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郭敬明微博官宣了由他导演,改编自梦枕貘小说《阴阳师》的电影《晴雅集》概念海报及演员阵容。据悉,该电影由赵又廷、邓伦、王子文、春夏、汪铎主演,其中有三位演员的手绘海报分别有龙、凤、蛇区别于其他人物海报的图腾元素。
看来郭敬明一方已经买下了小说《阴阳师》的版权,打算拍个中国版的阴阳师故事。 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日本作家米山峰夫,笔名梦枕貘写的《阴阳师》系列小说呢?这可是一部以日本民间传说为基础的神怪小说,取材自《今昔物语》,以日本平安时代为背景,虚构了一个人鬼共处的世界。 其中阴阳师鼻祖——安倍晴明正是小说主角之一,这位飘逸恬淡又爱戏谑人间的阴阳师,与耿直敦厚的武士源博雅一起,展开一段段神奇的故事。
想必大多数网友也都知道这位活跃于平安时代中期的阴阳师安倍晴明,因为现在与他有关的影视剧、动漫或游戏曾在国内走红过,引起过观众和玩家对日本阴阳师的好奇。 不过如今说起阴阳师,估计网友们在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网易游戏《阴阳师》吧。即便在网上随手一搜,也都是与该游戏相关的新闻资讯。
蜗牛纳也玩过这款游戏,除了太肝、对“非洲”玩家不太友好外,它也没什么其他毛病了。 就在游戏《阴阳师》公测仅三个月后,网易趁热打铁开启了电影计划。工夫影业在2016年12月15日率先公布,宣称将与华谊兄弟影业和网易影业携手,打造《阴阳师》电影及剧集。 然而自2016年电影计划公布以来,电影似乎“石沉大海”再也没了消息,就连原定于2018年国庆上映的《阴阳师》,直到目前依然不见踪影。 这不禁让人感到奇怪,网易的“阴阳师”IP衍生电影三年未果,是出了什么意外吗? 从最近郭敬明的官宣微博来看,可能这就是网易未能将《阴阳师》拍成影视剧的原因了。 据了解,郭敬明执导的《阴阳师》电影,和网易的《阴阳师》电影及手游没有任何关系。 · 网易版《阴阳师》电影,是基于其手游IP的衍生作品; · 郭敬明版《阴阳师》电影,则是基于授权方及编剧顾问的日本作者梦枕貘所写的《阴阳师》小说内容。 · 郭明明拍《阴阳师》电影绝对是板上钉钉的事儿,那么网易这边应该会有一些回应,例如禁止郭敬明套用网易“阴阳师”手游部分剧情,或是禁止其影片名称有“阴阳师”字样等。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网易计划拍摄的《阴阳师》电影竟然改名为《侍神令》!
此外,网易还申请总共12件“侍神令”为商标注册,且均已注册成功。
也许会有网友说网易傻,不能因为郭敬明也在拍阴阳师的电影就轻而易举放弃他们原定的片名,毕竟网易早在2014年6月就进行了“阴阳师”相关的商标申请,可以说是网易在项目具体落实之前就已经开始知识产权布局。
包括其他公司注册的“安倍晴明”商标申请也已经被驳回了。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由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是禁注禁用条款,明确规定了哪些标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况且在一般情况下,诉争标志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情况不在考量因素之列, 应当从标志本身的含义予以判定。 众所周知,阴阳师在日本是一种驱鬼祈福的职业,那么根据它的含义来看,可能有怪力乱神之嫌。 所以尽管“阴阳师”与网易开发的游戏之间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对应关系,或者说在游戏相关的范围内诉争商标“阴阳师”在其基本含义的基础上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形成了新的含义,使得“阴阳师”商标在指定使用的与游戏具有一定联系的“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服务上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但是在商品之外的服务上,“阴阳师”商标并未取得较高的知名度,即亦未形成区别与“阴阳师”基本含义的其他含义,因此该商标在指定使用除“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外的服务项目上容易产生不良影响。 蜗牛纳似乎明白了网易将电影名称改为《侍神令》的原因了…… 这么说,郭敬明执导的电影也不能注册“阴阳师”为商标了? 从网易此前的操作来看,注册是不可能注册的了,但可以从别的地方入手呀。 郭敬明或出品公司可以注册“晴雅集”和“泷夜曲”。蜗牛纳已经查过了,目前在商标局上还未有相关商标的注册申请记录!
总之,做游戏也好,拍成影视剧也罢,企业或个人应做好最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如此才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纳杰温馨提示】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无他意。另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本公众号转载的目的仅用于传递信息,如果您觉得该信息不宜被公众浏览或有其他原因,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感恩谢谢! 编辑:蜗牛纳@纳杰知识产权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ID:najie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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