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顺昌(1584~1626.7.10),字景文,号蓼洲,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万历四十一年(公元1613年)进士,历任福州推官、吏部稽勋主事、文选司员外郎。居官清正。在福州推官任上,反对矿监税使的掠夺,抓治税监高寀的爪牙。后为魏忠贤党迫害,以颜佩韦等五人为首的乡人加以反抗,然终被镇压。顺昌后被害于狱中。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得已昭雪,谥“忠介”。与同为阉党所害的高攀龙、周起元、缪昌期、周宗建、黄尊素、李应升并称“后七君子” 隐汀绝望舟,骛棹逐惊流。 欲抑一生欢,并奔千里游 日落当栖薄,系缆临江楼。 岂惟夕情敛,忆尔共淹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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