的消逝是不幸。白首偕老的甜蜜情绪令人忘记了年华老去的痛苦。 拉罗什福科(LaRochefoucauld)曾有一句名言,说:“尽有完满的婚姻,决无美妙的婚姻。”我却希望本文能指出人们尽可想象有美妙的。但最美妙的决不是最容易的。 两个人既然都受意气、错误、疾病等等的支配,足以改变甚至弄坏他们的性情,共同生活又怎么会永远没有困难呢?没有冲突的婚姻,与没有制度的政府同样不可想象。只是当爱情排解了最初几次的争执之后,当感情把初期的忿怒化为温柔的、嬉戏似的宽容之后,也许夫妇间的风波将易于平复。 归结起来是:婚姻绝非如罗曼蒂克的人们所想象的那样;而是建筑于一种本能之上的制度,且其成功的条件不独要有肉体的吸引力,也需要有有意志、耐心、相互的接受及容忍。由此才能形成美妙的坚固的情感,爱情、友谊、性感、尊敬等等的融和,唯有这样为真正的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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