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上交所、深交所以及中金所发布公告,沪深300ETF期权以及沪深300股指期权将于12月23日上市交易。随着国内期权市场的扩容与不断发展,期权衍生品未来将在国内资本市场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在对比各期权合约要素的前提下,对沪深交易所期权规则方面的差异做简要讨论。 一、沪深300期权合约要素对比解读 三家交易所拟上市期权的标的均与沪深300指数有关,这三者有什么区别,与已经上市的上证50ETF期权有何关系,下面从合约要素出发(以仿真合约说明,最终以交易所公布的为准),对比其各自特点。 表1 期权合约要素对比
| | | | | 标的 | | | | | 合约乘数 | 10000 | 每点100元 | 行权方式 | 欧式 | 欧式 | 行权日 | |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现金交割 | 合约月份 |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 当月,下两个月及随后三个季月 | 交易时间 | 上午9:15-9:25,9:30-11:30(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下午13:00-15:00(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 9:30-11:30 13:00-15:00 | | | | | 9个(1个平值合约、4个虚值合约、4个实值合约)。间距:3元或以下为0.05元,3-5元(含)为0.1元,5-10元(含)为0.25元,10-20元(含)为0.5元,20-50元(含)为1元,50-100元(含)为2.5元,100元以上为5元 | 行权价格覆盖沪深300指数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浮动10%对应的价格范围。间距:对当月和下两个月合约,执行价格小于2500点(含)为25点,2500-5000点(含)为50点,5000-10000点(含)为100点,大于10000点位200点;对于随后3个季月合约,执行价格小于2500点(含)为100点,2500-5000点位100点,5000-10000点(含)为200点,大于10000点位400点。 | | 认购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合约前结算价 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单位;认沽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Min[合约前结算价 Max(12%*合约标的前结算价-认沽期权虚值,7%执行价格),执行价格]*合约单位 | 认购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合约前结算价*合约乘数) Max(标的指数前结算价*合约乘数*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认购期权虚值,最低保障系数*标的指数前收盘价*合约乘数*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认沽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合约前结算价*合约乘数) Max(标的指数前结算价*合约乘数*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认沽期权虚值,最低保障系数*合约行权价格*合约乘数*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 | | 认购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合约结算价 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单位;认沽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Min[合约结算价 Max(12%*合约标的前结算价-认沽期权虚值,7%执行价格),执行价格]*合约单位 | 认购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合约当日结算价*合约乘数) Max(标的指数当日结算价*合约乘数*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认购期权虚值,最低保障系数*标的指数当日收盘价*合约乘数*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认沽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合约当日结算价*合约乘数) Max(标的指数当日结算价*合约乘数*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认沽期权虚值,最低保障系数*合约行权价格*合约乘数*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 | | 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 |
由表1可知,沪深两家交易所期权合约差别不大,但与中金所股指期权合约有明显差别,现列举如下并解释可能带来的市场影响。 (一)标的不同 沪深交易所推出的期权均为ETF期权,标的同为沪深300ETF,其中上交所期权标的为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深交所期权标的为嘉实沪深300ETF,分别是沪深两市最大的沪深300ETF品种,在实际交易中,投资者可依据两只期权的流动性、价差情况做交易抉择。 
而中金所推出的是国内第一只股指期权,标的为沪深300指数,这与沪深交易所推出的ETF期权是有本质区别的。 (二)合约乘数不同
