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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居:清华简九《治政之道》解析(下)| 中国先秦史

 先秦子居 2019-12-29

清华简九《治政之道》解析(下)

子居

  为了获得《治政之道》篇措辞及思想特征的客观数据,笔者统计了《清华简九〈治政之道〉解析》上中下三篇和《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列出的与《治政之道》全篇中词句相同或相近的可互证各文献的出现次数,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出各传世文献与《治政之道》篇的相关度比例,下面列出相关度由高至低的前十种文献:《管子》、《韩非子》、《墨子》、《吕氏春秋》、《荀子》、《左传》、《国语》、《战国策》、《周礼》、《晏子春秋》,这十种文献占总相关度的56.94%,其中仅《管子》一书的相关比就高达12.85%,而被《治政之道》整理者视为“孔孟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代表的《礼记》、《孟子》、《论语》三书合计,其与《治政之道》的相关比也仅有3.59%,甚至不如《战国策》一部文献与《治政之道》的相关度。由此即可见,如果说原清华简八《治邦之道》整理者所判断的“本篇……应该是一篇与墨学有关的佚文[1]尚去事实不远的话,则清华简九《治政之道》整理者所说“简文多与孔孟儒家的核心价值观相合[2]就是完全与事实背道而驰了。

  在《治政之道》的分期分析方面,《韩非子》与《治政之道》的相关度已超过《墨子》,同样可证《治政之道》篇的成文时间当近于《韩非子》,属战国末期,因此清华简九《治政之道》整理者所推测的“此文作于肃王或宣王时期”同样也是不正确的。

【宽式释文】

  譬之若金,刚之衋毁,柔之衋纫。纫犹可复,毁则不可属。武威,譬之若蓼藾之易戏;文威,譬之若温甘之隽甜。故武可犯而文不可犯。

  今夫有国之君,将又安不足哉?其又贪于争,以危其身。彼其所君者,众寡苟治, 尽足君。治则保之,乱则失之。夫有国必有其器,小大守之,则必长以无割。始无守之器,岂其可争于守乎?小于不固,矧其或大乎?故虽动其众庶,摄饬其兵甲,以戎力强而取之,则必不终其身。

  彼庶民,譬之若飞鸟之相次,唯所安之木,夫岂可强哉!故昔之有国者,明政以来之,布教以抚之。其所招则极,所求则得,以其珪璧嘉币,不贷于其时,此治之所至。诸侯之邦,广者选千里、选千乘,俭者选百里、选百乘而有之,其民岁猷,五种岁用,丝纩岁熟,羽毛岁解,皮革岁极,飞鸟趣麓、水畜岁生,青、黄、金、玉、珠、琳、璇、珍饰岁至。故昔者,圣人治者是贵,能治乃富,上且不危,以无尤于天下。圣人之业,日可见,月可知,岁可赖。

  唯今之王公独不欲治而欲乱哉?繄取相废兴,未轨于圣人。使有色,举富贵,故度事谋图,大患邦中之政,四国之交,是以多失。夫岂令色、富贵乃必又圣乎?虽其有之,亦其希。今贵人以色,富人无量。如其所贵富而是,则亦犹可。虽然,圣人犹为三世者,既为身图,又为子图,又为孙图。如其所贵富而非,是则危身坠邦之道。

  昔三代之相取,周宗之治卑,尽自失秉。夫谚有言:「斩柯斩柯,其则远。」远监夏后、殷、周,迩监于齐、晋、宋、郑、鲁之君,是尽夫兴人之过者。

  苟其兴人不度,其废人必又不度,起事必又不时,妨民之务,大宫室,高台榭,深池广囿,造树关守陂塘,土功无既,以夺民务,故地材[尽,五种不登,府库仓廘,是以不实,车马不完,兵甲不修,其民乃寡以不正。

  其德残于百姓,虐杀不辜,罪戾刑戮,取人之子女,贫贱不哀,狱讼不中,辞告不达。正卿大夫,又专强暴羸,以渔其邦,及其廷里四边。又聚厚为征贷,以多造不用之器,以饰宫室,以为目观之无既。其民乃媵纳贾贷,无有闲废。故万民窘痛寒心,以衋于上。上虽知之,又弗屑恤,曰:「吾人之无有乎!」彼其昵因迩臣,至谳以忠爱之。乃令色弗受以固御之,曰:「汝又临我以智乎!」彼二三而不已,其谏益耆,乃远屏之。谗臣任其图欲之不违,以私利其身,出则播情扬恶,以流[言兴乱,上又不察,外内皆失,]陷之于大难。难之既及,则又自罹焉。彼不知其失,不图中政之不治、邦家之多病、万民之不恤,则又欲大启辟封疆,以立名于天下。益地改封,以絶诸侯之好。彼其行李使人,来请其故,不听其辞,唯纵其志。彼乃播善执悁,亦戒以待之,为时以相见。平原之中,凿杜叙阵,被甲缨胄,以众相向。夫乱者,乃违心悒悁,不辑君事,以辱其君。事无成功,疲敝军徒,露其车兵,以不得其意于天下,则又咎天曰:「毋乃吾[祭品寡]菲,山川、丘社、后稷,以及吾先祖,皇示庶神,是其愠懠于我邦,以不佑我事。」故灼龟禋祀,磔禳刏隋,沉瘗珪璧,犠牷郁鬯,以祈其多福,乃即以复之。

【释文解析】

卑(譬)之若金,剛之(衋)毁,𢘅(柔)之(衋)釰〓(絍〔八一〕絍)𤡽(猶)可(復),毁則不可【二二】(屬)〔八二〕

  整理者注〔八一〕:“古书中常见刚、柔对举《荀子·劝学》:「强自取柱,柔自取束。」郭店简《六德》:「仁柔而匿,义刚而简。」衋,《说文》:「伤痛也。」亦可读为「疾」「衋」、「疾」同源词,病也简文中义为「弊」,文献中多作「病」,如《史记·商君列传》:「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纫,读为「銋」,卷曲详见陈民镇:《据清华九〈治政之道〉补说清华八(六则)》(待刊)[3]读“”为“”明显不确,“”当读为“”,训为曲,《方言》卷六:“擘,楚谓之纫。”《广雅·释言》:“纫,擘也。”王念孙《疏证》:“各本所载曹宪《音释》擘下有'古万’二字,案:古万反,非擘字之音。卷一云:'韏,曲也。’曹宪音古万反,疑此条下尚有'擘,韏也’三字而'古万’则韏字之音也。擘之言屈辟,韏之言卷曲也。卷四云'襞、韏,诎也。’《说文》:'诎,诘诎也,一曰屈襞。’又云:'襞,韏衣也。’《士丧礼》注云:'以席覆重,辟屈而反,两端交于后。’《庄子·田子方》篇:'口辟焉而不能言。’司马彪注云:'辟,卷不开也。’卷与韏通,辟、擘并与襞通。纫训为擘,擘又训为韏,所以别异义也。”而“屈辟”为曲貌,《战国策·西周策·韩魏易地》:“韩兼两上党以临赵,即赵羊肠以上危。”高诱注:“羊肠,赵险塞名也。山形屈辟,状如羊肠。”故可证“纫”在楚语中本就有曲义。《国语·越语下》:“柔而不屈,强而不刚。”《玉篇·出部》:“屈,曲也。”是“屈”即“曲”。《说苑·至公》:“夫直士持法,柔而不挠;刚而不折。”“挠”即“屈”,也即“曲”,《国语·晋语二》:“抑挠志以从君,为废人以自利也。”韦昭注:“挠,屈也。”《吕氏春秋·知度》:“枉辟邪挠之人退矣,贪得伪诈之曹远矣。”高诱注:“挠,曲。”而马王堆帛书《衷》:“是故柔而不,然后文而能胜也;刚而不折,然而后武而能安也。”将“柔而不”与“柔而不屈”、“柔而不挠”相互比较,亦可证“”本即有曲义。

  整理者注〔八二〕:“,属《说文》:「属,连也。」纴犹可复,毁则不可属,柔韧的短处是容易变形,但变形还可以复原;刚强的短处是容易折毁,折毁了就连不上了。[4]“犹可复”于传世文献最早见于《列女传·宋恭伯姬》:“诸侯闻之,莫不悼痛,以为死者不可以生,财物犹可复,故相与聚会于澶渊,偿宋之所丧。”“不可属”于传世文献最早见于《说苑·政理》:“死者不可生也,断者不可属也。”故可证《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当近于汉初。

武威〔八三〕,卑(譬)之若蓼䓶之易戲〔八四〕;文威,卑(譬)之若(温)甘之(雋)(㽑)〔八五〕古(故)武可𨊠(犯)而文不可𨊠(犯)。

  整理者注〔八三〕:“武威,《管子·版法》:「武威既明,令不再行。」古书中文德与武威并举《春秋繁露·服制象》:「故文德为贵,而威武为下,此天下之所以永全也。」《汉书·刑法志》:「文德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辅助也。」[5]除整理者所引《管子·版法》外,“武威”还见于《国语·晋语四》:“众顺而有武威,故曰利建侯。”《说苑·指武》引《太公兵法》曰:“致慈爱之心,立武威之战,以毕其众。”《管子》、《太公兵法》、《国语》皆与稷下之学有关,因此可知《治政之道》篇作者颇熟悉稷下学说。

  整理者注〔八四〕:“蓼、䓶为两种辛辣的水草蓼,《说文》:「辛菜,蔷虞也。」䓶,《玉篇·艸部》同「藾」《尔雅·释草》:「苹,藾萧。」蓼䓶,或疑指辛辣的味道戏,《方言》卷十:「戏、泄,歇也。」或说读为「靡」,靡散刘向《九叹》:「名靡散而不彰。」[6]《尔雅·释草》:“蔷,虞蓼。”郭璞注:“虞蓼,泽蓼。”《急就篇》:“葵韭葱䪥蓼苏姜。”颜师古注:“蓼有数种,叶长锐而薄,生于水中者,曰水蓼;叶圆而厚,生于泽中者,曰泽蓼。一名虞蓼,亦谓之蔷,而许叔重云蓼一名蔷虞,非也。”《本草纲目·菜部·五辛菜》:“五辛菜,乃元旦立春,以葱、蒜、韭、蓼、蒿、芥辛嫩之菜,杂和食之,取迎新之义,谓之五辛盘,杜甫诗所谓'春日春盘细生菜’是矣。”由《本草纲目》以蓼列五辛菜来看,所指的“蓼”当即今蓼科蓼属的水蓼,据《河南植物志》:“水蓼:辣蓼、辣草……生于田野水边,或山谷湿地,分布于全国。叶具辣味,可作调味料。[7]《尔雅》所说“虞蓼”郭璞注即“泽蓼”,由颜师古注来看,与水蓼有别,则当是今蓼科蓼属的两栖蓼,据《河南植物志》:“两栖蓼:兔儿酸,多年生草本,常生水中……生于池塘的静水或河流的浅水中,分布于我国各省(区)。[8]《治政之道》所言的“蓼”当为水蓼。《诗经·小雅·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苹。”郑笺:“苹,藾萧。”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苹,叶青白色,茎似蓍而轻脆,始生香,可生食,又可蒸食。”是“藾萧”即《鹿鸣》之“苹”。《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其高燥则生葴蓇苞荔,薛莎青薠。”《集解》:“徐广曰:'薛音先结反。’骃案:《汉书音义》曰:'薛,赖蒿也。莎,镐侯也。青薠,似莎而大也。音烦’。”是“赖蒿”又名“薛”。颜师古《匡谬正俗·蒿艾》:“《齐书》又云:『纪僧真梦蒿艾生满江,惊而白之,太祖曰:「诗人采萧,萧即艾也。萧生断流,卿勿广言。」』按《尔雅》云『萧一名籁』,此萧自是香蒿,古之祭礼,祈用合脂爇之以飨神者。艾一名冰台,此则今之用灸病者二草名既不同,称类区别,本非一物,较然易了。设使齐高谬谈,取会一时之应,子显不当着于史籍,以误将来学者。《诗》云:『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此之三章,盖诗人历言『葛』也、『萧』也、『艾』也以为兴喻,故《毛传》云『葛所以为绵绺』、『萧所以供祭祀』、『艾所以疗疾』,岂得又言『葛』与『萧』、『艾』总为一物乎?未闻以艾飨神、用萧灸病,断可知矣。”刘晓东《匡谬正俗平议》:“《楚辞·离骚》:『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洪庆善《补注》引师古此条,以证萧、艾之非一物。按《周礼·春官·郁人》疏引《王度记》说用以和酒者云『士以萧,庶人以艾』,亦可证萧、艾之有别也。《周礼·天官·甸师》『祭礼,共萧茅』,注引杜子春云:『萧,香蒿。』郑玄谓『《诗》所云「取萧祭脂」,《郊特牲》云「萧合黍稷,臭达于墙屋,故既荐然后焫萧合馨香」。合馨香者,是萧之谓也』。是萧为古之祭礼祈用合脂爇之以飨神者也。《孟子·离娄上》:『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急就章》:『半夏皁荚艾橐吾。』艾与药草为部居,是艾用之以灸病者也。师古引《尔雅》『萧一名藾』者,《尔雅·释草》云『苹,藾萧』,然用于祭祀爇脂者乃萩萧,非藾萧也。按《尔雅·释草》『艾,冰台』,郭注:『今艾蒿。』《楚辞·离骚》『户服艾以盈要兮』,王逸注:『艾,白蒿。』即疗疾者,此一种也。《释草》『苹,藾萧』,郭注:『今藾蒿也。初生亦可食。』《诗·小雅·鹿鸣》『食野之苹』,郑笺:『苹,藾萧也。』此一种也。《释草》『萧,萩』,郭注:『即蒿。』《诗·王风·釆葛》『彼采萧兮』,正义:『《释草》「萧,萩」,李巡曰:「萩,一名萧。」陆玑云:「今人所谓萩蒿者是也。或云牛尾蒿。似白蒿,白叶,茎麤,科生,多者数十茎。可作烛,有香气,故祭祀以脂爇之为香。许慎以为艾蒿,非也。」』《说文》:『萧,艾蒿也。』段玉裁注:『此物蒿类而似艾,一名艾蒿。许非谓艾为萧也。齐高帝云萧即艾也,乃为误耳。』即用于祭祀以爇脂者,此一种也。《释草》『蘩,皤蒿』,郭注:『白蒿。』《诗·召南·采蘩》『于以采蘩』,毛传:『蘩,皤蒿也。』正义引孙炎曰『白蒿也』。《豳风·七月》『采蘩祁祁』,毛传:『蘩,白蒿也。』《左传·隐公三年》正义引陆玑疏:『凡艾,白色为皤蒿,今白蒿也。』即艾色之白者,用之以生蚕,此一种也。《释草》『蒿,菣』,郭注:『今人呼青蒿香中炙啖者为菣。』《诗·小雅·鹿鸣》『食野之蒿』,郑笺:『蒿,菣。』正义引陆玑疏:『蒿,青蒿也。荆豫之间汝南汝阴皆云菣也。』此一种也。凡此诸草,皆蒿之属类。《尔雅》多以雅名名之,而注者皆云今某蒿。可知汉魏以降,多以俗名易雅名矣。俗名者,取雅之共名而以其别别之。然雅俗之间,又非一一相对,故又有俗同而雅异、俗异而雅同者。今依汉魏之俗名类析之,则『艾蒿』者,谓艾(《尔雅》郭注),亦谓萩萧(《说文》)。『白蒿』者,谓艾(《楚辞·离骚》王注),亦谓蘩(《尔雅》郭注、《诗·七月》毛传、陆玑疏)『赖蒿』者,谓苹(《尔雅》郭注)。『萩蒿』者,谓萩萧(陆玑疏)。『青蒿』者,谓萩萧(陆玑疏)。『青蒿』者,谓菣(《尔雅》郭注、陆玑疏)『香蒿』者,谓菣(《说文》),亦谓萩萧。(《周礼·天官·甸师》杜子春说)。『莪蒿』者,谓萝(《释草》:『莪。萝。』郭注:『今莪蒿也,亦曰䕲蒿。』)又『芸蒿』者,谓茈胡(茈胡即芸)。《急就章》『芸蒜荠芥茱萸香』,师古注:『即今芸蒿也。』《名医别録》云:『叶一名芸蒿。』《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引《博物志》云:『芸蒿叶似邪蒿。』观此可见蒿类诸草之名由雅变俗之大凡矣。齐高误以萧艾同物,讵以萧艾之俗名俱称『艾蒿』乎?至若师古以『子显不当着于史籍以误将来学者』,亦非也。此齐高之言,子显直录之,乃史家之职也,何必代为讳饰哉。[9]因此可知藾为萧类,萧近似艾,艾即艾蒿,萧即又名香蒿的菊科蒿属青蒿,而与香蒿形态相近,叶青白色的可食用蒿类,则显然最可能为茵陈蒿和白蒿,白蒿气味不浓烈,故“”当即菊科蒿属的茵陈蒿,据《河南植物志》:“茵陈蒿(Artemisia capillaris Thunb)亚灌木,高50cm~100cm,茎直立,多分枝,被绢毛。……产于全国各地,生于山坡、沟边、荒地。[10]清代潘荣陛编撰《帝京岁时纪胜》:“青蒿为蔬菜,四月食之,三月则采入药为茵陈,七月小儿取作星灯。谚云:三月茵陈四月蒿,五月六月砍柴烧。”犹可见茵陈主要取食幼苗,及青蒿与茵陈相混的情况。“”当训为泄,整理者所引《方言》卷十彼条全文为“戏,泄,歇也,楚谓之戏;泄,奄,息也,楚扬谓之泄。”《说文·欠部》:“歇,息也。一曰气越泄。从欠曷声。”《广雅·释诂》:“戏、歇、漏,泄也。”可证楚语称“泄”为“戏”,“易泄”于传世文献最早见《艺文类聚》卷八十五引汉班婕妤《捣素赋》:“计修路之遐夐,恐芬芳之易泄。”可见《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当近于西汉。“文威”于先秦文献见于《管子·幼官》:“必得文威武官习胜。”可见《治政之道》的“文威”、“武威”当是皆出《管子》,因此二者间必存在颇密切的关系。

