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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等三大规律都不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空中漫谈王新 2019-12-25

        对立统一等三大规律都不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们是一切事物的规律和特征,不是辩证法独有的。

    辩证法的本质和特征只有在和形而上学方法的比较中才能确定。

    形而上学的规则认为,一切概念都必须是确定的。否则人们就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

    辩证法认为,任何确定的概念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或参照系中)确定的。如果条件变了(或参照系变了),概念也可能发生变化。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方法都是每个人每天都要使用的科学方法。

    正如您所说的, 对立统一是一切客观事物的本性,因而也是一切概念的本性。所以它不是辩证法独特的特征和本质。

    辩证法的本质是条件论,或叫参照系论。

    辩证的方法是把客观事物抽象为形而上学的概念必须使用的方法。是用近似的方法、四舍五入的方法,用有限替代无限的方法。反之亦然。

    把确定的概念应用到活生生的客观事物中去,也必须使用辩证的方法。

    辩证法是客观事物和概念之间的桥梁、纽带、转换器。

    形式逻辑的方法(即形而上学的方法),是确定的概念之间运算、推理、演绎、综合、归纳必须使用的方法和规则。辩证法也要用概念才能表达,所以辩证法也必须用形而上学的方式才能表达。

    一个具体的方法是辩证的还是形而上学的,只有在它和另一个方法的比较中才能确定,就像黑白在不同灰度中的地位,冷热在不同温度中的地位,远近在不同距离中的地位,高等数学、解析几何、代数、算术之间的关系一样。代数和算术比较时是辩证的方法,在和高等数学比较时是形而上学的方法。

    辩证的方法和形而上学的方法是互相对立、互为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又是互相转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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