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点源调查 点源包括排放口直排污废水、合流制管道雨季溢流、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非常规水源补水等。 简单来说,可以明确污染物排放口的位置。 ② 面源调查 面源包括各类降水所携带的污染负荷、城乡结合部地区分散式畜禽养殖废水的污染等,通常具有明显的区域和季节性变化特征。 简单来说,没有固定的位置的污染。 ③ 内源调查 内源包括水底底泥中所含有的污染物以及水体中各种漂浮物、悬浮物、岸边垃圾、未清理的水生植物或水华藻类等所形成的腐败物。 简单来说,本身已经存在于水体中或水体附近的污染物。 ④ 其他污染源 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超标、工业企业事故性排放、秋季落叶等,也包括雨污水管网错接所造成的污染问题。 简单来说,其他污染源通常具有季节性、临时性的特性。 ① 周边环境特征 水体周边建筑群特征、城市道路和交通情况、水体沿岸其他基础设施情况等。 ② 水文条件 水体的位置、边界范围、水面大小、水位和水深、流速及流量,以及与周边水系的连通关系等。
③ 水体岸线硬化状况 硬化岸线和河湖床的面积、硬化厚度、硬化类型等。 ④ 其他
黑臭发生时段、持续时间、百姓投诉情况、影响居民人数等,同时可选择性调查水体的化学需氧量(CODCr)、总氮、总磷、水温、pH、表观污染指数等指标。 根据水体黑臭程度、污染原因和整治阶段目标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选择适用的技术方法及组合。 需系统考虑不同技术措施的组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实现黑臭水体的整治。 对拟选择的整治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确保技术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整治方案既要满足近期消除黑臭的目标,也要兼顾远期水质进一步改善和水质稳定达标。 审慎采取投加化学药剂和生物制剂等治理技术,强化技术安全性评估,避免对水环境和水生态造成不利影响和二次污染;采用曝气增氧等措施要防范气溶胶所引发的公众健康风险和噪音扰民等问题。 ① 截污纳管 适用于从源头控制污水向城市水体排放,主要用于城市水体沿岸污水排放口、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排放口、合流制污水系统沿岸排放口等永久性工程治理。 沿河沿湖铺设污水截流管线,并合理设置提升(输运)泵房,将污水截留并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对老旧城区的雨污合流制管网,应沿河岸或湖岸布置溢流控制装置。无法沿河沿湖截流污染源的,可考虑就地处理等工程措施。 应考虑溢流装置排出口和接纳水体水位的标高,并设置止回装置,防止暴雨时倒灌。
② 面源控制 适用于城市初期雨水、冰雪融水、畜禽养殖污水、地表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的控制与治理。 可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采用各种低影响开发(LID)技术、初期雨水控制与净化技术、地表固体废弃物收集技术、土壤与绿化肥分流失控制技术,以及生态护岸与隔离(阻断)技术。 畜禽养殖面源控制主要可采用粪尿分类、雨污分离、固体粪便堆肥处理利用、污水就地处理后农地回用等技术。
① 垃圾清理 ② 生物残体及漂浮物清理 ③ 清淤疏浚 ① 岸带修复 ② 生态净化 适用于城市水体水质的长效保持,通过生态系统的恢复与系统构建,持续去除水体污染物,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 采用人工湿地、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种植等技术方法,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有效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 综合考虑水质净化、景观提升与植物的气候适应性,尽量采用净化效果好的本地物种,并关注其在水体中的空间布局与搭配。 需进行植物收割的,应选定合适的季节。
③ 人工增氧 作为阶段性措施,主要适用于整治后城市水体的水质保持。 具有水体复氧功能,可有效提升局部水体的溶解氧水平,并加大区域水体流动性。 主要采用跌水、喷泉、射流,以及其他各类曝气形式有效提升水体的溶解氧水平通过合理设计,实现人工增氧的同时,辅助提升水体流动性能。 人工增氧设施不得影响水体行洪或其他功能。
① 活水循环 适用于城市缓流河道水体或坑塘区域的污染治理与水质保持,可有效提高水体的流动性。 通过设置提升泵站、水系合理连通、利用风力或太阳能等方式,实现水体流动。 非雨季时可利用水体周边的雨水泵站或雨水管道作为回水系统。 应关注循环水出水口设置,以降低循环出水对河床或湖底的冲刷。
② 清水补给
适用于城市缺水水体的水量补充,或滞流、缓流水体的水动力改善,可有效提高水体的流动性。 利用城市再生水、城市雨洪水、清洁地表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 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的作用,强化城市降雨径流的滞蓄和净化。 清洁地表水的开发和利用需关注水量的动态平衡,避免影响或破坏周边水体功能。 再生水补水应采取适宜的深度净化措施,以满足补水水质要求。
再生水补源往往需要铺设管道。 需加强补给水水质监测,明确补水费用分担机制。
③ 就地处理
适用于短期内无法实现截污纳管的污水排放口,以及无替换或补充水源的黑臭水体,也适用于突发性水体黑臭事件的应急处理。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化处理方法,选用占地面积小,简便易行,运行成本较低的装置,达到快速去除水中的污染物的目的。 临时性治理措施需考虑后期绿化或道路恢复,长期治理措施需考虑与周边景观的有效融合。
市场良莠不齐,技术选择难度大。 需要费用支持和专业的运行维护。 部分化学药剂对水生生态环境具有不利影响。
④ 旁路治理
适用于无法实现全面截污的重度黑臭水体,或无外源补水的封闭水体的水质净化,也可用于突发性水体黑臭事件的应急处理。 在水体周边区域设置适宜的处理设施,从污染最严重的区段抽取河水,经处理设施净化后,排放至另一端,实现水体的净化和循环流动。 临时性治理措施需考虑后期绿化或道路恢复,长期治理措施需考虑与周边景观的有效融合。
来源 | 同济大学中原环保产业研究院、农村污水、水环境与水生态、本文为转载,未获得授权,若有侵权,还请联系小编微信删除:1881002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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