  整理者注〔八五〕:“,简三五读为「浅」,此处疑读为「雋」,肥美,隽永,从甘,南声,泥母侵部《玉篇·甘部》:「㽑,长味也。」隽㽑,指味道醇厚长久。[11]”、“”实皆“甜”字异体,《广雅·释器》:“甛、甙、㽑,甘也。”甜训美味,《说文·甘部》:“甛,美也。从甘从舌。舌,知甘者。”故“隽甜”即“隽美”,《齐民要术·脯腊》:“至二月、三月,鱼成,生刳取五脏,酸醋浸食之,隽美乃胜逐夷。

今夫又(有)國之君𨟻(將)或倝(曷)不𧿞(足)才(哉)〔八六〕?亓(其)或(又)貪於【二三】(爭),以(危)亓(其)身

  “有国之君”于先秦传世文献仅见于《管子·法禁》:“故有国之君,苟不能同人心,一国威,齐士义,通上之治,以为下法,则虽有广地众民,犹不能以为安也。”《荀子·大略》:“有国之君不息牛羊,错质之臣不息鸡豚。”《韩非子·扬权》:“有国之君,不大其都。”因此有理由认为存在从《管子》至《荀子》至《韩非子》的传承关系,而《治政之道》多处皆有受《管子》影响的特征,因此可推知《治政之道》与《荀子》成文时间相近,当也在战国末期。

  整理者注〔八六〕:“倝,读为「曷」,反诘疑问词不足,指对土地民人财物等贪欲之不满足。[12]以同部优先原则,疑问词“”应是相当于“安”[13],“安不足”于先秦文献见于《墨子·耕柱》:“不知日月安不足乎,其有窃疾乎?”“危其身”于先秦文献仅见于《管子·禁藏》:“大者以失其国,小者以危其身。”《荀子·乐论》:“愚者学之,危其身也。”《荀子·富国》:“将以取富而丧其国,将以取利而危其身。”《荀子·王霸》:“丧其国危其身者,必反是者也。”《韩非子·爱臣》:“爱臣太亲,必危其身。”因此正如前文解析内容所言,必然存在一个“从《管子》至《荀子》至《韩非子》的传承关系”,且《治政之道》也在这个传承联系中,大致近于《荀子》。《荀子·正论》中多次称宋钘为“子宋子”,故可知荀子曾以宋钘为师,笔者在《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中已指出:“《治邦之道》虽然有受墨家影响的特征,但文中法家成分也同样占有很大的比例,还有一定成分的道家的影响,所以并不适合简单地以九流十家的框架来划定其学派归属。综合全文来看,《治邦之道》的思想渊源与稷下学宫关系密切,持说较接近宋钘一派。……只是较之更具法家特色而道家色彩更少。归结来看,《管子》、宋钘、荀子之间的共同交汇点无疑即是齐国的稷下之学。”再结合之前《治政之道》的分析,则可推测,《管子》中很可能有多篇内容皆出自宋钘之手,且《治政之道》的作者也曾以宋钘为师。然而,另一方面,素来被指为属于宋钘、尹文之说的《管子》四篇(《内业》、《白心》、《心术》上下)却几乎与《治政之道》没有任何措辞上的相关性,这应该意味着定这四篇为宋钘作品是很值得怀疑的。

皮(彼)亓(其)所君者〔八七〕,眾𪟊(寡)句(苟)snap076(治), 𦘔(盡)𧿞(足)君〔八八〕snap076(治)則(保)之,(亂)則(失)之

  整理者注〔八七〕:“「所」字为污渍所掩君,统治《管子·内业》:「执一不失,能君万物。」[14]由整理者注即可见,《治政之道》措辞接近《管子》,另《管子·君臣下》:“国,所有也;民,所君也。”也可证。

  整理者注〔八八〕:“众寡苟治,不论民之多少,假如治理得好。[15]足君”即“足以君”,《韩诗外传》卷二:“德足以君天下,而无骄肆之容。”“众寡苟治,尽足君”可参看《管子·重令》:“远近一心,则众寡同力;众寡同力,则战可以必胜,而守可以必固,非以并兼攘夺也,以为天下政治也,此正天下之道也。”“治则保之,乱则失之”类似于《六韬·文韬·文师》:“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大戴礼记·盛德》:“古者天子常以季冬考德,以观治乱得失。凡德盛者治也,德不盛者乱也;德盛者得之也,德不盛者失之也。是故君子考德,而天下之治乱得失,可坐庙堂之上而知也。德盛则修法,德不盛则饰政,法政而德不衰,故曰王也。”《文师》以治在同利,《盛德》以治在修法,可见此说仍主要为法家、兵家所持。

夫又(有)或(國)必又(有)亓(其)(器),少(小)大(守)之,則必長以亡(無)割〔八九〕(殆)亡(無)【二四】(守)之(器),幾(豈)亓(其)可靜(爭)於(守)snap180(乎)〔九〇〕?

  整理者注〔八九〕:“长,长久保有无割,不被分割或可读为「无害」《老子〉〉:「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16]此处的“”即清华简八《天下之道》的“”,笔者在《清华简八〈天下之道〉解析》中曾言:“《天下之道》的作者显然不会是儒家,而是思想更倾向于兵家和法家,这一点其实是非常明确的。更由《天下之道》篇中所言'修’、“邦家其乱’、“子孙不昌’与清华简《治邦之道》的'此之曰修’、'邦家昏乱’、'子孙不侸’的对应关系可见,《天下之道》很可能是在《治邦之道》基础上所作的篇章,而《治邦之道》篇据笔者《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的分析,“《治邦之道》最有可能成文于战国末期,更由作者以'勿’代类、以'圮’称桥可以推知,作者当为会使用东楚方言的楚国封君级重臣。所以,《治邦之道》的作者很可能就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春申君黄歇。”[17]故《天下之道》也当最可能是成文于战国末期,且不排除作者同样是春申君黄歇的可能性。”现在则两篇的相关性还可以由对“器”的理解上体现,更可见两篇很可能皆为同一作者所作。

  整理者注〔九〇〕:“于,以《韩非子·解老》:「慈,于战则胜,以守则固」争于守,争以守之没有所守之器,岂能通过战争去掠夺争取以守之?[18]整理者读为“殆”的“”字当读为“始”,“守之器”也即清华简八《天下之道》的“守之之器”,“争于守”是说与进攻方在防守战中相争胜,而非整理者所说“争于守,争以守之。没有所守之器,岂能通过战争去掠夺争取以守之?”《治政之道》这里是说如果最初就没有守民心,得民情,则国无可守,这也就是《天下之道》所说“今之守者,高其城,深其洿而利其阻险,笃其饮食,是非守之道。昔天下之守者,民心是守。如不得其民之情为省教,亦亡守也。

少(小)於(乎)不固,引(矧)亓(其)或大snap180(乎)?

  此句的“”相当于“且”,而不是读为“乎”,“小於不固”就是小尚且不能守固,清代吴昌莹《经词衍释》卷一:“於,犹'其’也,'且’也。昭四年《左氏传》:'亡於不暇,又何能济。’言亡且不暇也。”“”训况,《说文·矢部》:“矧,况也,词也。从矢,引省声。

古(故)唯(雖)徸(動)亓(其)眾庶〔九一〕,(攝)糼(飭)亓(其)兵(甲)〔九二〕,以戎力(强)而取之〔九三〕,則(必)不夂(終)亓(其)身

  整理者注〔九一〕:“众庶,曾侯腴钟:「吴恃有众庶行乱。」动其众庶,即动众《吕氏春秋·季夏纪》:「不可以起兵动众」,[19]动其众庶”犹“兴其众庶”,《国语·吴语》:“今大夫国子兴其众庶,以犯猎吴国之师徒。”可见《治政之道》与《国语》措辞之近。

  整理者注〔九二〕:“,读为「摄」糼,当读「饬」,整饬,修治《说文》:「饬,致坚也。」《诗·六月》:「戎车既饬。」「摄」与「饬」同义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凡云摄者,皆整饬之意。」[20]“摄饬其兵甲”犹《战国策·中山策·武安君白起与昭王论伐赵》的“缮治兵甲”和《淮南子·天文》的“饰兵甲”,可见《治政之道》当是成文于战国末期。

  整理者注〔九三〕:“戎,战争戎力,军事力量。[21]“戎”训兵,《说文·戈部》:“𢦦,兵也。”故“戎力”即“兵力”,“兵力”一词,先秦文献只见于战国末期的《商君书·算地》、《韩非子·初见秦》、《战国策·魏策三·秦败魏于华》、《战国策·秦策一·张仪说秦王》、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第十五章,可证《治政之道》也当是成文于战国末期。“以戎力强而取之”可参看《新序·义勇》:“赵氏闻其叛也,攻而取之。”“不终其身”于先秦文献见于《国语·晋语八》:“夫君子宽惠以恤后,犹怨不济。今赵孟相晋国,以主诸侯之盟,思长世之德,历远年之数,犹惧不终其身。”《晋语八》是《国语》中成文时间最晚的部分,约属战国后期末段至战国末期,以此也可见《治政之道》当成文于战国末期。

皮(彼)【二五】庶民,卑(譬)之若飛鳥之相柹(即)〔九四〕,唯所安之木,夫幾(豈)可(强)才(哉)!

