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古时代的部落联盟首领舜说过:“诗言志。”意思是诗歌是用来抒写情感和志趣的,可见我们祖先很早就对诗歌的本质有着深刻的认识。尤其是咏物诗,更是以大自然中的景物、器物、动物或植物等为描写歌咏对象,抒发作者思想感情,寄寓作者襟怀抱负等为主要内容。据统计,《全唐诗》 42863首中,已存咏物诗6261首。宋代诗人更讲究“理趣”。千百年来,咏物诗以其深刻的情感内容和独特的艺术魅力,感染和教育了一代又一代。
一、描摹情态类 通过对物象情态进行生动的描摹,从而抒发作者对物象的喜爱之情。如骆宾王的《咏鹅》,贺知章的《咏柳》,苏轼《海棠》:“东风嫋嫋泛崇光,香雾空濛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二、托物言志类 用象征手法通过写具体的“物”,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志向与抱负。如明朝著名爱国诗人于谦的《石灰吟》,借石灰写出自己“烈火焚烧”甚至“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的英雄气概。凛然正气和豪迈情怀不知鼓舞和激励了多少后人。 三、咏物抒怀类 这类诗所咏之“物”与作者当时的个人处境关系更密切。同样曾巩咏柳,曾巩写的是:“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实际上托物寓意,揭露、讽刺得势便猖狂的小人,
其实,我们不妨学着写点咏物诗,这对思维和写作都是很好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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