沪深300ETF期权的合约乘数是10000,沪深300股指期权的合约乘数是100,但由于沪深300指数报价大约是沪深30ETF报价的1000倍,因此单张股指期权面值约是ETF期权的10倍,例如当沪深300ETF为3.8时,单张沪深300ETF期权面值为3.8*10000=38000元,而沪深300指数大概在3800点,单张面值为3800*100=380000元。 与沪深300ETF期权相比,沪深300股指期权为大合约,更适合大资金或机构投资者参与。 沪深300ETF期权标的为ETF基金,具备实物交割的基础,而沪深300股指期权标的为指数,无法直接进行交易,只能采取现金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使得沪深300股指期权免除实物交割中备资备券的繁琐程序,规避了行权交收过程中标的价格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难度,但同时这也使得行权期间错价带来的套利空间收窄。 沪深300ETF期权的合约月份有四个: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而沪深300股指期权的合约月份有6个:当月,下两个月及随后三个季月。 合约月份数量的增多,使得交易更加灵活,尤其是对于组合策略的构建,例如用股指期权构建日历策略,投资者可以“卖当月合约,买近月合约”,或者“卖当月合约,买次近月合约”,而在沪深300ETF期权中,由于次近月合约的缺失,无法“卖当月合约,买次近月合约”。 沪深300ETF期权最小报价单位为0.0001元,即1元/张,而沪深300股指期权最小报价单位为0.2个指数点,即20元/张,由此可见,沪深300ETF期权的报价精度更高。在实际交易中,高精度的报价提供了更多的进出场机会,有利于提升交易活跃度。 沪深300ETF期权会确保每个交易日有最少4个实值合约,4个虚值合约和1个平值合约,共9个合约,而沪深300股指期权的行权价格分布与行权价格间隔和标的收盘价相关,期权的数量并不确定。 一般而言,沪深300指数收盘价越高,股指期权合约数量越多。例如当沪深300指数为4000点时,沪深300股指期权执行价格应覆盖4000点上下400(=4000*10%)点的价格范围,按照50点间距计算,应当设置8个实值合约,8个虚值合约和1个平值合约,共17个合约,这为习惯交易深度实(虚)值合约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选择性。 由表1中的计算公式可知,沪深300ETF期权日内涨跌幅是大于等于沪深300股指期权的,若极端行情导致沪深300股指期权触及涨跌停板,沪深300ETF期权可能依然处于正常交易状态,此时可以利用沪深300ETF期权降低持仓风险。 从上述对比可知,沪深两市在期权合约要素方面并无明显差异,这样的合约设置主要是便于投资者理解,降低交易难度。但通过对沪深两市期权业务规则及制度进行解读,会发现两者在备兑开仓、申报指令、组合策略等方面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备兑开平仓 上交所和深交所在备兑开平仓流程上存在明显差异,由表3可知,投资者申报沪市期权合约备兑开仓前,需要先锁定标的证券,备兑平仓后,也需要申报解锁标的证券的指令,而深市简化了流程,投资者无需进行证券锁定,只需确保持有足额的标的证券,即可直接备兑开仓,备兑平仓亦然,无需提交证券解锁指令。  当投资者出现备兑持仓标的不足时,上交所要求投资者于次一交易日规定时间内补足标的证券或自行平仓,否则将会被执行强行平仓,而深交所则会在日终清算时将投资者备兑不足部分转为普通义务仓,加收保证金。具体处理如表4、表5所示。 (二)申报指令不同 沪深交易所对于期权申报指令的类型存在差异,具体如表6所示: 相较上交所接受组合策略的申报时间,深交所在每个交易日增加了9:15-9:25的申报时间段。具体申报时间如表7所示:  沪深交易所均在业务制度中明确了备兑开仓转普通保证金卖出开仓的指令规则,但上交所暂不实施该指令,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沪深300ETF期权参与条件 如您计划同时参与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期权与嘉实沪深300ETF期权交易,则需要开立上海期权账户与深圳期权账户,两者开户条件基本一致,您可至所在营业部同时开立上海和深圳期权账户,个人投资者开户条件为: 1、金融资产 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日均托管在我公司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开户时间 开立证券账户需要满六个月。您在任何一家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开立的沪A证券账户合计满六个月即可; 3、交易经历 已开立融资融券账户或者至少交易过一次金融期货; 4、模拟交易 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5、知识测试 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考试; 6、风险评估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积极型或激进型。 注:如您已开立上海期权账户且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则无需满足金融资产、交易经历、知识测试等条件,即可开立深圳期权账户。 如有疑问,可详询您所在营业部。 免责声明:本栏目刊载的信息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本栏中涉及的股票期权业务属中高风险(R4),适用于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投资者。国都证券力求本栏目刊载的信息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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