  整理者注〔九四〕:“柹,读为「即」,就或可读为「次」,舍、停留《楚辞·离骚》:「夕归次于穷石兮,朝濯髪乎洧盘。」[22]《逸周书·大聚》:“渊深而鱼鳖归之,草木茂而鸟兽归之,称贤使能,官有材而士归之,关市平商贾归之,分地薄敛农民归之。”《左传·哀公十一年》:“鸟则择木,木岂能择鸟。”《文子·上德》:“欲致鱼者先通谷,欲来鸟者先树木;水积而鱼聚,木茂而鸟集。”皆是类似的鸟、木比喻。“夫岂可”句式,先秦文献只见于《墨子·兼爱下》和《墨子·非命下》,可见这里体现的仍是《治政之道》对《墨子》措辞特征的沿袭。

古(故)昔之又(有)國者,盟(明)正(政)以(來)之〔九五〕,銆(欽)(教)以(撫)之〔九六〕

  整理者注〔九五〕:“明政,《晏子春秋·景公问古之盛君其行如何晏子对以问道者更正》:「薄于身而厚于民,约于身而广于世:其处上也,足以明政行教,不以威天下。」[23]“故昔之”又见于《治政之道》下半部分原清华简八《治邦之道》两称的“故昔之明者”,其它先秦文献皆未见这样的辞例,可见这应是《治政之道》作者独有的一个措辞习惯。

  整理者注〔九六〕:“銆,读为「钦」,敬也抚,《说文》:「安也[24]由整理者前注所引即可见,《治政之道》此处措辞与《晏子春秋》相近,而《晏子春秋》是称“明政行教”,因此《治政之道》此处的“”当相当于“”,疑当读为“布”,“布教”于先秦文献见于《周礼·地官·大司徒》:“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治政之道》多有与《周礼》相合之处,此点之前的解析内容已多次指出。

亓(其)所訋(招)則〈極〉〔九七〕,所求則【二六】𠭁(得),以亓(其)珪璧嘉㡀(幣)不貣(忒)於亓(其)旹(時)〔九八〕,此snap076(治)之所至

  整理者注〔九七〕:“,「极」之讹字《诗·绵蛮》「岂敢惮行,畏不能极」,郑笺:「极,至也[25]《管子·君臣下》:“天下道其道,则至。不道其道,则不至也。”《管子·版法解》:“凡众者,爱之则亲,利之则至,是故明君设利以致之,明爱以亲之。”《管子·明法解》:“以令则行,以禁则止,以求则得,此之谓易治。”《庄子·徐无鬼》:“夫民,不难聚也;爱之则亲,利之则至,誉之则劝,致其所恶则散。”马王堆帛书《黄帝书·十大经·雌雄节》:“以求则得,以战则克。”皆可与《治政之道》此段参看,不难看出《治政之道》持论在法、道之间。《黄帝书》“以战则克”部分,也正体现出与《治政之道》理念的差别。

  整理者注〔九八〕:“珪璧,《墨子·尚同中》:「珪璧币帛不敢不中度量。」嘉币,《大戴礼记·诸侯迁庙》:「孝嗣侯某,敢以嘉币告于皇考某侯。」忒,差错《易·豫》:「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26]用于祭享的物品往往是非常好的,故祭物称“嘉”,《逸周书·籴匡》:“供有嘉菜,于是日满。”《仪礼·士冠礼》:“甘醴惟厚,嘉荐令芳。……旨酒既清,嘉荐亶时。……旨酒既湑,嘉荐伊脯。”《仪礼·士虞礼》:“嘉荐普淖,明齐溲酒……嘉荐普淖,普荐溲酒。”《仪礼·少牢馈食礼》:“敢用柔毛刚鬣,嘉荐普淖。”《左传·桓公六年》:“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礼记·曲礼》:“凡祭宗庙之礼……稻曰嘉蔬……玉曰嘉玉,币曰量币。”所以“嘉币”即“量币”,“以其珪璧嘉币,不贷于其时”犹《鲁颂·閟宫》所说“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由此段内容也可见《治政之道》作者对祭祀是很重视的。“治之所至”又见银雀山汉简《五议》:“四曰天不言,万民走其时;地不言,万民走其财。能知此,知治之所至者也。能知治之所至,能不以国乱,能不以国危;不能知治之所至,不能不以国乱,不能不以国危。有国之四议也。

者(諸)侯之邦,(廣)者巽(筭)千里、巽(筭)千(乘)〔九九〕,(儉)者巽(筭)百里、巽(筭)百(乘)而又(有)之〔一〇〇〕,

  “诸侯之邦”即传世文献“诸侯之国”,见《管子·轻重乙》:“河淤诸侯,亩钟之国也,碛山诸侯之国也。”《国语·越语上》:“昔者夫差耻吾君于诸侯之国,今越国亦节矣,请报之。”《礼记·王制》:“天子之大夫为三监,监于诸侯之国者,其禄视诸侯之卿。”《大戴礼记·朝事》:“然后诸侯之国札丧,则令赙补之。”不难判断此称上不出战国后期,下接于汉初,因此《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当也在这个范围内。

  整理者注〔九九〕:“巽’读为「筭」《广韵》:「计也,数也。」《后汉书·皇后纪上》:「汉法常因八月筭人。」[27]战国时期,各国成为方千里之国的时间约略可考,如《战国策·齐策一·邹忌修八尺有余》:“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是战国后期邹忌说齐威王事,《战国策·魏策一·苏子为赵合从说魏王》:“苏子为赵合从,说魏王曰:大王之地……地方千里。”《战国策·韩策一·苏秦为楚合从说韩王》:“苏秦为楚合从说韩王曰:韩北有巩、洛、成皋之固,西有宜阳、常阪之塞,东有宛、穰、洧水,南有陉山,地方千里,带甲数十万。”也是战国后期,千里之国即万乘之国,而“万乘”之称的出现,同样不早于战国后期,所以《治政之道》称“广者巽千里”可证《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当不早于战国后期。

  整理者注〔一〇〇〕:“俭,少《孟子·告子下》:「周公之封于鲁,为方百里也;地非不足,而俭于百里[28]此处《治政之道》作者称“巽百里”的已是“俭者”,同样可见成文时间当不早于战国后期,此前数百里之国尚可称大国,只有在战国后期大量的侵伐兼并之后,数百里的邦国才沦为小国。

亓(其)民【二七】(歲)猷(育)〔一〇一〕,五穜(種)(歲)〔一〇二〕,

  整理者注〔一〇一〕:“岁,年年,每年《荀子·正论》:「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猷,或读为「育」,或读为「徭」。[29]”当读为由[30],训为用,“用民以时”则会“其民岁用”,《左传·成公十八年》:“节器用,时用民。”《吕氏春秋·原乱》即作“节器用,用民以时”。

  整理者注〔一〇二〕:“五种,《周礼·职方氏》:「河南曰豫州……其榖宜五种。」郑注:「五种,黍、稷、菽、麦、稻」「」,疑即「刈」字,可换读为「获」[31]”疑是“彔”字之残,读为“穋”[32],或作“稑”,《说文·禾部》:“疾孰也。从禾坴声。《诗》曰:'黍稷种稑。’穋,稑或从翏。”故“五种岁彔”犹言“五种时熟”,见清华简六《管仲》:“是故六扰不瘠,五种时熟,民人不夭。

絲絴(纊)(歲)䈞(熟)〔一〇三〕,羽(毛)(歲)解〔一〇四〕,

  整理者注〔一〇三〕:“絴,见于晚出字书,训为「高」,与简文当非同字简文「絴」疑即「」字,训为「茧」《淮南子·缪称》「小人在上位,如寝关曝纩,不得须臾宁」,高注「纩,茧也。」「丝纩」古书习见,如《礼记·礼器》「丹漆丝纩竹箭」,《管子·轻重乙》「大夏且至,丝纩之所作,此之谓夏之秋」。[33]“纩”即绵絮,又特指新绵,《周礼·天官·典丝》:“丧纪,共其丝纩组文之物。”孙怡让《正义》:“凡缫者为丝,不缫者为纩,即今之丝绵。”故茧可称纩,《说文·糸部》:“纩,絮也。从纟广声。《春秋传》曰:'皆如挟纩。’絖,纩或从光。”段玉裁注:“《玉藻》:'纩为茧。’注曰:'纩、今之新绵也。’按郑释纩为新绵者,以别于缊之为新绵及旧絮也。许则谓纩为丝絮,不分新故。”《说文·糸部》:“絮,敝绵也。从纟如声。”段玉裁注:“绵者,联𢼸也,因以为絮之偁。敝者,败衣也,因以为孰之偁。敝绵、孰绵也,是之谓絮。凡絮必丝为之,古无今之木绵也。以絮纳袷衣间为袍曰褚,亦曰装,褚亦作着,以麻缊为袍亦曰褚。”“丝纩”于先秦文献只见于《周礼》、《管子》和《礼器》,《礼器》是战国末期成文的,笔者之前的解析内容已言及,故《治政之道》使用“丝纩”一词当是受《周礼》和《管子》的影响。

  整理者注〔一〇四〕:“羽毛,《墨子·非乐上》:「今之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因其羽毛,以为衣裘。」解,脱落刘向《列女传·楚老莱妻》:「鸟兽之解毛,可绩而衣之[34]《荀子·富国》:“麻葛茧丝鸟兽之羽毛齿革也,固有余,足以衣人矣。”可证《治政之道》此段所述近于《荀子》,故二者的成文时间也当相近。

(皮)革(歲)(䩯)〔一〇五〕,飛鳥、趣(鹿)、水鼠(歲)生〔一〇六〕,

  整理者注〔一〇五〕:“,疑读为「䩯」,《集韵》:「韦坚也[35]网友罗小虎提出:“'亟止’从止,亟声,应为'极’表示'至’义的本字。简文中似可直接读为'极’,至也。[36]说当是。网友ee提出:“简28,由诸句句式皆为四言可知,所谓的'飞鸟、趣鹿’应读为'飞鸟趣 [鹿+止](罹)’,趣,速也,即飞鸟速来罹网罗。'[鹿+止] ’所从之'鹿’应是'丽’之讹,楚文字'鹿’'丽”多混,不过也有可能以'鹿’'止’会意'罹’字。[37]笔者认为,网友ee以此句为四言当是,“趣”当训“向”,《汉书·匈奴列传》:“故其战,人人自为趋利。”颜师古注:“趋,向也。”“”则当读为“麓”,《春秋·僖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孔颖达疏引服虔云:“鹿,山足,林属於山曰鹿。”《说文·林部》:“麓,守山林吏也,从林鹿声。一曰林属于山为麓。《春秋传》曰:'沙麓崩。’㯟,古文从录。”《吕氏春秋·功名》:“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木盛则飞鸟归之,庶草茂则禽兽归之,人主贤则豪桀归之。”“飞鸟趣麓”的表述当即与“树木盛则飞鸟归之”类似。

  整理者注〔一〇六〕:“鼠,楚文字构形中多与「豸」通《尔雅·释虫》:「有足谓之虫,无足谓之豸。」疑泛指水生动物。[38]鼠、奢同音,畜、储通假[39],故“水鼠”疑当读为“水畜”,指鱼鳖类,《周礼·天官·食医》:“雁宜麦,鱼宜菰。”宋代朱申《周礼句解》:“鱼水畜,苽水谷,此亦以同气为宜。”《魏书·律历志》:“龟为水畜,实符魏德。”《太平御览》卷九三六引陶朱公《养鱼经》:“所谓水畜者,鱼也。”《本草纲目·鳞部》:“是故龙蛇灵物,鱼乃水畜。” 明代田艺衡《玉笑零音》:“盖鱼虾水畜也,水者月之液,月者水之精。

青黃金、玉、珠、、璿、(飾)(歲)至〔一〇七〕【二八】

  整理者注〔一〇七〕:“各种颜色的金玉珠宝,从终声,玉属,或读「琮」璿,《说文》:「美玉也从玉,睿声《春秋传》曰:『璿弁玉缨。』」,当是玉石之名,读为「饰」,指宝物《管子·山权数》:「万乘之国,不可以无万金之蓄饰;千乘之国,不可以无千金之蓄饰;百乘之国,不可以无百金之蓄饰。」郭沫若等集校:「饰,指龟、贝、珠、玉等重器《史记·平准书》:『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寳藏』」简三七:「多故(造)不甬(用)之器,以玫(饰)宫室[40]此句当读作“青、黄、金、玉,珠、琳、璿、珍、饰岁至”,罗小华先生《清华玖杂识》[41]言:“网友悦园指出:“'青黄’当指两种颜色矿物,如《周礼·职金》'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之'丹青’之类。”我们认为,这句话与《山海经》中记载物产的句子很相似。这里的物品更可能都是原材料,而非成品。 “青黄金”,可能指“青”和“黄金”。《周礼·秋官·职金》:“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郑玄注:“青,空青也。”《汉书·司马相如传上》:“其土则丹青赭垩”,颜师古注:“张揖曰:'青,青雘也。’……师古曰:'青雘,今之空青也。’”《汉语大词典》:“空青,孔雀石的一种。又名杨梅青。产于川赣等地。随铜矿生成,球形、中空,翠绿色。可作绘画颜料,亦可入药。”其主要成分是Cu(OH)CO”其说“青”为“空青”基本为是,据《中正科技大辞典》:“石青(蓝铜矿)是一种铜的基性碳酸盐矿物……石青的颜色非常漂亮,呈现天蓝色彩,所以也因此而名……石青通常与孔雀石(石绿)共生在一起。[42]徐朝华先生《析“青”作为颜色词的内涵及其演变》:“徐灏《说文解字注笺》“青”字笺:“丹沙、石青之类,凡产于石者皆谓之丹。《大荒西经》有白丹、青丹,张衡《东京赋》:'黑丹石缁’是也。盖丹为总名,故青从丹生声,其本义为石之青者。引伸之,凡物之青色皆曰青矣。”根据我国古代使用矿物颜料情况和“青”所表示的颜色来推测,“青”最初当指共生的孔雀石和蓝铜矿。孔雀石可用作绿色颜料,有翠绿、草绿及暗绿等色;蓝铜矿可用作蓝色颜料,呈天蓝或暗蓝色,经久风化可变为孔雀石。这两种矿石都是原生含铜矿物氧化后所形成的表生矿物,常共生于含铜硫化物矿床的氧化带,比较容易发现,仅经物理加工便可使用,色彩鲜明耐久,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都很早就被用作颜料,在我国商、周时也被用作颜料。这两种矿石又都是冶炼青铜的重要原料,“在商代的炼铜遗址中都曾发现孔雀石的碎块。在安阳殷墟的铸铜遗址中,发现孔雀石碎块最大的有18.8公斤。”由于孔雀石和蓝铜矿具有做颜料和做冶炼青铜原料两方面的作用,是人们所熟悉的矿石,于是在语言中出现了表示它们的名词——“青”。[43]故《治政之道》的“”是指青碧,即蓝铜矿(石青)和孔雀石(石绿)。《治政之道》的“”当即雄黄,青碧与雄黄并称,《山海经》中多见,且经常与金、玉伴生,如《西次二经》:“高山,其上多银,其下多青碧、雄黄。……皇人之山,其上多金、玉,其下多青、雄黄。”《西次三经》:“长沙之山,泚水出焉,北流注于泑水,无草木,多青、雄黄。……槐江之山,丘时之水出焉,而北流注于泑水,其中多蠃母,其上金、青、雄黄。……轩辕之丘,无草木,洵水出焉,南流注于黑水,其中多丹粟,多青、雄黄。……天山,多金、玉,有青、雄黄。……泑山,神蓐收居之,其上多婴短之玉,其阳多瑾瑜之玉,其阴多青、雄黄。”《西次四经》:“中曲之山,其阳多玉,其阴多雄黄、白玉及金。”《北山经》:“谯明之山……是山也,无草木,多青、雄黄。”《中次二经》:“葌山,葌水出焉,而北流注于伊水。其上多金、玉,其下多青、雄黄。”《中次四经》:“白边之山,其上多金、玉,其下多青、雄黄。”《中次六经》:“阳华之山,其阳多金、玉,其阴多青、雄黄。”《中次十二经》:“夫夫之山,其上多黄金,其下多青、雄黄。”“”疑当读为“琳”[44],《说文·玉部》:“琳,美玉也。从玉林声。”《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其石则赤玉玫瑰,琳琘琨珸。”《集解》:“汉书音义曰:琳,球也。”《文选·司马相如《子虚赋》》:“其石则赤玉玫瑰,琳琘昆吾。”李善注:“张揖曰:琳,珠也。”可见“琳”即珠形美玉。刃、珍皆文部,珍、壬通假[45],故“”当可读为“珍”,《逸周书·王会》:“姑妹,珍。”何秋涛《王会篇笺释》:“珍与瑱通,《广韵》:'瑱,玉名也。’《文选·江淹〈杂体诗〉》:'巡华过盈瑱。’注:'盈瑱,盈尺之玉也。’《后汉书·班固传》:'雕玉瑱以居楹,裁金璧以饰珰。’瑱亦当为玉名。注引《广雅》训为礩,非也。凡从㐱之字古多与从真之字通用,故《说文》㐱发之㐱《毛诗》作鬒,或又作黰,段氏云:'发稠曰㐱,禾稠曰稹,其意一也。’《周官·典瑞》:'珍圭’,社子春云:'珍当为镇,书亦或为镇。’又《周官·天府》:'国之玉镇’,注:'玉瑞也,故书镇作瑱,一音珍。’镇、瑱、珍声类皆同,是珍之为瑱,灼然无疑。盖姑妹国以玉为贡也。

古(故)昔者聖人snap076(治)者是貴,能snap076(治)乃(富),上(且)不危,以亡(無)(尤)於天下〔一〇八〕

  “故昔者”句式,于先秦文献见于《墨子·非命下》:“故昔者,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方为政乎天下之时。”《墨子·明鬼下》:“故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定州八角廊《六韬》:“凡治国,主务举贤。故昔者,汤之治……”《庄子·齐物论》:“故昔者,尧问于舜曰:我欲伐宗脍胥敖,南面而不释然。”可见该句式始于战国后期,其后主要为墨家、兵家、道家使用,这正符合《治政之道》兼具墨家、兵家、道家特色。“上且不危”可比较于《管子·霸言》:“使能则百事理,亲仁则上不危,任贤则诸侯服。”可见此说同于管仲学派。

  整理者注〔一〇八〕:“《说文》:「忧,不动也从心,尤声读若佑。」简文中读「尤」,过也或以为与「忧」同。[46]《广韵·尤韵》:“尤,怨也。”故对比《楚辞·九辩》:“谅无怨于天下兮,心焉取此怵惕?”则《治政之道》此处以读为“尤”是,且说明《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接近《九辩》的成文时间。

聖人之(業)〔一〇九〕,日可見,月可智(知),(歲)可贎(賴)

  整理者注〔一〇九〕:“,当即「帶」,读为「业」《易·系辞上》「盛德大业,至矣哉」,孔疏:「于行谓之德,于事谓之业。」[47]由整理者注即可见,“圣人之业”犹先秦文献所说“圣人之事”,如《孙膑兵法·势备》:“故无天兵者自为备,圣人之事也。”马王堆帛书《黄帝书·十大经·观》:“散流乡成,圣人之事。”《吕氏春秋·审分》:“故圣人之事,广之则极宇宙穷日月,约之则无出乎身者也。”《审分》是法家之言,《黄帝书》为道、法合流,可参看笔者《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故“圣人之业”一词也表明《治政之道》措辞特征近于道家、法家、兵家。将“日可见,月可知”与《吕氏春秋·察微》:“且治乱存亡则不然,如可知如可不知,如可见如可不见。”《六韬·武韬·发启》:“故道在不可见,事在不可闻,胜在不可知。”《韩非子·主道》:“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相比较,不难看出《察微》、《发启》、《主道》皆因道家影响而有神秘化倾向,与《治政之道》的实证倾向不同,因此《治政之道》当是在法家、道家之间更近于法家,其务实特征明显,这一点与《治政之道》作者对“命”的否定也是颇为一致的。

唯今之王公蜀(獨)不【二九】欲snap076(治)而欲(亂)才(哉)?医(繄)取相灋(廢)snap068(興)未(軌)於聖人〔一一〇〕,

  “独不欲”之称,先秦文献中可与《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景公欲祠灵山》:“天久不雨,发将焦,身将热,彼独不欲雨乎?”《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景公禄晏子以平阴与棠邑》:“虽然,君子独不欲富与贵乎?”《庄子·天地》:“寿、富、多男子,人之所欲也。女独不欲,何邪?”相比较,所涉三篇文献都是战国末期的,可证《治政之道》也当成文于战国末期。

  整理者注〔一一〇〕:“,车轨之「轨」参看石小力:《释战国楚文字中的「轨」》(待刊)[48]清华简七《子犯子余》有“snap045”字,与“”相比只是少了下部的“土”,既然此字从“留”,读为幽部字总是可能性最大的,若按整理者说读为“轨”,则将《韩非子·五蠹》:“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韩非子·内储说》:“今群臣无不一辞同轨乎季孙者,举鲁国尽化为一。”《韩非子·问辩》:“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文子·精诚》:“功德至大,势名至贵,二德之美与天地配,故不可不轨大道以为天下母。”与《治政之道》所说“未轨于圣人”相比较,不难看出这样的措辞在战国末期法家、道家中较多使用,故《治政之道》兼有法家、道家倾向。

吏(使)又(有)色〔一一一〕,(舉)(富)貴,古(故)厇(度)事𢘓(謀)𢝬(圖),大snap070(患)邦(中)之正(政)、四國之交,是以多(失)〔一一二〕【三〇】

  整理者注〔一一一〕:“有色,有令色之人《管子·戒》:「人患饥,而上薄敛焉,则人不患饥矣人患死,而上宽刑焉,则人不患死矣。如此,而近有德,而远有色,则四封之内,视君其犹父母邪!」[49]除整理者所举外,“有色”于先秦文献还见于《韩非子·诡使》:“夫陈善田利宅所以战士卒也,而断头裂腹播骨乎平原野者,无宅容身,身死田夺;而女妹有色大臣左右无功者,择宅而受,择田而食。”另外,《管子·重令》:“六攻者何也?曰:亲也、贵也、货也、色也、巧佞也、玩好也。”(又见《版法解》)皆可见《治政之道》持说近于法家。“举富贵”可参看《晏子春秋·内篇问下·鲁昭公问鲁一国迷》:“晏子聘于鲁,鲁昭公问焉:「吾闻之,莫三人而迷,今吾以鲁一国迷虑之,不免于乱,何也?」晏子对曰:「君之所尊举而富贵,入所以与图身,出所与图国,及左右偪迩,皆同于君之心者也.犒鲁国化而为一心,曾无与二,其何暇有三?”可见《治政之道》措辞接近《晏子春秋》。“度事”可参看《素问·方盛衰论》:“起所有余,知所不足,度事上下,脉事因格。”东汉蔡邕《朱公叔议》:“劳心苦思,勤恤度事。”

  整理者注〔一一二〕:“邦中之政,指国之内政,与下文「四国之交」相对应四国之交,与列国的外交《战国策·秦策五》:「贾以珍珠重宝,南使荆、吴,北使燕、代之间三年,四国之交未必合也,而珍珠重宝尽于内。」[50]邦中之政”,先秦文献作“国中之政”,见《管子·大匡》:“管仲曰:未也,国中之政,夷吾尚微为焉,乱乎尚可以待。”“大患邦中之政”可与《韩诗外传》卷七:“左右者为社鼠,用事者为恶狗,此国之大患也。”参看。“多失”于先秦文献见于《韩非子·饰邪》:“故智能单道,不可传于人。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汉代则有《说苑·谈丛》:“多易多败,多言多失。”故可证《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必当与《韩非子》、《战国策》、《说苑》、《韩诗外传》成编时间相近,既然不能晚至汉代,则自然《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应为战国末期。

夫幾(豈)𪧧(令)色、(富)貴乃必或聖snap180(乎)〔一一三〕?唯(雖)亓(其)又(有)之,亦亓(其)希〔一一四〕

  整理者注〔一一三〕:“令色,令色之人,即上文之「有色」。[51]“令色”、“富贵”并言,先秦传世文献仅见于《逸周书·官人》(又《大戴礼记·文王官人》)和《管子·任法》,《逸周书·官人》是齐地书系,《管子·任法》是战国末期墨家、法家合流作品,故《治政之道》同有“令色”、“富贵”说明其作者所受影响有墨家、法家特征,且很可能就是受稷下学人影响。

  整理者注〔一一四〕:“希,少《论语·公冶长》「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皇侃义疏:「希,少也。」令色与富贵中即使有圣人,也很少。[52]此处整理者似是读“”为“有”,但由《治政之道》全文来看,当读“”为“又”,是说令色、富贵同时还是圣人这种情况很少。“虽其有之,亦其希”可与《战国策·赵策一·韩效上党以和秦》:“虽王与子,亦其猜焉。”相比较,由此也不难看出《治政之道》当成文于战国末期。

今貴人以色,(富)人無量〔一一五〕女(如)亓(其)所貴奠(正)而是,則亦猷(猶)可〔一一六〕

  整理者注〔一一五〕:“贵人,使人贵,指授以高位富人,结构与「贵人」同,使人富有,成为富人无量,没有限度《左传》昭公十九年:「今宫室无量,民人日骇,劳罢死转,忘寝与食,非抚之也。」[53]如《治政之道》这样言“贵人”、“富人”者,先秦文献还可见于《管子·法法》:“富人、贫人,使人相畜也。贵人、贱人,使人相臣也。”《韩非子·扬权》:“毋富人而贷焉,毋贵人而逼焉。”不难看出三者间的共同的法家特征。

  整理者注〔一一六〕:“奠,疑读为「正」,合乎法度。[54]网友麒麟儿指出整理者隶定为“奠”的字当改释为“福”读为“富”[55],所说当是。

唯(雖)肰(然),聖人【三一】猷(猶)爲厽(三)殜(世)者,既爲身煮(圖),或(又)爲子𢝬(圖),或(又)爲孫煮(圖)

  据《韩非子·和氏》:“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偪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上博六《天子建州》:“凡天子七世,邦君五世,大夫三世,士二世。”《大戴礼记·礼三本》:“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国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礼记·祭法》:“王立七庙……诸侯立五庙……大夫立三庙……适士二庙。”《礼记·礼器》:“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礼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可知,《治政之道》此处所说“圣人犹为三世者”即指“圣人”身居封君、大夫之职而谋,再对照《治政之道》前文的“圣人听聪视明,夫岂信耳目之力哉?彼有强辅,以为己听视于外,故天下之情伪皆可得而知”、“圣人布政作事”则不难看出,作者是将“圣人”作为自己施政努力的目标。

女(如)亓(其)所貴(富)而非,是則危身述(墜)邦之道。

  “危身坠邦之道”犹“亡国危身之道”,《荀子·王制》:“聚敛者,召寇肥敌,亡国危身之道也,故明君不蹈也。”又“危身之道”见《韩非子·十过》:“七曰离内远游而忽于谏士,则危身之道也。……故曰:离内远游,则危身之道也。”不难看出《治政之道》的措辞与《荀子》、《韩非子》的相似,故可知《治政之道》当同成文于战国末期,且与荀子关系较近。

昔晶(三)弋(代)之相取,周宗之snap076(治)庳(卑)〔一一七〕,【三二】, 𦘔(盡)自(失)秉〔一一八〕

  “昔三代”之称,先秦传世文献中《墨子》中共十二见,皆在十论部分,《管子》两见,《礼记》两见,《大戴礼记》两见,《晏子春秋》一见,由此可见“昔三代”之称当是主要源自墨家,是可证《治政之道》受墨家影响甚多。

  “周宗”一词,先秦辞例很少,仅见《诗经·小雅·雨无正》:“周宗既灭,靡所止戾。”《穆天子传》卷二:“赤乌氏先,出自周宗。”《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子大叔曰:若之何哉,晋国不恤周宗之阙而夏肄是屏,其弃诸姬,亦可知也已。”上博九《举治王天下》:“胡公见太公望于吕遂,曰:吾闻周宗有难而不……”由其语境可见,这个词很可能并非日常口语,而是周人雅言的遗存。所以,《治政之道》用到此词,或是受《左传》影响,或是因某篇现已亡佚的书系篇章的影响。

  整理者注〔一一七〕:“庳,字见《说文》,读为「卑」。[56]周宗之治卑”句可对应于《晏子春秋·外篇第八·仲尼见景公景公欲封之晏子以为不可》:“自大贤之灭,周室之卑也,威仪加多,而民行滋薄,声乐繁充,而世德滋衰。”可见《治政之道》很可能也曾受《晏子春秋》中此篇的影响。

  整理者注〔一一八〕:“失秉,失去权柄《管子·小匡》:「治国不失秉,臣不如也[57]“失秉”于先秦文献仅见于《管子·小匡》:“治国不失秉,臣不如也。”所以可见先秦典籍中与《治政之道》关系最近的就是《管子》,故《治政之道》作者思想所受影响,当是以法家为最著。

夫𧧑(諺)又(有)言:「漸〓柯〓(斬柯斬柯),亓(其)𢝔(則)遠〓(遠〔一一九〕。」遠)監(夏)后、(殷)、周,(邇)監於齊、晉、宋、奠(鄭)、魯之君,是𦘔(盡)夫snap068(興)人之(過)者〔一二〇〕

  整理者注〔一一九〕:“渐,读为「斩」《诗·伐柯》:「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远」上夺「不」字,当补。[58]《治政之道》所说“谚有言:斩柯斩柯,其则远”与清华简三《芮良夫毖》“或因斩柯,不远其则”当有同源关系,《国语·越语下》:“范蠡进谏曰:臣闻之,圣人之功,时为之庸。得时不成,天有还形。天节不远,五年复反,小凶则近,大凶则远。先人有言曰:'伐柯者,其则不远。’今君王不断,其忘会稽之事乎?”与《芮良夫毖》、《治政之道》同为近鉴前事义,因此这很可能是先秦旧有的一种断章取义诗说,其着重点只在于“不远”,类似的句子,可举出《诗经·大雅·抑》:“取譬不远,昊天不忒。”《诗经·大雅·荡》:“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逸周书·尝麦》:“夫循乃德,式监不远。”《逸周书·芮良夫》:“兹言允效,于前不远。”《墨子·非命下》引《去发》:“为鉴不远,在彼殷王。”《大戴礼记·武王践阼》:“所监不远,视迩所代。”《治政之道》中以此为“谚”而不以为“诗”,或是说明《治政之道》作者未读过《伐柯》。

  整理者注〔一二〇〕:“「远监夏后、殷、周,迩监于齐、晋、宋、郑、鲁」可以作为推测此篇简文写作年代的参考楚肃王时期,齐、晋、郑先后絶祀,周、宋、鲁久已名存实亡。[59]整理者这种推测方法实际上是一种默证法,众所周知,默证法是需要在掌握大量样本的基础上使用才有效的,其本身应该是一种统计学方法,最终反映的是可能性的高低,并不是绝对的必然性,不能在孤例上使用默证法。所以,整理者的这个推测,本身是不合逻辑的。对此,不妨举一些先秦文献的例子来说明,试看以下文字“人主所以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所以谓晋亡者,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专之也。今大臣执柄独断,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今袭迹于齐晋,欲国安存,不可得也。”如果按整理者的推测方法,既然只提到田氏代齐和六卿专晋,则这段文字当是春秋末期或战国初期的,然而实际上这段内容出自《韩非子·孤愤》,是标准的战国末期文献。《韩非子·喻老》中还有“简公失之于田成,晋公失之于六卿,而邦亡身死。”又《韩非子·难四》:“天子失道,诸侯伐之,故有汤武。诸侯失道,大夫伐之,故有齐晋。臣而伐君者必亡,则是汤武不王,晋齐不立也。孙子君于卫,而后不臣于鲁,臣之君也,君有失也,故臣有得也。”皆可证整理者的这种推测方法本身是有问题的。《治政之道》此段是言用人不度的前车之鉴,因此当可比较于《韩非子·说疑》:“乱主则不然,不知其臣之意行,而任之以国。故小之名卑地削,大之国亡身死,不明于用臣也。无数以度其臣者,必以其众人之口断之。众之所誉,从而说之;众之所非,从而憎之。故为人臣者,破家残賥,内构党与,外接巷族以为誉,从阴约结以相固也,虚相与爵禄以相劝也。……以今时之所闻田成子取齐,司城子罕取宋,太宰欣取郑,单氏取周,易牙之取卫,韩魏赵三子分晋,此六人,臣之弒其君者也。”将其所举诸国对应于《治政之道》的“迩监于齐、晋、宋、郑、鲁之君”,所不同的只有周、卫、鲁。《治政之道》前句已说“远监夏后、殷、周”是可知其作者以“”指西周,已经不认为东周的“周”值得称及,故“”不言“”。《史记·卫康叔世家》:“嗣君五年,更贬号曰君,独有濮阳。”所以《治政之道》的作者认为“卫”已经不足与诸侯并称也合情合理。《韩非子·说疑》:“若夫齐田恒、宋子罕、鲁季孙意如、晋侨如、卫子南劲、郑太宰欣、楚白公、周单荼、燕子之,此九人者之为其臣也,皆朋党比周以事其君,隐正道而行私曲,上逼君,下乱治,援外以挠内亲下以谋上,不难为也。如此臣者,唯圣王智主能禁之,若夫昏乱之君,能见之乎?”则可对应《治政之道》为什么会提到“”。所以,比之于《韩非子》所记,更合理的推测是《治政之道》当成文于战国末期。《治政之道》的作者在此节只是为自己的论点举出一些历史证据,并不是提交普查报告,所以整理者认为“「远监夏后、殷、周,迩监于齐、晋、宋、郑、鲁」可以作为推测此篇简文写作年代的参考”实际上不能成证。

句(苟)亓(其)snap068(興)【三三】人不厇(度),亓(其)灋(廢)人必或不厇(度)〔一二一〕,(起)事必或不旹(時),奉(妨)民之(務)〔一二二〕

  整理者注〔一二一〕:“灋,读为「废」废人,与「兴人」对立兴人,犹「举人」,任用人废人,犹废弃人不用「兴人」、「废人」不度,指用弃失度。[60]兴、废人于先秦文献见于上博五《三德》:“卑墙勿增,废人勿兴。”兴也即起,《管子·法法》:“废人而复起,殆。”笔者在《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中曾提到:“《周礼·地官·州长》:'三年大比,则大考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郑玄注:'废兴,所废退、所兴进也。’故'废兴’犹言'黜陟’。《周礼·地官·遂大夫》:'凡为邑者,以四达戒其功事,而诛赏废兴之。’贾公彦疏:'功事,即上注九职之功业也。’故'废兴’所'度’者,即事功。[61]

  整理者注〔一二二〕:“奉,读为「妨」起事逢遇民务即妨害民务。[62]虽然“”读为“妨”并无问题,但整理者言“起事逢遇民务即妨害民务”则颇难理解,按此说则是整理者实读“”为“逢”而非读为“妨”,而整理者又没有称“一说”、“或言”,不知何故。“妨民之务”很好理解,但若言“逢民之务”则会意味着“民之务”只是一年中很小的时段,这就颇难理解了。所以,读“”为“逢”显然会有害文义。

大宫室,高(臺)述(燧),深沱(池)(廣)宏(閎)〔一二三〕,𢽍(造)(樹)(關)(守)、波(陂)(塘),土snap097(功)亡(無)既〔一二四〕【三四】

  整理者注〔一二三〕:“高台、深池,《管子·小匡》:「昔先君襄公,高台广池,湛乐饮酒,田猎荜弋,不听国政。」燧,烽火台《墨子·号令》:「比至城者三表,与城上烽燧相望。」宏,读为「闳」,门。《左传》襄公十一年「乃盟诸僖闳」,杨伯峻注:「闳,本意为里巷之门,此僖闳是僖公庙之大门[63]“述”疑为“途”字之讹,当是原“途”字上部磨损,仅余“述”形,抄者不查,遂书为“述”,此处当读为“榭”[64],宫室、台榭并举,典籍习见。“大宫室,高台榭”可对比《管子·四称》:“昔者无道之君,大其宫室,高其台榭。”《管子·事语》:“非高其台榭,美其宫室,则群材不散。”《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景公问欲令祝史求福》:“大宫室,多斩伐,以偪山林。”《晏子春秋·内篇问下·晏子使晋晋平公问先君得众若何晏子对以如美渊泽》:“今君大宫室,美台榭。”《战国策·赵策二·苏秦从燕之赵始合从》:“与秦成,则高台榭、美宫室,听竽瑟之音,察五味之和。”其中与《治政之道》所说最接近的明显即《管子·四称》,由此也可证《治政之道》作者必是熟悉《管子》诸篇。“高台”、“深池”并称,也习见于典籍,如《左传·昭公二十年》:“高台深池,撞钟舞女。”《韩非子·难势》:“桀纣为高台深池以尽民力,为炮烙以伤民性。”马王堆帛书《明君》:“高台之下,必有深池。”《淮南子·主术》:“人主好高台深池,雕琢刻镂。”整理者隶定为“宏”的字,网友紫竹道人指出:“简34'大宫室,高台述,深池广宏’,整理者断句当可从('述’下有句读号,惟不知读为何词)。'宏’,整理者读为'闳’。然'闳’指'门’或'巷门’,与'池’不配。颇疑'宏’乃“宀+右’之误字('厷’、'右’形近易混),'宀+右’或即'囗+右’之简俗体,就是苑囿之'囿’字。古书'池、囿’连言或对举者习见。《逸周书·史记》说'昔者有洛氏,宫室无常,池囿广大’。'池囿广大’即'深池广囿’。[65]说当是,“广囿”辞例,可见于《说苑·善说》:“野游则驰骋弋猎乎平原广囿,格猛兽。”《新序·杂事四》:“平原广囿,车不结轨,士不旋踵。”由此可证《治政之道》成文时间当距汉初不远。

  整理者注〔一二四〕:“造、树,同义并列《史记·李斯列传》:「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陂塘,池塘《国语·周语下》:「陂塘污庳,以钟其美。」土功,指治水、筑城、建造宫殿等工程《左传》僖公十九年:「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处,民罢而弗堪。」关守、陂塘都属于土工无既,没有了结《逸周书·小明武》:「淫乐无既,百姓辛苦[66]简三十四“土功无既”后当下接简二十一上段“以夺民务,故地材[尽,五]”,见笔者《清华简九〈治政之道〉简序调整一则》[67]文。《治政之道》此节所述内容,可比之于《吕氏春秋·上农》:“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时事不共,是谓大凶。夺之以土功,是谓稽,不绝忧唯,必丧其秕。”其“夺之以土功”正对应《治政之道》所说“土功无既,以夺民务”。

……[穜]不(登)〔一二五〕,𢊾(府)(庫)倉,是以不[實〔一二六〕,車馬不(完)〔一二七〕,兵(甲)不攸(修),亓(其)民乃𪟊(寡)以不正〔一二八〕

  整理者注〔一二五〕:“简上部残缺十字左右,「种」字据残存笔画补出,「隆」在楚简中可读为「升」、「登」,又与「降」混讹同形疑简文可补为「五种不隆」「种」出土文献多读为「种」,或为「种」之异体此处读为「五种不登」五种,即五谷参看注〔一〇二〕[68]五种不登”犹传世文献所言“五种不成”、“五谷不登”,先秦文献可见于《文子·下德》:“君臣不和,五谷不登,春肃秋荣,冬雷夏霜,皆贼气之所生也。”《孟子·滕文公上》:“五谷不登,禽兽偪人。”《吕氏春秋·贵信》:“秋之德雨,雨不信,其谷不坚,谷不坚则五种不成。”三者皆战国末期文献,故可证《治政之道》也当成文于战国末期。

  整理者注〔一二六〕:“,即「库」府库,《孟子·梁惠王下》:「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粮仓,典籍作「鹿」《国语·吴语》「市无赤米,而囷鹿空虚」,韦注:「员曰囷,方曰鹿。」[69]《说文·囗部》:“囷,廪之圜者,从禾在囗中。圜谓之囷,方谓之京。”段玉裁注:“圜谓之囷,见《诗·魏风》传、《考工记》注、《吴语》韦注、《急就篇》颜注。方谓之京,《管子》曰:'新成囷京。’《史记·仓公传》:'见建家京下方石。’《释名》曰:'京,矜也,宝物可矜惜者投之其中也。’《急就篇》:'门戸井灶庑囷京。’《广雅》曰:'京庾廪廘仓也。’按《吴语》注:'员曰囷。方曰鹿。’鹿即京也。廘者,鹿之俗。”可证“鹿”相当于“京”。《考工记》:“囷窌仓城,逆墙六分。”郑玄注:“囷,圜仓。”贾公彦疏:“方曰仓,圜曰囷。”《吕氏春秋·仲秋纪》:“穿窦窌,修囷仓。”高诱注:“圆曰囷,方曰仓。”《荀子·荣辱》:“余刀布,有囷窌。”杨倞注:“囷,也,方曰廩。”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五十六:“仓廪,且郎反。《说文》:'谷藏也。’下又作同力甚反,《周礼》:'廪人,掌九谷之数。’郑玄曰:'藏米曰廪,储谷曰仓也。’”“京”、“仓”皆阳部,故当为音转关系,则“鹿”对应于“仓”、“廩”,《治政之道》所言“仓鹿”也即对应传世文献的“仓廪”。与《说文》和《国语》韦昭注不同,《管子·轻重丁》:“今者夷吾过市,有新成囷京者二家。”尹知章注:“大囷曰京。”此说可证以《尔雅·释诂》:“京,大也。”若结合两说,则“鹿(京、仓)”当大于囷,且是方形的。考虑到先秦文献除《国语·吴语》外,未见“方曰鹿”的辞例,故可推测“方曰鹿”当是吴越方音,《治政之道》作者会使用吴越方言,自然说明其与吴越地区关系密切,故正如笔者在《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中所言“由作者以'勿’代类、以'圮’称桥可以推知,作者当为会使用东楚方言的楚国封君级重臣。所以,《治邦之道》的作者很可能就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春申君黄歇。[70]“府库”、“仓廪”并称,先秦文献见于《墨子·非乐上》:“士君子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此其分事也。”《管子·治国》:“关市之租,府库之征,粟什一,厮舆之事,此四时亦当一倍贷矣。……今也仓廪虚而民无积,农夫以粥子者,上无术以均之也。”《孟子·梁惠王下》:“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孟子·滕文公上》:“今也滕有仓廪府库,则是厉民而以自养也,恶得贤?”《吕氏春秋·怀宠》:“分府库之金,散仓廪之粟,以镇抚其众,不私其财。”《荀子·富国》:“故田野荒而仓廪实,百姓虚而府库满,夫是之谓国蹶。”《荀子·王制》:“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筐箧已富,府库已实,而百姓贫:夫是之谓上溢而下漏。……彼霸者则不然:辟田野,实仓廪,便备用,案谨募选阅材伎之士,然后渐庆赏以先之,严刑罚以纠之。”《战国策·赵策一·韩魏赵三家灭知伯》:“至,行城郭,案府库,视仓廪。”《战国策·赵策四·燕封宋人荣蚠为高阳君》:“车甲羽毛裂敝,府库仓廪虚。”《礼记·月令》:“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发仓廪,赐贫穷,振乏绝,开府库,出币帛,周天下。”又与之类似的有《韩非子·初见秦》:“今天下之府库不盈,囷仓空虚。”皆可证这样的措辞特征是战国后期、末期的特点,故《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当不早于战国后期,而以战国末期为最可能。

  整理者注〔一二七〕:“完,修治,使完《孟子·离娄上》:「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71]“车马”、“兵甲”并称,先秦文献仅见于《周礼·夏官·都司马》:“都司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管子·小匡》:“制重罪入以兵甲犀胁二戟……又游士八十人,奉之以车马衣裘。”清华简六《子产》:“不饰美车马衣裘……不用民于兵甲战斗。”《国语·吴语》:“唯是车马兵甲卒伍既具,无以行之。”《韩非子·外储说左》:“今城郭不完,兵甲不备,不可以待不虞。……是故循车马,比卒乘,以备戎事。”可证《周礼》、《管子》、《子产》、《国语》、《治政之道》、《韩非子》之间,必然有颇高的相关性,才会出现这样相近的用词特征。相较于此,《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晏子布衣栈车而朝陈桓子侍景公饮酒请浮之》:“兵革之不完,战车之不修”只是“兵甲”与“兵革”、“车马”与“战车”之别,且位置互易,句意上则并无差别,可证《晏子春秋》也是前文所举典籍相关性系列中的一员。

  整理者注〔一二八〕:“不正,《论语·子路》:「其身不正,虽令不从[72]”训“而”,“寡以不正”即“少而不正”。《治政之道》此处说的是“”,显然与整理者所引《论语》无关,先秦两汉文献中“不正”辞例甚多,整理者单取并不相关的《论语》“不正”为辞例,未免难懂。《治政之道》此处实可参看《新序·杂事一》:“至道不明,法令不行,吏民不正,百姓不安,而君不悟,此五墨墨也。

亓(其)悳(德)(淺)於百眚(姓)〔一二九〕,【三五】(虐)殺不㱠(辜)〔一三〇〕,(辠)戾型(刑)𣩍(戮)〔一三一〕,取人之子女,貧俴(賤)不𢟪(愛),獄訟不中,(辭)告(誥)不達〔一三二〕

  整理者注〔一二九〕:“德浅,与德厚相对《管子·形势解》:「无德厚以安之,无度数以治之,则国非其国,而民无其民也。」[73]”当读为“残”,《左传·宣公二年》:“君子谓羊斟非人也,以其私憾,败国殄民,于是刑孰大焉,诗所谓'人之无良’者,其羊斟之谓乎,残民以逞。”《吕氏春秋·禁塞》:“此七君者,大为无道不义,所残杀无罪之民者,不可为万数。”《庄子·渔父》:“诸侯暴乱,擅相攘伐,以残民人。”皆其辞例。

  整理者注〔一三〇〕:“虐杀,《史记·秦始皇本纪》:「六国回辟,贪戾无厌,虐杀不已。」《淮南子·本经》:「虐杀不辜而刑诛无罪。」[74]“虐杀”于先秦文献见于清华简五《汤处于汤丘》:“不虐杀;与民分利,此以自爱也。”《文子·上礼》:“虐杀不辜,诛罚无罪,于是兴矣。”《治政之道》言“虐杀不辜”与《文子》全同,自然说明二者的相近。

  整理者注〔一三一〕:“罪戾,《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刑戮,《荀子·荣辱》:「室家立残,亲戚不免乎刑戮[75]“罪戾”、“刑戮”并称,先秦文献仅见于《管子·五辅》:“薄征敛,轻征赋,弛刑罚,赦罪戾,宥小过,此谓宽其政。……整齐撙诎,以辟刑僇。”因此可证《治政之道》篇作者必然是对《管子》中的很多篇章都非常熟悉的。“取人之子女”可参看《淮南子·本经》:“大国出攻,小国城守,驱人之牛马,傒人之子女,毁人之宗庙,迁人之重宝,血流千里,暴骸满野,以澹贪主之欲,非兵之所为生也。”《新序·杂事五》:“堕人城郭,系人子女,其名尤甚不荣。”说明《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当近于《淮南子》、《新序》。

  整理者注〔一三二〕:“辞诰,《〈尚书正义〉序》:「夫《书》者,人君辞诰之典。」辞与诰皆司法用语。[76]虽然前文有“狱讼不中”句,但整理者言“辞与诰皆司法用语”仍并无确据,这里的辞告完全可能就是普通意义的辞告,指下告上之辞,《荀子·正名》:“心合于道,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杨倞注:“成文为辞。”《广韵·沃韵》:“告上曰告,发下曰诰。”《逸周书·武纪》:“卑辞而不听,□财而无枝,计战而不足,近告而无顾,告过而不悔,请服而不得,然后绝好于闭门,循险近,说外援,以天命无为,是定亡矣。”“辞告不达”则言路不通,上下阻塞。

正卿夫〓(大夫)或倦(卷)(糧)暴(羸)〔一三三〕,以䰻(漁)亓(其)邦,﨤(及)亓(其)(野)𨛋(里)【三六】四(邊)〔一三四〕

  整理者注〔一三三〕:“正卿,《左传》文公七年:「子为正卿,以主诸侯,而不务德,将若之何?」卷,卷取《仪礼·公食大夫礼》「有司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郑注:「卷犹收也,无遗之辞也。」「」字疑从量声,读为「粮」,似指民众羸弱或饿死暴尸又疑「倦」后絶句,倦,懈怠《易·系辞下》「通其变,使民不倦」,王弼注:「不懈倦也。」卿大夫之倦,可与本篇简一一至二一「昔之为百姓牧,以临民之中者,必敬戒毋拳(倦)」比照参看。[77]“正卿”、“大夫”并言,先秦文献仅见于《国语》和《商君书》,《治政之道》言“正卿大夫”当是受《国语》影响。“”当读为“专”,“专”犹“擅”,《国语·晋语一》:“虽欲纵惑,未获专也。”韦昭注:“专,擅也。”笔者《清华简》曾提到:“《易传·系辞》:'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马王堆帛书《系辞》书'专’作'圈’,单、亶互通[78],文献多见,故'snap070单’可读为'专擅’,《战国策·赵策二·张仪为秦连横》:'先王之时,奉阳君相,专权擅势,蔽晦先王,独制官事。’《韩非子·亡征》:'出军命将太重,边地任守太尊,专制擅命,径为而无所请者,可亡也。’《庄子·杂篇·渔父》:'专知擅事,侵人自用,谓之贪。’《说苑·臣术》:'五曰专权擅势,持招国事以为轻重于私门,成党以富其家,又复增加威势,擅矫主命以自显贵,如此者贼臣也。’《论衡·福虚》:'一国之君,专擅赏罚。’皆是其辞例。[79]”疑是“强”字异体,《尔雅·释言》:“强,暴也。”“专强”犹言“擅强”,《荀子·赋篇》:“道德纯备,谗口将将。仁人绌约,敖暴擅强。”“暴羸”即传世文献的“羸暴”,《大戴礼记·用兵》:“夏桀、商纣羸暴于天下,暴极不辜,杀戮无罪,不祥于天。”《广雅·释诂三》:“羸,恶也。”王念孙《疏证》:“羸者,劣之恶也,《大戴礼·千乘》篇云:羸丑以胔。”故“暴羸”即“暴恶”,《荀子·正论》:“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惩其未也。”《汉书·刑法志》引作“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恶,且惩其未也。”又《汉书·五行志》引《京房易传》:“行刑暴恶,黑龙从井出。”《汉书·贾捐之传》:“其民暴恶,自以阻绝,数犯吏禁,吏亦酷之,率数年一反,杀吏,汉辄发兵击定之。”《汉书·西域传》:“万年初立,暴恶,国人不说。……狂王复尚楚主解忧,生一男鸱靡,不与主和,又暴恶失众。”皆“暴恶”辞例。“专强”、“暴恶”辞例最早皆相当于《荀子》时期,可证《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当在战国末期。

  整理者注〔一三四〕:“敏,渔,侵夺《商君书·修权》:「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蠢也。」邦,犹国似与下文「野里四边」相对。[80]除整理者所举《商君书》外,《管子·法禁》:“故莫敢超等踰官,渔利苏功。以取顺其君。”《韩非子·孤愤》:“大臣挟愚污之人,上与之欺主,下与之收利侵渔。”《韩非子·奸劫弑臣》:“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渔下?”《文子·上仁》:“贪主暴君,涸渔其下,以适无极之欲,则百姓不被天和履地德矣。”皆可证渔利义的“渔”的使用,以法家为主,兼及道家,这也就对应了《治政之道》思想近于法家。“以渔其邦,及其廷里、四边。”与原清华简八《治邦之道》“以事之于邦,及其廷里、四边。”文句几近全同,故此句可参看笔者《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

或(又)聚厚爲正(征)貣(貸)〔一三五〕,以多𢽍(造)不甬(用)之器〔一三六〕,以(飾)宫室,以爲目觀之亡(無)既〔一三七〕

  整理者注〔一三五〕:“厚,财物《韩非子·有度》:「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正,读为「征」,征收貣,借贷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府中公金钱私貣用之,与盗同法。」征收与借贷是两种聚敛财物的手段。[81]“厚”当训为富,《逸周书·程典》:“商不厚,工不巧,农不力,不可成治。”《说文·宀部》:“富,备也。一曰厚也。从宀畐声。”皆可证。先秦时期权贵在以征贷盘剥民众财富方面的酷烈程度,于《管子·治国》:“凡农者,月不足而岁有余者也,而上征暴急无时,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征矣。耕耨者有时,而泽不必足,则民倍贷以取庸矣。秋籴以五,春粜以束,是又倍贷也。故以上之征而倍取于民者四。关市之租,府库之征,粟什一,厮舆之事,此四时亦当一倍贷矣。夫以一民养四主,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者,粟少而民无积也。”所述即可见一斑。

  整理者注〔一三六〕:“不用之器,《盐铁论·崇礼》:「今乃以玩好不用之器,奇虫不畜之兽,角抵诸戏,炫耀之物陈夸之,殆与周公之待远方殊。」[82]对比整理者所引与《盐铁论·散不足》:“今民间雕琢不中之物,刻画玩好无用之器。”可见,“不用之器”犹言“无用之器”,而“无用之器”于先秦文献见于《韩非子·外储说左》:“今知王不能久斋以观无用之器也,故以三月为期。”这也说明《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当近于《韩非子》与《盐铁论》。《墨子·辞过》:“当今之主,其为宫室则与此异矣。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宫室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为宫室若此,故左右皆法象之。是以其财不足以待凶饥,振孤寡,故国贫而民难治也。”《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景公问古之盛君其行如何》:“于是令玩好不御,公市不豫,宫室不饰。”清华简六《子产》:“乃禁专擅、相冒、躏跞、饰美宫室衣裘、好饮食醍酿。”皆可与《治政之道》此处的“饰宫室”参看。由此也可见《墨子》、《晏子春秋》与清华简《子产》、《治政之道》的关系。

  整理者注〔一三七〕:“目观,《国语·楚语上》:「〔章华之台〕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83]上博七《君人者何必焉哉》:“州徒之乐,而天下莫不语,先王之所以为目观也。”也是楚地之说,因此“目观”很可能是楚人用语。

亓(其)民乃立(位)(賈)貣(貸),亡(無)又(有)(閒)(廢)〔一三八〕

  整理者注〔一三八〕:“」字楚简习见,清华简《治邦之道》有「邦狱众多,妇子」当与「」同义」与「贾」音义并通。位,似指买官求位贾贷,买卖焦赣《易林·鼎之》:「坤,郄叔贾贷,行禄多悔,利无所得。」或指重商轻农。又,「贷」或可读为「假贷」,《管子·轻重乙》:「曲防之战,民多假贷而给上事者,寡人欲为之出赂,为之奈何?」《晏子春秋·叔向问啬吝爱之于行何如晏子对以啬者君子之道》:「称财多寡而节用之,富无金藏,贫不假贷。」若此,则民被盘剥穷困闲废,闲暇休息。[84]整理者引《易林》标点当作“《易林·鼎之坤》:「郄叔贾贷,行禄多悔,利无所得。」”不知是原稿问题还是排版问题。整理者隶定为“”的字,之前清华简八《治邦之道》部分网友罗小虎已指出读为“”更为妥当[85]。“”当读为“纳”,笔者《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已言:““位”当读为“纳”,训为致、进,《礼记·曲礼下》:“纳女,于天子曰'备百姓’,于国君曰'备酒浆’,于大夫曰'备埽洒’。”郑玄注:“纳女,犹致女也。”“媵纳其子弟”即以子弟来抵偿税收。[86]故此处当读为“媵纳假贷”。网友罗小虎提出:“整理报告云:闲废,闲暇休息。似非。闲,应理解为间,空隙。废,止也,休也。无有间废,意思是说没有片刻的休止。[87]所说当是,“无有间废”就是指其民众被迫“媵纳假贷”的行为无尽无休。

古(故)萬民通【三七】寒心以(衋)于上〓(上〔一三九〕上)唯(雖)智(知)之,或(又)弗㞕(屑)卹〔一四〇〕,曰:「𫊟(吾)人之亡(無)又(有)snap180(乎)!」

  整理者注〔一三九〕:“,疑读为「均」,普遍、全面《墨子·尚同下》:「千里之外有贤人焉,其乡里之人皆未之均闻见也,圣王得而赏之。」均通,全部或疑「通」读为「窘痛」,读为「衋」《书·酒诰》:「民罔不衋伤心。」[88]”字读为“窘痛”当是,《诗经·小雅·正月》:“终其永怀,又窘阴雨。”毛传:“窘,困也。”《管子·正世》:“制民急则民迫,民迫则窘,窘则民失其所葆。”“寒心”可参看《鹖冠子·备知》:“是故天下寒心,而人主孤立。

  整理者注〔一四〇〕:“㞕,即「屑」字,字见《说文》弗屑,犹不屑,不介意,不顾念《后汉书·马廖传》「廖性质诚畏慎,不爱权埶声名,尽心纳忠,不屑毁誉」,李贤注:「王逸注《楚词》云:屑,顾也。」弗屑恤,即不顾惜忧悯。[89]”当训“肯”,“弗屑”即“不肯”,《逸周书·皇门》:“作威不详,不屑惠听无辜之辞。”清华简一《皇门》作“弗畏不祥,不肯惠听亡辠之辞。”《庄子·则阳》:“方且与世违,而心不屑与之俱。”《释文》:“屑,絜也,不絜世也。本或作肯。”《吕氏春秋·慎大》:“桀迷惑于末嬉,好彼琬琰,不恤其众,众志不堪,上下相疾,民心积怨。”即颇可与《治政之道》此处所说“故万民窘痛寒心,以衋于上。上虽知之,又弗屑恤”参看。

皮(彼)亓(其)匿(暱)因逐(邇)臣至(致)獻[言]以忠㤅(愛)之,乃𪧧(令)色弗受以固御之〔一四一〕,曰:【三八】「女(汝)或臨我以智snap180(乎)〔一四二〕!」

  整理者注〔一四一〕:“匿因,又见于本辑《廼命二》「乃命匿(昵)因群父兄昆弟」昵,亲近《左传》闵公元年:「亲有礼,因重固,间携贰,覆昏乱,霸王之器也。」章炳麟《春秋左传读》卷一:「因,亦亲也。」昵、因同义连用,形容词,亲近御,抵御,阻止。[90]“因”即“姻”,原指由婚姻关系形成的亲属,故引申有亲义,《诗经·大雅·皇矣》:“维此王季,因心则友。”毛传:“因,亲也。”清代陈奂《诗毛氏传疏》:“因,古姻字。”“匿因”犹言“亲昵”,“亲昵”一词于先秦文献中仅见于《左传》、《国语》和《韩非子》,《左传》六见,《国语》、《韩非子》各一见,可证这个词的出现很可能不早于战国后期,且其传播范围很窄,韩非熟悉《左传》,故当是受《左传》的影响,《治政之道》的作者很可能也是如此。“”当读为“谳”,《礼记·文王世子》:“狱成,有司谳于公。”郑玄注:“谳之言白也。”《释文》:“谳,徐鱼列反,言也。”故“至谳”即“进言”。“令色弗受”可参看《鹖冠子·道端》:“遇人暴骄,万民离流,上下相疑,复而如环,日夜相桡,谏者弗受,言者危身,无从闻过,故大臣伪而不忠。

  整理者注〔一四二〕:“临,居高视下,轻视。[91]”无“轻视”义,整理者所言不知何故。《国语·晋语五》:“临长晋国者,非女其谁?”韦昭注:“临,监也。”故“临我以智”即“监我以智”。

皮(彼)弍(二)晶(三)而不巳(已),亓(其)柬(諫)(益)(耆)〔一四三〕,乃遠(屏)之〔一四四〕

  整理者注〔一四三〕:“,读为「耆」,强参看注〔五六〕。[92]虽然“其谏”看似普通,感觉上也许会觉得很常见,但其实先秦文献中仅见于《韩非子·十过》:“君其遗之女乐,以乱其政,而后为由余请期,以疏其谏。”可见这个措辞特征其实是相当特殊的,故这也是《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当与《韩非子》相近的证据之一。

  整理者注〔一四四〕:“遒,读作「屏」清华简《系年》第四章:「以乍(作)周厚鸣(屏)[93]“远屏”于先秦文献仅见于《左传·昭公三十二年》:“俾戍人无勤,诸侯用宁,蝥贼远屏,晋之力也。”由此即可见《治政之道》与《左传》之间的密切关系。

(讒)臣(崇)亓(其)𢝬(圖)裕(欲)之不韋(韙)〔一四五〕,以厶(私)利亓(其)身,出則(播)情(揚)亞(惡),以流【三九】

  整理者注〔一四五〕:“谗臣,《战国策·赵策一》:「今君听谗臣之言,而离二主之交,为君惜之。」,读为「崇」,长也《左传》成公十八年「今将崇诸侯之奸」,杜注:「崇,长也。」图欲,图谋与欲望不韪,不善《左传》隐公十一年:「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征辞,不察有罪: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94]《治政之道》篇中,“谗臣”、“谗人”互见,而先秦文献中,基本皆只称“谗人”,整理者所引《赵策一》是唯一称“谗臣”之例,其他“谗臣”辞例皆不早于秦汉时期,如《说苑·权谋》:“今君听谗臣之言而离二主之交,为君惜之。”《说苑·正谏》:“谗臣宰嚭为乱,王顾反诛我……欲分吴国与我,我顾不敢当,然若之何听谗臣杀长者。”《说苑·臣术》:“反言易辞而成文章,内离骨肉之亲,外妒乱朝廷,如此者谗臣也。”由此也可证,《治政之道》篇的成文时间当在战国末期。整理者隶定为“”的字似当读为“任”。网友罗小虎提出:“按:“韦”,似可读为“违”,违反。图欲之不违,意思是说没有违反他们的图谋与欲望。[95]所说是。《治政之道》所说“私利其身”可比之于《墨子·兼爱上》:“贼爱其身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可见《治政之道》与墨家措辞的相近性。此段所言,还可比较于《韩非子·八奸》:“为人臣者,尽民力以美宫室台池,重赋敛以饰子女狗马,以娱其主而乱其心,从其所欲而树私利其间,此谓养殃。”也不难看出《韩非子》所述与《治政之道》内容的相似性,所以这也可以说明《治政之道》成文时间与《韩非子》相近。“”、“”同训,《左传·昭公四年》:“播于诸侯,焉用之?”杜预注:“播,扬也。”“扬恶”于先秦文献见于《管子·法法》:“行邪者久而不革,则群臣比周,群臣比周,则蔽美扬恶;蔽美扬恶,则内乱自是起。”《管子·立政九败解》:“人君唯毋听群徒比周,则群臣朋党,蔽美扬恶,然则国之情伪不见于上。”《六韬·文韬·上贤》:“有名无实,出入异言,掩善扬恶,进退为巧,王者谨勿与谋。”故当可判断持此说者多为齐地法家、兵家,《治政之道》所受影响于此可见。

……(陷)之于大戁〓(難〔一四六〕難)之既﨤(及),則或(又)自(罹)(焉)〔一四七〕。

  整理者注〔一四六〕:“上残十余字。”由简三九和简四一比较来看,简四〇上端所缺字数大致为十一字或十二字,揣测文意,大致可补为“言兴乱。上又不察,外内皆失”。“陷之于大难”犹“陷于大难”,于先秦文献见于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吾君陷于大难之中,处于卫三年,不见其邦,亦不见其室。”《国语·晋语二》:“是以言至而无所讼之也,故陷于大难,乃逮于谗。”《国语·吴语》:“昔吾先王世有辅弼之臣,以能遂疑计恶,以不陷于大难。”可见《郑武夫人规孺子》、《国语》、《治政之道》三者间所具有的共同措辞特征。

  整理者注〔一四七〕:“自,疑指王公。,即「离」,读为「”由下文“彼不知其失”即可知,此处的“”当是指国君,且若笔者推测《治政之道》作者为春申君黄歇不误的话,则该国君当即楚顷襄王或楚考烈王,据《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前言部分:“二〇〇八年十二月,我们委托北京大学加速器质谱实验室、第四纪年代测定实验室,对这批简中的无字残片标本进行了 AMS碳十四年代测定,经树轮校正的数据为公元前三〇五±三〇年。[96]而由于测定的只是“无字残片标本”,故这个测定结果并不能有效延伸至有字的各清华简篇章,所以《治政之道》虽然最可能成文于楚顷襄王时期,但仍不排除成文于楚考烈王时期的可能。

皮(彼)不智(知)亓(其)(失),不煮(圖)(中)正(政)之不snap076(治)、邦(家)之多(病)、萬民之不恤,

  “不知其失”于先秦文献见于《管子·乘马数》:“君不知其失诸春筴,又失诸夏秋之筴数也。”《韩非子·难一》:“夫下使民望绝于上,又使韩子不知其失,吾未得郄子之所以分谤者也。”笔者在《清华简八〈心是谓中〉解析》中已指出:“《战国策》所记齐宣王时的齐相管燕,很可能就是《管子》中《轻重》诸篇和《侈靡》等提倡消费篇章的编者。《管子》一书的初步成编与管燕曾为齐相的关系,盖类似于《吕氏春秋》的成编与吕不韦曾为秦相的关系。[97]因此《管子》的《轻重》诸篇当即成文于战国后期前段、后段期间,故《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当即在战国后期前段至战国末期。“中政之不治、邦家之多病、万民之不恤”可比于《尸子·治天下》:“郑简公谓子产曰:饮酒之不乐,钟鼓之不鸣,寡人之任也;国家之不乂,朝廷之不治,与诸侯交之不得志,子之任也。”可证此说与子产的关系,且《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接近《尸子》。

則【四〇】或欲大啟壁(闢)(封)(疆)〔一四八〕,以立名於天下(地)攺(改)(封)〔一四九〕,以㡭(絶)者(諸)侯之好

  整理者注〔一四八〕:“启辟,开辟封疆,《礼记·月令》:「〔孟春之月〕王命布农事,命田舍东郊,皆修封疆[98]启辟封疆”可参看战国后期《中山王厝鼎》(《集成》02840):“奋桴振铎,辟启封疆。”说明二者成文时间当相近。

  整理者注〔一四九〕:“,疑读「摧」,毁。[99]字书未见“”字,文献也未闻有“摧地”之说,故笔者认为,“”很可能是“𣣼”字之讹,这里读为“益”,“益地”即扩张土地,于先秦文献可见于《礼记·射义》:“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荀子·强国》:“假今之世,益地不如益信之务也。”《韩非子·定法》:“故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奸也。”《战国策·赵策三·》:“欲求益地,是亲戚受封,而国人计功也。”由这些内容也明确可见“益地”与“改封”的关系。“改封”在传世文献中最早可见于西汉扬雄《百官箴·冀州牧箴》:“汉兴定制,改封藩王。”这也是《治政之道》成文时间当距西汉不远的证据之一。“诸侯之好”于先秦文献见于《周礼·秋官·大行人》:“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时聘以结诸侯之好。”《周礼·秋官·小行人》:“此六物者,以和诸侯之好故。”《周礼·秋官·掌交》:“辟行之,使和诸侯之好,达万民之说。”《左传·襄公五年》:“吴子使寿越如晋,辞不会于鸡泽之故,且请听诸侯之好。”《大戴礼记·朝事》:“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朝事》是抄《周礼》,《左传》是受《周礼》影响,故可知“诸侯之好”说很可能就是源自《周礼》,因此即可见《周礼》对《治政之道》的影响。

皮(彼)亓(其)行(李)吏(使)人(來)請亓(其)古(故),不聖(聽)亓(其)(辭),唯從(縱)亓(其)志〔一五〇〕

  “行李”于先秦文献仅见于《左传·襄公八年》:“君有楚命,亦不使一介行李,告于寡君。”《左传·僖公三十年》:“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清华简七《越公其事》第十章:“王大喜,焉始絶吴之行李,毋有往来以交之。”可证《治政之道》使用“行李”一词当不出《左传》和《越公其事》的影响。

  “不听其辞”可比较于《吕氏春秋·首时》:“客有言之于王子光者,见之而恶其貌,不听其说而辞之。”《吕氏春秋·知度》:“故有职者安其职,不听其议。”《韩非子·五蠹》:“故明主用其力,不听其言。”《韩非子·六反》:“不听其言也,则无术者不知。”《吕氏春秋》与《韩非子》皆标准的战国末期文献,故可证《治政之道》也当成文于战国末期。

  整理者注〔一五〇〕:“从,放纵《礼记·曲礼上》:「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100]唯纵其志”可与《老子指归》:“失道之人,废弃经常,事其聪明,纵其志欲,妄作凶行。”参看,可证《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近于西汉。

皮(彼)乃(播)善執(怨)〔一五一〕,亦戒以𥩳(待)之,【四一】爲旹(時)以相見坪(平)(邍)之(中),(鑿)杜敘(除)𨋙(軔)〔一五二〕,被(甲)(纓)〈𩊄〉(胄),以眾相向

  整理者注〔一五一〕:“彼,指对方来使执怨,结仇。[101]”与前文的“”相同,当指诸侯而非“对方来使”。“”训弃,《尚书·多方》:“尔乃不大宅天命,尔乃屑播天命。”孔传:“汝乃不大居安天命,是汝乃尽播弃天命。”《玉篇·手部》:“《周书》曰:'乃屑播天命’,播,弃也。”《墨子·明鬼下》:“播弃黎老,贼诛孩子。”《国语·吴语》:“今王播弃黎老,而孩童焉比谋。”清华简七《越公其事》第一章:“寡人不忍君之武砺兵甲之威,播弃宗庙,赶在会稽。”《楚辞·九叹·思古》:“播规矩以背度兮,错权衡而任意。”王逸注:“播,弃。”“”训好,《吕氏春秋·长攻》:“弟姊已往,所以善代者乃万故。”高诱注:“善,好也。”故“播善”犹言“弃好”,《左传·庄公十二年》:“得一夫而失一国,与恶而弃好,非谋也。”《左传·襄公十七年》:“弃好背盟,陵虐神主。”皆其辞例。“”训结,《国语·越语上》:“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雠。”韦昭注:“执,犹结也。”故“执怨”即“结怨”,《韩非子·大体》:“心无结怨,口无烦言。”《文子·道德》:“执雄坚强,作难结怨。”《尉缭子·攻权》:“凡挟义而战者,贵从我起,争私结怨,应不得已。”《战国策·魏策二·秦招魏相信安君》:“结怨于外,主患于中,身处死亡之地,非完事也。”《战国策·韩策三·或谓公仲》:“秦久天下结怨构难,而兵不决。”皆其辞例。“为时以相见”下当加句号,此句当是说两国约定日期以解决紧张的外交关系,或是交战,或是以某些条件为代价罢兵。交战称“相见”,可参《左传·文公十二年》:“秦行人夜戒晋师曰:两君之士皆未慭也,明日请相见也。”正常的会面也可以有军队护卫,可见《左传·宣公十二年》:“且虽诸侯相见,军卫不彻,警也。”所以“为时以相见”当是两国国君会面,但是否交战则不一定。

  整理者注〔一五二〕:“凿杜,疑指凿高塞低以平路除轫,犹发轫。《楚辞·离骚》:「朝发轫于苍梧兮,夕余至乎县圃。」[102]罗小华先生《清华玖杂识》则提出:“'杜’当为名词。《周礼·夏官·大司马》:'犯令陵政则杜之’,郑玄注:'杜之者,杜塞使不能与邻国交通。’《书·费誓》:'杜乃擭,敜乃穽,无敢伤牿。’陆德明释文:'杜,本又作。’《新方言·释言》:'今浙江谓垛积木石以塞门曰门’。简文中的'杜’,可能是指用于杜塞的木石类障碍物。[103]所说当是。“叙”、“序”相通,《经义述闻·左传》“日失其序”条:“家大人曰:序,与叙同。《尔雅》曰:'叙,绪也。’《周颂·闵予小子》篇:'继序思不忘’,毛传曰:'序,绪也。’”“序”有列义,《国语·齐语》:“班序颠毛,以为民纪统。”韦昭注:“序,列也。”故“敘𨋙”犹言“列阵”,《逸周书·小明武》:“降以列陈,无悗怒□。”《周礼·夏官·大司马》:“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管子·七法》:“爱赏者无贪心,则列陈之士,皆轻其死而安难。”《管子·国蓄》:“列陈系累获虏,分赏而禄。”《管子·轻重甲》:“中军行战,委予之赏不随,士不死其列陈。”《管子·轻重乙》:“见礼若此其厚,而不死列陈,可以反于乡乎?”可证这是《逸周书》、《周礼》、《管子》常用词汇。《治政之道》的“被甲缨胄”,清华简七《越公其事》第三章作“罗甲缨胄”,笔者《清华简七〈越公其事〉第三章解析》已言:“罗、丽相通[104],皮、丽亦相通[105],而罗、皮的语音关系当较罗与丽或皮与丽为近,故'罗’字当可径读为'被’,而不是如整理者的辗转为训。'被甲’典籍习见,除整理者所引外,如《战国策·韩策一》:'山东之卒,被甲冒冑以会战。’《说苑·修文》:'被甲撄冑立于桴鼓之间,士卒莫不勇者。’等皆是。[106]《越公其事》整理者注也已提到:“此处指戴冑结缨,《荀子·乐论》:'带甲婴胄,歌于行伍,使人之心伤。’《墨子·兼爱下》:'今有平原广野于此,被甲婴胄将往战,死生之权未可识也。’[107]不难看出,《治政之道》所言“被甲缨胄”最近于《墨子·兼爱下》的“被甲婴胄”,因此《治政之道》这个措辞当是受墨家影响。“以众相向”可参看《说苑·政理》:“鲁国以众相陵,以兵相暴之日久矣。”可证《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接近于《说苑》。

(亂)者乃違心(悒)(怨)〔一五三〕,不楫(輯)君事以辱亓(其)君〔一五四〕,

  整理者注〔一五三〕:“悒,忧。《楚辞·天问》「武发杀殷何所悒?载尸集战何所急」,洪兴祖补注:「悒,忧也,不安也。」或说为「怨」字,「怨悁」见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详参马晓稳:《读清华简〈治政之道〉札记(六则)》(待刊)[108]整理者所说“悒怨”实当读为“悒悁”,悒、悁同训,《诗经·陈风·泽陂》:“寤寐无为,中心悁悁。”毛传:“悁悁,犹悒悒也。”《说文·心部》:“悁,忿也。从心肙声。一曰忧也。”“悒悁”即“悁悒”,或作“悁邑”,《楚辞·哀时命》:“独便悁而烦毒兮,焉发愤而抒情。”王逸注:“便悁,一作悁悒。”《楚辞·九叹·忧苦》:“悲余心之悁悁兮,哀故邦之逢殃。”王逸注:“悁悁,一作悁邑。”《楚辞·九思·悯上》:“思怫郁兮肝切剥,忿悁悒兮孰诉苦。”汉代蔡邕《荐边文礼》:“邕诚窃悁邑,怪此宝鼎未授牺牛大羹之和,久佐煎熬脔割之间。”《太平经·时形中神精决》:“随趋人所思,使悁悒不能忘之矣。”皆其辞例。

  整理者注〔一五四〕:“楫,读为「辑」,和、睦《国语·鲁语》「契为司徒而民辑」,韦注:「辑,和也。」[109]《管子·七法》称“教伤,则从令者不辑。……从令者不辑,则百事无功。”正对应《治政之道》此处的“不辑君事……事无成功”,且“辱其君”先秦文献唯见于《管子·小问》:“臣与其使者言,三辱其君,颜色不变。”故这也是《治政之道》措辞与《管子》相近的证据之一。《左传·文公七年》:“惠伯谏曰:臣闻之,兵作于内为乱,于外为寇,寇犹及人,乱自及也。今臣作乱而君不禁,以启寇仇,若之何?”也可与《治政之道》此段参看。

事亡(無)成snap097(功),(疲)(敝)軍徒,茖(露)亓(其)車兵,以不𠭁(得)亓(其)意於天下,

  “事无成功”句,又见马王堆帛书《黄帝书·十大经·兵容》:“其国家以危,社稷以匡,事无成功。”《易林·师之升》:“伫立以泣,事无成功。”可证《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当在战国后期至西汉之间。“疲敝”一词,先秦文献作“疲弊”、“罢敝”、“罢弊”,如《墨子·非攻下》:“然而又与其车马之罢弊也,幔幕帷盖,三军之用,甲兵之备,五分而得其一,则犹为序疏矣。”《左传·昭公三年》:“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韩非子·大体》:“故车马不疲弊于远路,旌旗不乱于大泽。”上博五《鲍叔牙与隰朋之谏》:“疲弊齐邦。”皆其辞例。“露”训暴露,《国语·鲁语上》:“寡君不佞,不能事疆埸之司,使君盛怒,以暴露于弊邑之野,敢犒舆师。”《韩非子·初见秦》:“是故兵终身暴露于外,士民疲病于内。”《淮南子·泛论》:“天下雄俊豪英,暴露于野泽,前蒙矢石,而后堕溪壑。”《韩诗外传》卷五:“于是兵作而火起,暴露居外。”银雀山汉简《将失》:“廿四曰暴路伤志,可败也。”皆可证。《治政之道》分称“军徒”、“车兵”,类似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卒、甲楯之数。”可见《治政之道》作者很可能较熟悉《左传》。“以不得其意于天下”可比较于《墨子·非攻下》:“今天下好战之国,齐晋楚越,若使此四国者得意于天下,此皆十倍其国之众,而未能食其地也。”《管子·小匡》:“管仲者,天下之贤人也,大器也,在楚则楚得意于天下,在晋则晋得意于天下,在狄则狄得意于天下。……然则难以速得意于天下。公欲速得意于天下诸侯,则事有所隐,而政有所寓。”《管子·戒》:“今孤之不得意于天下,非皆二子之忧也。”《老子》:“夫乐杀者,不可得意于天下。”《鹖冠子·近迭》:“地大者国实,民众者兵强,兵强者先得意于天下。”是此说正流行于墨、法、道、兵之间。

則或(又)咎天曰:「母(毋)乃𫊟(吾)【四二】□□□非山川、丘杢(社)、后禝(稷),以﨤(及)𫊟(吾)先祖、皇示、庶神〔一五五〕,是亓(其)惃(愠)(懠)于我邦〔一五六〕,以不右(祐)我事。」

  简四三上端所缺三字,或可补为“祭品寡”,相应于此,“”或是当读为“菲”。

  “”即冢,《方言》卷十三:“冢,秦晋之间谓之坟,或谓之培,或谓之堬,或谓之采,或谓之埌,或谓之垄。自关而东谓之丘,小者谓之塿,大者谓之丘,凡葬而无坟谓之墓,所以墓谓之墲。”清华简九《祷辞》称“邑有社而乡有丘”,其乡、邑关系见《周礼·地官·乡师》:“以司徒之大旗,致众庶而陈之,以旗物辨乡邑,而治其政令刑禁。”郑玄注:“邑犹里也。”孙诒让《正义》:“此乡邑亦犹言乡里。凡六乡五比为闾,则聚居为城邑,犹之里宰。六遂之邑为五邻聚居。《小司徒》都鄙之邑为四井聚居也。然则辨乡邑者谓即六乡之众而辨其某乡某邑耳。”邑与里,由郑注可见泛称则无别,而据《管子·小匡》和《国语·齐语》则国称里而鄙称邑,《管子·小匡》:“桓公曰:'参国柰何?’管子对曰:'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制五家为轨,轨有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有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三乡一帅。’……桓公曰:'五鄙柰何?’管子对曰:'制五家为轨,轨有长。六轨为邑,邑有司。十邑为率,率有长。十率为乡,乡有良人。三乡为属,属有帅。五属一大夫,武政听属,文政听乡,各保而听,毋有淫佚者。’”《国语·齐语》:“管子于是制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这些属于枝节问题,此处就不展开讨论了。要之,《治政之道》所说“丘社”,犹传世文献所言“冢社”、“冢土”,先秦文献见于《诗经·大雅·绵》:“乃立冢土,戎丑攸行。”《司马法·仁本》:“乃告于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祷于后土,四海神祇,山川冢社,乃造于先王。”银雀山汉简《六韬·葆启》:“周有天下,以为冢社。”皆其辞例。

  整理者注〔一五五〕:“后稷,当指自然神。参见《祷辞》注〔二二〕。[110]没看懂整理者注“当指自然神”是为什么,这需要出注吗?如果是先祖神,岂不是和下面的“先祖”冲突。“山川、丘社、后稷”就相当于传世文献习称的“山川、社稷”,如《周礼·地官·舞师》:“舞师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帅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管子·四称》:“昔者有道之君,敬其山川、宗庙、社稷,及至先故之大臣。”《墨子·城守·迎敌祠》:“祝史乃告于四望、山川、社稷。”《礼记·祭义》:“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训大,《诗经·大雅·皇矣》:“皇矣上帝,临下有赫。”毛传:“皇,大。”“”、“”互文,“皇示、庶神”犹言“大神、庶神”。

  整理者注〔一五六〕:“惃,读为「愠」《说文》:「愠,怒也。」,读为「懠」,怒《诗·板》「天之方懠,无为夸毗」,毛传:「懠,怒也。」[111]如整理者注,则“惃懠”犹言“愠怒”,传世文献中,目前“愠怒”辞例未见有早于汉代的,最早也是《史记·李将军列传》:“广不谢大将军而起行,意甚愠怒而就部。”之后《韩诗外传》、《汉书》等皆有用例,故这也说明《治政之道》成文时间近于汉代。

古(故)卲龜,鰥祀,(磔)禳,祈〔一五七〕,(沉)□珪辟(璧)〔一五八〕、我(犠)全(牷)、饋鬯〔一五九〕,以𢗹(祈)亓(其)多福,乃即以(復)之〔一六〇〕。

  整理者注〔一五七〕:“邵龟,或读为「灼龟」鳏,《尔雅·释诂》:「病也。」鳏祀,废弛祭祀。,读为「磔」磔禳,《礼记·月令》:「〔季春〕命国难,九门磔攘,以毕春气。」《吕氏春秋·季春纪》「国人傩,九门磔禳,以毕春气」,高注:「命国人傩,索宫中区隅幽闇之处,击鼓大呼,驱逐不祥,如今之正岁逐除是也九门,三方九门也嫌非王气所在,故磔犬羊以禳木气尽之,故曰以毕春气也。」[112]卲龟”读为“灼龟”当是,《墨子·亲士》:“是以甘井近竭,招木近伐,灵龟近灼,神蛇近暴。”《国语·鲁语下》:“如龟焉,灼其中,必文于外。”皆是先秦“龟”言“灼”之例,但传世文献中“灼龟”一词则最早仅见于《史记·龟策列传》:“灼龟观兆,变化无穷。”所以与前文“惃懠”类似,“灼龟”一词也说明《治政之道》的成文时间当近于汉代。整理者注“鳏祀”为“废弛祭祀”,颇为难懂,既然已经认为“皇示庶神,是其愠懠于我邦”了,自然没有理由还“废弛祭祀”。笔者认为,“鳏祀”似当读为“禋祀”或“勤祀”,“禋祀”一词典籍习见,《左传·桓公六年》:“故务其三时,修其五教,亲其九族,以致其禋祀,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左传·襄公九年》:“使其鬼神不获歆其禋祀,其民人不获享其土利。”关于“祈”字,网友罗小虎提出:“按:整理报告从'祈’字无注。我们怀疑'祈’字或应破读为'刏’,字又可作'刉’。《周礼·夏官·小子》'祈于五祀。’郑注:'祈或为刏礼之事也。用毛牲曰,羽牲曰衈。’《周礼·秋官·士师》'凡刉珥则奉犬牲。’《山海经》作'祈䎶’,也是刲割牺牲的一种祭祀我们把此字破读为'刏’还有其他的因素。一个是后面是沉埋之祭,而刏珥之祭与沉埋之祭可连用。《周礼·秋官·犬人》'凡几、珥、沈、辜,用駹可也。’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本简下文'以𢗹(祈)多福’,字形用的是'𢗹’,虽然楚简同简二词多形的情况多见,我们怀疑处或许不属于此类情况,而是有意区分,代表不同的词。[113]所说当是,由此推测,“”当即“隋衅”之“隋”,《周礼·大祝》:“隋衅,逆牲,逆尸。”郑玄注:“隋衅,谓荐血也。

  整理者注〔一五八〕:“,即「沉」字,详参黄德宽:《清华简新见「湛(沈)」字说》(待刊),字形不清,疑由石、夹、示构成,读为「瘗」,祭祀「瘗」之专字《说文》:「幽薶也从土,㾜声。」[114]自“禋祀”以下,当皆是祭祀的具体措施。《山海经·北次二经》:“其祠,毛用一雄鸡彘,瘗用一璧一珪。”可与《治政之道》此处参看。

  整理者注〔一五九〕:“我,字不清晰,疑读为「牺」全,读为「牷」,《说文》:「牛纯色。」牺牷,《大戴礼记·曾子天圆》:「宗庙曰刍豢,山川曰牺牷。」[115]“珪璧”、“牺牷”并称,先秦文献仅见于《管子·形势》:“牺牷圭璧,不足以飨鬼神。”可证《治政之道》的措辞特征与《管子》最近。“馈鬯”当读为“郁鬯”,《周礼·春官·肆师》:“凡祭祀、宾客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郑司农云:“郁,草名,十叶为贯,百二十贯为筑,以煮之鐎中,停于祭前。郁为草若兰。”《说文·鬯部》:“𩰪,芳艸也。十叶为贯,百廾贯筑以煑之为𩰪。……一曰𩰪鬯,百艸之华,远方𩰪人所贡芳艸,合酿之以降神。

  整理者注〔一六〇〕:“复,报复。磔禳是除恶之祭,因咎天而报复。[116]网友罗小虎指出:“按:细推文意,似与咎天无关。无道之君举行那些祭祀并非为了报复,而是为了'以祈多福’。复,返也,重也。即,立即。简文的意思是说无道之君在举行那些祭祀活动之后,于是立刻又做了以前那些不好的举动。[117]所说当是。

皮(彼)【四三】亓(其)型(刑)正(政)是不攺(改)〔一六〇〕。不𢘓(謀)初snap102(過)之不立,亡(無)𪟊(寡)於者(諸)侯。亓(其)民𢠚(愈)敝(弊)以snap129〈解〉snap113(怨)。snap130固以不snap131于上命,是以不行進退,不snap132至力【治邦之道一四】不snap057(免)。乃snap058(斷)迀(奸)䦒(杜)匿(慝),以snap057(免)亓(其)snap059(屠)。古(固)疐爲弱〔四〕,以不㕎(掩)于志,以至于邦snap060(家)snap061(昏)snap062(亂),snap063(翦)少(小)𠚺(削)snap064(損),以﨤(及)于身。snap065(凡)皮(彼)𠚺(削)𪢽(邦)snap066(戕)君,以﨤(及)snap067(滅)由虛丘,【治邦之道一】□□灋(廢)snap068(興)之不厇(度),古(故)𥛔(禍)福不遠,𦘔(盡)自身出【治邦之道二】

  整理者注〔一六一〕:“第八辑《治邦之道》简一四前后不能连贯,无处安置,注释疑为衍简,实则该简与《治政之道》简四三相连,其文意吻合无间,乃同篇简文因字体风格与竹简形制不同而误分为二相关编联与释读详参贾连翔:《从〈治邦之道〉〈治政之道〉看战国竹书「同篇异制」现象》(待刊)。附录乃该篇释文全文,《治邦之道》部分与《治政之道》统一编号,释文和编联略有调整,可与第八辑对照阅看。[118]自简四三之后,皆原清华简八《治邦之道》篇内容,相关部分的断句和释读可参看笔者《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119],此处就不再重复了。



[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5页,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25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7] 《河南植物志 第1册》第348、349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2月。

[8] 《河南植物志 第1册》第343、344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2月。

[9] 《匡谬正俗平议》第164~167页,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

[10] 《河南植物志 第3册》第639页,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年12月。

[1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3]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174页“晏与旰”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1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7]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10/735/2019年5月10日。

[1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2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30]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718页“由与犹”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3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32]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355页“录与缪”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3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3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3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3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39]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753页“畜与储”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4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0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41] 简帛网:http://www./show_article.php?id=3459,2019年11月28日。

[42] 《中正科技大辞典 工科 矿冶分科》第1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11月。

[43] 《南开学报》1988年第6期。

[44]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14页“隆与林”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45] 《古字通假会典》第94页“珍与壬”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4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4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4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4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5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5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5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5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5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5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5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5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5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6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61]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10/735/,2019年5月10日。

[6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6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64] 《古字通假会典》第836页“徐与谢”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6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67]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12/02/865/,2019年12月2日。

[6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6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70]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10/735/,2019年5月10日。

[7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7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7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7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7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7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7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78] 《古字通假会典》第202~205页,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79]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8/10/09/672,2018年10月9日。

[8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8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8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8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8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85] 简帛论坛《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20楼:http://www./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2,2018年11月17日。

[86]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10/735/,2019年5月10日。

[8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8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9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9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9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9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9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9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第3页,上海:中西书局,2010年12月。

[97]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29/745/,2019年5月29日。

[9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9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0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0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0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03] 简帛网:http://www./show_article.php?id=3459,2019年11月28日。

[104] 《古字通假会典》第675页“丽与罗”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105] 《古字通假会典》第691页“陂与洒”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106]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8/04/17/426,2018年4月17日。

[10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4页注〔一九〕,上海:中西书局,2017年4月。

[10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0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1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1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1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4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1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5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1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5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1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5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1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第145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11月。

[119]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10/735/,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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